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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堤潰於蟻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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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堤潰於蟻穴

2023年04月13日 19:52 最後更新:21:29

警方近日拘捕兩名男子,指他們在上週日(4月9日)在九龍城潑水節期間,用水槍近距離向警員和記者射水,涉嫌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警方認為涉案人士別有用心,已將案件交重案組跟進。

事件發生之後,有網上評論指警方小題大作,亦有人話這本來是警方改善形象的公關機會,結果變成了公關災難。

將所有事情件看成公關、講民意,似乎是這類評論的核心價值。但他們卻看不到香港的真正核心價值,應該是法治而不是公關。

先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上週日,九龍城舉辦泰國潑水節,很多市民在街上玩水,以水槍互射。本來這是正常的節慶行為,但有6名男子不斷用水槍近距離射向警員,並向警員潑水。鏡頭所見,警員沒有制止,只是轉身離去。但這幫人馬上起哄,不斷喧嘩追著警員射水。另外,也見到他們追著TVB的記者和攝影師射水。

懷疑相關的人透過一個叫Bravedogdog的YouTube賬戶,將相關視頻放上網,並在向TVB記者射水片斷加上字幕:「個Cameraman好惡咁叫我唔好玩野」、「睬佢都傻,越係唔俾越要玩。」而視頻的左上角一直有一個標題:「Diu 7 TVB」。而在向警員射水的畫面則有「It’s Time To Win VS HK Po 」句末加上一個警察的公仔。

這班人自稱為「香港新秩序」,他們狙擊警員和TVB記者的意圖相當明顯。

就警方「小題大造」的評論,香港是法治社會,首先要看這些行為有沒有犯法,判定是否觸犯刑事罪行,要證明有沒有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

先講犯罪行為。有人會認為潑水節可以射水,這不是犯罪行為。但是當節慶行為過了火,變成「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時,便是另一回事,已涉嫌觸犯《公安條例》第17B(2)條的「擾亂秩序罪」。另外他們的行為及發布的視頻,亦有可能觸犯《公安條例》第10條禁止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發布煽動文字」。

再講犯罪意圖。有人說這班人只是「玩吓水啫」、「咁都犯法」?

其實在公眾場所「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有意識地挑動他人起哄,騷擾秩序,就構成犯罪意圖。追噴警察若被確認意圖是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更觸犯煽動罪。

看放上Youtube的相關片段和附上的標題和字幕,涉案人士的惡意極其明顯。或許有人以為,藉著潑水節的掩護,這些都會被當成玩樂行為,難以追究。這些想法和過去的十年的那些所謂諷刺或者戲仿的行為同出一轍。已經結業的《蘋果日報》是推動這些行為的始祖,她們稱大陸同胞為「強國人」,將簡體字稱為「殘體字」,這些媒體通常以反歧視作為道德高地,但對大陸同胞以至整個中國的表述,卻充滿歧視。當時的平機會亦礙於政治壓力,對這些歧視族群的言行,不敢發聲,當然也不敢採取行動。「戲仿」不能作掩護,過去不執法不等如現在不執法。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片段所見,大批小孩跟着這班人起哄。在社會上不斷散播仇警文化,就將年青人甚至小孩子,變成為反政府的鬥士。所以,這類有意識追擊警察和自己不喜歡的傳媒的行為,的確需要動用重案組去追查,看看涉案人士,有沒有觸犯嚴重罪行,必須防微杜漸。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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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人應該讀讀博弈論

 

潮流興政治正確,時興說年青人做什麼事情都是對的、情有可原的。不過,對年青人過度仁慈,其實是對他們的未來相當殘忍。因為過分仁慈的環境,不能夠令人思想成熟,難以作出理性的決策。

最近看到一單新聞,有超過100人過關回內地的時候,回鄉證被沒收或銷毀,這些人都曾因反修例事件而被拘捕。他們向議員求助,希望可以重獲回鄉證。其中一個個案是化名阿Sam的內地學生,他在廣州暨南大學讀醫科,過去三年,因疫情關係,一直在香港上網課。今年1月通關之後,他打算回到內地上課,但在過關的時候,被內地邊檢人員沒收了回鄉證,未能過關。

阿Sam懷疑是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間曾做「急救員」被帶返警署。他雖然被拘捕,但未有落案起訴。他說:「警察告訴我,我沒有罪。我是一個年輕人,你想我去認識祖國,為何不讓我過關呢?」

對於這種情況,很多人都會生起同情之心,議員亦為這些求助者請命。他們說香港是法治社會,這些人最後未被起訴,沒有案底,所以應該以這個為標準,讓他們能夠往返內地就學,給他們一個重回正軌的機會。

但換一個角度,若從中央的角度而言,讓這些香港年青人返回內地,好處是給他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壞處是要冒上他們繼續反對政府的風險,特別是他們在內地可能會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內地也要付出代價。

其實時光倒流回2019年,事件的主角阿Sam,明知自己在內地讀書,為什麼當年要參加反修例運動,做「救護員」呢?我們沒有要求阿Sam愛護國家、支持政府,但大學生已是成年人,起碼要做出理性的決定,但他似乎完全沒有想過,參與反修例運動,有可能要付出不能夠繼續在內地讀書的代價。他作出了一個非常不理性的決策。又例如曾有在香港出版反動書藉的出版商,竟然舉家住在深圳,他出版的反動書藉也在內地印刷,最後也在內地被捕,他也似乎沒有想過,有被捕的可能。

經濟學中有一個分支是博弈論,源自在1944年由諾依曼和摩根斯特恩合著的《博弈論與經濟行為》。他們也被稱為「博弈論之父」。而博弈論亦被稱為是20世紀經濟學的其中一個偉大成就,可以應用到政治、經濟等多個領域。

博弈論研究具有鬥爭性或敵對性的處境,研究這些遊戲或者博弈的參與者的互動,研究複雜的集體和個人決策選擇。

但在理論上的博弈中,參與者都會作出理性選擇。但實際的政治參與者,他們到底有沒有做出理性選擇呢?他們可能基於:一、按情感衝動行事,根本無考慮過可能的後果。二、即使有粗略地考慮過處境,但盲信對自己有利的「傳聞」,例如中國共產黨只是紙老虎,他們害怕美國,不敢對示威者採取行動。

現實上,這些都是極其錯誤的假設。根本沒有去理性思考,或者只是基於一些錯誤的假設去思考,結果都是災難性的。

我並不反對讓阿Sam重新回到內地就學,但那些建議內地這樣做的人,也同時要為中央政府思量一下,如何讓那些曾在反修例事件被捕的人士,清楚知道他們過去做出的行為是錯誤的,並且承諾不會在內地做出類似的行為。否則讓他們回內地,不是幫了他們,是害了他們,也害了國家。

叫這些年青人,讀讀博弈論,學學理性思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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