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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諜滲透香港無孔不入 保安高手:嚴打「代理人」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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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諜滲透香港無孔不入 保安高手:嚴打「代理人」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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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諜滲透香港無孔不入 保安高手:嚴打「代理人」最有效

2023年05月01日 20:04 最後更新:20:16

「諜戰風雲」不只是銀幕上的戲碼,在現實世界,每天都上演,而且更加刺激詭譎。近日人大常委會通過《反間諜法》新修訂,就是針對諜戰新打法的威脅,有消息指,香港的23條立法,也可能納入部分內容,以打擊在港的間諜活動。一位熟識保安事務的朋友同我講,外國間諜滲透香港可說無孔不入,嚴打「代理人」是最有效的對付方法。

熟知保安事務的朋友指,在香港活動的美國間諜,一般不是美國總領事館等官方機構的編制人員,而會以記者、學者和非政府組織人員等身份作掩飾。

熟知保安事務的朋友指,在香港活動的美國間諜,一般不是美國總領事館等官方機構的編制人員,而會以記者、學者和非政府組織人員等身份作掩飾。

香港向來是「間諜之都」,在國際上出晒名,由冷戰時代到回歸之後,都沒有改變。這位親歷過「諜影憧憧」歲月的朋友說,美英等國的間諜,一般不會以所屬情報機構編制人員身份來港,而會取得工作簽證,以僱員性質入境,不同職業都有,較普遍的是記者編輯、學者、NGO職員、商貿機構僱員,甚至神職人員等。在回歸前,美英人士來港工作所受限制很少,大量掛單的「情報人員」在港活動,周街都係。

這令我想起70年代讀中大時,便已聽聞一間位於九龍的中國問題研究中心,其實是情報機構,在內工作的美國學者,以及其聘用的中國籍研究員,真正職責是蒐集內地和香港的情報。近期我從一些冷戰時期香港「情報戰」的資料,證實了當年的傳言非虛。

朋友說,在回歸前,英國一些情報人員被安排在政府內當公務員,實質上有雙重身份,一方面擔任正式公職,另一方面與所屬情報機構有連繫。這情況在回歸後當然逐漸fade out,但仍沒法根除。

官場早已傳出,在回歸前,曾任布政司的霍德,另一身份是英國情報機關特工,同時有一批情報人員加入政府做公務員。

官場早已傳出,在回歸前,曾任布政司的霍德,另一身份是英國情報機關特工,同時有一批情報人員加入政府做公務員。

多年前,我曾與個別90年代的高官和政圈人士談起此事,他們不約而同指,曾任布政司的霍德是「特務」,與英國軍情6處(MI 6)有千絲萬縷關係。在當時警方政治部的配合下,他掌握不少本地高層人士的「秘密資料」,影響他們對北京的立場。

除了美英等國,台灣也有特工在港從事間諜活動。我看過台灣權威政治雜誌《新新聞》一篇報道,說人大常委會2020年通過《香港國安法》後,台北國防部屬下的軍事情報局即啟動應變,負責港澳及東南亞情報蒐集的「第4處」,緊急大幅減少人員來港,而非在編制內的港籍綫人,也暫時沉潛,靜觀情勢待命而動。由此可見,過往台灣的情報部門一直有在港布置人員。

朋友指,外國間諜一般都有正當職業身份作掩飾,部分可能已住滿7年,取得了居留權,除非他們明目張膽竊取涉及國安的情報,否則不易加以管制。

他認為,如要「反諜」,立法管制「外國代理人」最為有效。所謂「代理人」,就是為外國政府和組織辦事的人,很多時,外國政府都是透過這些人蒐集涉及國安的情報,或從事破壞活動。

今次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反間諜法》修訂,其中一個重點,就是擴大「間諜行為」的定義,將「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納入其中,令反間諜的威力更大,也更有效。

國際形勢風雲變幻,未來香港仍會是「諜戰」重要戰場,23條立法中有關「反諜」的部分,也需因時因勢而變。至於如何建立一支強有力的「反諜」部隊,又是另一個重要議題了。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樹欲靜而風不息,黑暴爆發至今已近4年,表面上平靜,但地下仍然熔岩暗湍,國際戰綫亦是如此,不斷有人放冷槍狙擊香港,最近聯合國經社文委員會就香港人權情況發表第4次報告,就擺明「強砌、硬屈」。早兩日立會討論這報告,議員除了砲轟報告偏頗,還直指政府反應弱雞,黎棟國認為應效法外交部發言人,定期開記者會反擊,梁美芬就促搞「4點鐘許Sir」國際版還拖,總而言之,食1拳要出10拳,不可斯文客氣,否則就吃大虧。

做過保安局局長的立法會議員黎棟國,指政府回應聯合國的偏頗報告不夠力,應效法外交部發言人,快狠勁反駁。

做過保安局局長的立法會議員黎棟國,指政府回應聯合國的偏頗報告不夠力,應效法外交部發言人,快狠勁反駁。

聯合國委員會這份報告,盡數香港人權狀況缺失,狂插一番,曾做過保安局局長的立會議員黎棟國睇到眼火爆,直斥其意見荒誕,以不確報道當事實,是非不分,用語言偽術達至欠缺理據的結論,例如說國安法案件「審訊有欠透明」,就絕非實情,可說屈得就屈,十分之離譜。

黎Sir鬧完份報告,話鋒一轉,直插政府回應弱雞,說香港有兩年時間告知對方那些地方失實,不應一直放軟手腳,到最後階段才答覆,而應頻密直指其非,不容報告胡亂猜測,充滿偏頗。

黎Sir話,政府單單發一篇新聞稿反擊,絕對不足夠,主要官員應諗諗外交部發言人的做法,定期開記者會,邀請國際媒體代表到場,講清楚事實的全部和真相。怎可以像現時那樣,被誣陷之後,也不為自己抱打不平?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促政府以「4點鐘許Sir」方式還擊外來無理批評,因為讓假話說100次,人們就信以為真。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促政府以「4點鐘許Sir」方式還擊外來無理批評,因為讓假話說100次,人們就信以為真。

另一位立會議員梁美芬也有類似意見,指該委員會竟可以用聯合國的名義,發表沒有實地考察的偏聽報告,實在不可接受。她提出政府要主動還擊,可以參考2014年佔中期間警方開「4點鐘許Sir記者會」的做法,定期由相關官員站出來,駁斥這類水平極低的報告,因為假話說了100次,就會有人相信是真話,政府應該講足100次。

芬姐說得很對,佔中最亂之時,「4點鐘許Sir」的確有效澄清不少傳言,讓警方主導回新聞方向,到了2019年黑暴期間,這方式持續進行,有力抗衡網上的假新聞。對現時外媒和政治團體的種種似是而非說法,政府確可考慮重用這套打法應對。

當日批評政府對外太軟弱的議員,還不只黎Sir和芬姐,以火爆見稱的何君堯,就指政府也要學戰狼外交,「你咬我1嘢,我咬你10嘢。結論對我哋咁不利,點解我哋咁軟」,認為對外來攻擊必須夠「狼」。

議員批評政府在這方面弱雞,並非只是一時火起的情緒表現,實在有一定理由,現時國際戰綫風雲詭譎,明槍暗箭橫飛,瞄準香港射來,政府不能扮謙謙君子太溫和、被動,而要重整一套快、狠、勁的打法,例如定期開國際媒體記者會反擊,就很值得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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