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來港訪問調研,美國官媒《自由亞洲》報道相關新聞時,標題是「習近平派夏寶龍去香港撫平『傷疤』」。有時看外國傳媒的報道,真覺得他們的技巧相當高超,「傷疤」一詞確實來自夏寶龍,但「撫平」就是美媒自創。
夏主任4月15日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典禮時致詞說,修例風波這場港版顏色革命,雖然沒有得逞,但這是香港歷史上永久抹不去的傷疤,是我們永久的痛,有人想抹去這段慘痛的記憶,這是不可能的。
通篇《自由亞洲》的報道,把香港講得一團漆黑,中央和特區政府如何打壓港人,大批港人移民,香港狀況非常悲慘。望文章標題生義,暗示中央都知道做錯了,現在要派大員來港,安撫港人。
夏主任確實有講「傷疤」,但就看不到有「撫平」之意。他反而是反覆提醒港人,不要好了傷疤忘了痛,忘掉2019年那場港版顏色革命的教訓。夏主任說,2019年的修例風波雖然沒有得逞,但需要時刻警惕街頭暴力隨時捲土重來。他又提醒港人要警惕軟對抗,暗中作亂,警惕海外亂港活動倒灌,特別是一些反中亂港份子打著「人權、自由、民主、民生」的幌子,極具迷惑性,切不可掉以輕心。
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同樣講得直接,他說,香港回歸26年,再也不能搞錯方向,被人利用蒙蔽,必須認清楚港獨是死路,攬炒是絕路,執迷不悟是邪路,反共反中是自絕出路。他更直指維護國安遠未到「刀槍入庫,馬放南山」的階段,「治」的局面還不牢固。
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把香港講成一團漆黑的美國官媒,恐怕就是香港2019年那場「顏色革命」的煽動者。2018年美國對中國展開貿易戰,2019年香港爆發反修例運動,香港很多反對派頭目,當時走訪美國,得到的訊息是習主席的政府不會捱得住美國的貿易制裁,只要香港反對派堅持下去,就有成功的一天。這些甜言蜜語,迷惑了不少香港反對派頭頭,他們回港後變本加厲,大力催谷那場暴力動亂,天真地想與中央拚死一鬥。
在這場運動中,整個社會極度撕裂,香港付出重大代價。這是一道「永久抹不去的傷疤」,提醒我們香港不要再走上對抗中央的絕路。
從中央的角度,並不是要安撫港人,不是對香港人說風波已經過去,可當作無事發生。更不是要對港人說現在是全力拚經濟,維護國家安全可暫放一旁。相反,中央大員來港傳遞的訊息相當清楚,就是要警惕港版顏色革命,警鐘長鳴。
香港很多人想做好人,想話一切已經過去,我們重新來過。外國也有不少人想講到中央十分理虧,所以她亦想把舊事一筆抹過。
現實並非如此。做好人、講好聽的說話無用。要做醜人,提醒大家,2019年香港走上了歪路,犯了錯,不能再犯同樣的錯誤,香港經不起另一場動亂衝擊了。
盧永雄
大埔宏福苑災民善後處理,特別是長遠的安居問題,必須盡快解決,拖得越長,居民和社會受的損害就越大。
最近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領導的宏福苑「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透過「一戶一社工」向宏福苑業主徵集長遠安置問題的意見,主要詢問幾個選項。
第一、會否考慮接受政府購買業權。
此方案是政府出現金向業主收購業權,拿了現金業主可以購買私人樓宇,也可以在二手市場購買居屋。此方案的最大好處就是靈活度高,業主選擇多,解決問題速度快。
第二、會否希望政府容許購買全新居屋或綠置居項目單位。
這也是第一選擇的相關項目,如果居民接受了政府的現金收購,能買新居屋就更加吸引。
第三,會否接受以樓換樓方式換取價格相約的全新居屋單位。
業主可以和政府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換取一個價格相約的全新居屋,政府在文件中也表明,如果業主選擇樓換樓,就毋需向政府繳納差價,政府也不會向業主補付任何金錢。此方案的好處除了同樣有時間和選擇上的靈活度之外,業主也不必處理由於買賣樓宇所牽涉的大量繁瑣法律手續,可以快速上樓。
第四、原址重建。
即在宏福院災場原址清拆重建。按這個做法,政府要收購現有業主的全部業權,重新入則起樓。
第五、原區重建。
政府文件提到在大埔頌雅路西、毗鄰富蝶邨及富亨邨的一塊熟地上興建新屋苑,由於不用收購業權,加上該土地交通配套齊全,估計最快3年後在2029年就可以入伙。
宏福院居民眾多,在正常情況下,10個人有10種意見,自然也有人會支持原址重建,但是這個方案其實是最費時失事的方案,對居民未必有利,但是就會浪費大量公帑。
原址重建第一個問題就是觸景傷情。在出現這場重大火災之後,很多居民根本就不想回去原址居住,怕勾起災難的回憶。在照顧災民的情緒而言,這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其二是時間極長。由於政府要就宏福苑展開獨立調查,現有屋苑仍擁有大量涉及事件的證據,不能夠馬上清拆,首先要等調查完全塵埃落定之後,如果涉及法庭訴訟,甚至要包括所有訴訟結束,以及收齊所有業權之後,才開始清拆工作,重新興建樓宇。政府估計原址重建需要9至10年,這是一個極其漫長的過程。
按人口普查資料,宏福苑居民37%是長者,34%是退休人士,高於香港平均水平。對長者而言,如果要等9至10年才可以重新覓得長遠居所,這是很大的煎熬。
第三是成本極高,有業界人士說原址重建需要清拆、重新設計招標和施工,再加上收回業權和制定補償方案,涉款可能高達75至95億元,當中還未包括居民需要等候9至10年期間的住屋需要,如果資助亦涉及巨額款項。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收到的捐助約29億元,相對於95億元原址重建費用,差額有66億元。如果原址重建涉及這麼龐大的公帑,除了考慮居民的意願,亦都要考慮社會資源,是否值得將錢花在一個沒有效率的方案上。
總體而言,政府處理宏福苑業主的長遠住屋安排,固然需要情理兼備,但亦都要綜合平衡不同居民的需要和社會資源的運用,當中原址重建似乎是最不可取的方案。由於已經有原區重建的方案,即使很喜歡在區內居住的居民,原區重建的方案,已能滿足到他們的需求。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