警方偵破一個專呃內地人,繼而在香港「洗白」黑錢的跨境騙案集團。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3月28日起一連兩日與內地的國家反詐中心採取聯合行動「博浩」,以涉嫌串謀「洗黑錢」及「串謀欺詐」共拘捕11人,估計他們涉及680宗內地騙案,涉款高達1億1千9百萬元,部分人已被落案起訴,並發現有金舖職員以大額出售金器的方式,協助清洗犯罪得益。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署理總督察陳學麟(左)及高級督察羅俊熹今日在記者會講述偵破跨境洗黑錢集團的案情。
警方撿獲約173萬元現金。
案中被捕的11人,4人為本地人,其餘人士為持雙程證人士,包括2名骨幹成員、7名下線成員及2名金鋪職員,年齡介乎23至49歲,當中包括2名骨幹成員、7名下線成員,報稱任職冷氣技工、售貨員、裝修工人及金舖職員,其中9名犯罪集團成員已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欺詐」罪,其餘人士獲准保釋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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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偵破一個專呃內地人,繼而在香港「洗白」黑錢的跨境騙案集團。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3月28日起一連兩日與內地的國家反詐中心採取聯合行動「博浩」,以涉嫌串謀「洗黑錢」及「串謀欺詐」共拘捕11人,估計他們涉及680宗內地騙案,涉款高達1億1千9百萬元,部分人已被落案起訴,並發現有金舖職員以大額出售金器的方式,協助清洗犯罪得益。
案中被捕的11人,4人為本地人,其餘人士為持雙程證人士,包括2名骨幹成員、7名下線成員及2名金鋪職員,年齡介乎23至49歲,當中包括2名骨幹成員、7名下線成員,報稱任職冷氣技工、售貨員、裝修工人及金舖職員,其中9名犯罪集團成員已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欺詐」罪,其餘人士獲准保釋候查。
骨幹成員以扣帳卡300萬元購買11隻名錶以達到洗白黑錢的目的。
警方2023年2月收到內地執法部門通知,指有人利用內地帳戶的扣帳卡,在本港清洗從由內地受害人得來的騙款,隨即交由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跟進調查,經追查下發現跨境犯罪集團大量買入超過90個內地帳戶作傀儡戶口,專門收到騙案得來的款項,受害人全部均為內地人,涉款高達1億1千9百萬元,然後由集團骨幹成員從內地戶口申請得來的扣帳卡,分派予下線成員及車手,由車手接載成員至目標商戶,一收到騙款便立刻大肆購物,並有成員在商戶外「睇水」以防東窗事發。
警方經抽絲剝繭偵查後,至3月28日認為時機成熟,派員在香港及新界目標地點埋伏,當日中午12時許發現骨幹成員帶同下線成員,前往香港一間錶行以300萬元購入11隻名貴手錶,立即上前拘捕。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相信成員曾在新界區金舖購物,有理由相信職員知悉該筆大額交易屬犯罪得益,29日再拘捕兩名46及49歲金舖職員,在各被捕人士單位、身上及接贓私家車撿獲11隻名錶、173萬元現金、一批金器,2.6公斤重的金條、30張扣帳卡以及18部手機等。警方指行動正在進行中,稍後不排除拘捕更多人。
警方撿獲30張扣帳卡。
骨幹成員以扣帳卡300萬元購買11隻名錶以達到洗白黑錢的目的。
警方2023年2月收到內地執法部門通知,指有人利用內地帳戶的扣帳卡,在本港清洗從由內地受害人得來的騙款,隨即交由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跟進調查,經追查下發現跨境犯罪集團大量買入超過90個內地帳戶作傀儡戶口,專門收到騙案得來的款項,受害人全部均為內地人,涉款高達1億1千9百萬元,然後由集團骨幹成員從內地戶口申請得來的扣帳卡,分派予下線成員及車手,由車手接載成員至目標商戶,一收到騙款便立刻大肆購物,並有成員在商戶外「睇水」以防東窗事發。
警方在犯罪集團撿出173萬元現金。
警方經抽絲剝繭偵查後,至3月28日認為時機成熟,派員在香港及新界目標地點埋伏,當日中午12時許發現骨幹成員帶同下線成員,前往香港一間錶行以300萬元購入11隻名貴手錶,立即上前拘捕。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相信成員曾在新界區金舖購物,有理由相信職員知悉該筆大額交易屬犯罪得益,29日再拘捕兩名46及49歲金舖職員,在各被捕人士單位、身上及接贓私家車撿獲11隻名錶、173萬元現金、一批金器,2.6公斤重的金條、30張扣帳卡以及18部手機等。警方指行動正在進行中,稍後不排除拘捕更多人。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破獲一宗專呃內地人的跨境騙案集團,共拘捕11人。
23歲男子涉串謀詐騙及洗黑錢案,控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刑。經審視後,法庭批准加重刑期百分20,被告最後由判監20個月,加刑監禁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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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去年3月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經調查後,警方拘捕並起訴一名23歲男子。被告25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洗黑錢」罪成。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其後被判處監禁24個月。
警方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高級督察劉振業表示,賊人訛稱受害人兒子,要求受害人提供港幣7萬元的保釋金。受害人其後以現金付款予賊人。受害人及後聯絡其兒子,發現受騙然後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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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經深入調查後,於2023年3月14日拘捕該名報稱運輸工人的23歲本地男子,他涉嫌「詐騙」。經調查後,該男子承認替他人接收贓款。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以「洗黑錢」罪控罪起訴該名男人。
案件25日於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承認一項「洗黑錢」罪,並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控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刑。經審視後,法庭批准加重刑期百分20,被告最後由判監20個月,加刑監禁24個月。
警方表示,近年涉及詐騙及洗黑錢案的傀儡戶口被捕人數有上升趨勢,警方會就洗黑錢案件與律政司研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力。警方亦呼籲大家切勿租、借或賣戶口作洗黑錢用途。即使非實際操控戶口,戶口持有人同樣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