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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榮光》歌的域外執行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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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榮光》歌的域外執行

2023年06月07日 18:51 最後更新:06月08日 12:01

律政司司長入稟法庭申請禁制傳播《願榮光歸香港》歌曲。律政司司長在入稟狀直指《願榮光歸香港》的旋律和歌詞,旨在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或具有《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列明的煽動意圖,主張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

政府發言人其後解釋,《榮光》歌自2019年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而有關歌曲近期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歌造成侮辱,故需要入稟禁制。
近年,多次在國際體育比賽中,主辦方播了《榮光》歌作香港的國歌,而非真正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特區政府除了尋求體育組織收緊提供國歌的程序,並聯絡主辦單位盡量確保不再播錯之外,亦曾要求谷歌等搜索平台在搜尋香港的國歌時,不要錯誤列出《榮光》歌作為搜尋結果,但被相關搜索平台拒絕。特區政府最後決定入稟申請禁制令,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有人認為申請禁制令未必成功,即使成功申請,亦未必有用。可以在這裡略作分析。

第一,能否取得禁制令的關鍵是《榮光》歌有無煽動分裂國家的內容。《榮光》歌歌詞最後一段為「要光復,這香港,同行兒女,為正義,時代革命…」歌詞內藏2019年黑暴運動的「時代革命、光復香港」口號。而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於2021年7月審結,當時法院的判詞指被告打出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有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意思,也有煽動公眾支持分裂國家的含意。

所以,這宗禁制令申請,關鍵是要確認《榮光》歌有無煽動分裂國家,若有,就應該禁制;若無,就不應該禁制。

第二,本地執行禁制令。假設法庭頒出禁制令,本地的所有網上平台都要移除《榮光》歌,否則就違反禁制令,直接觸犯「藐視法庭罪」。海外網站很可能不會移除《榮光》歌,所以搜索平台仍可能搜到海外網站的相關連結。政府有兩個進一步行動的方向,第一個是要求電訊公司協助禁制海外相關網站;第二個是要求守法的搜索平台不再展示相關的海外連結。而相關平台是否需要移除這些《榮光》歌連結,很可能是另一場法律仗。

在過去的誹謗案官司中,搜索平台號稱自己只是一個平台,無辦法確保搜索出來的內容有無誹謗。不過,如果有被誹謗的當事人向平台投訴,而平台拒絕封禁展示有誹謗內容連結,平台本身亦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若願意禁有關連結就沒有問題。同樣道理,如果《榮光》歌被禁制,在香港有分公司的外國搜索平台,如果不肯移除《榮光》歌連結作為搜索結果,亦有可能會被控藐視法庭。

第三,域外覆蓋。更大的挑戰是在境外發生的事情。由於播錯國歌大多數是在國際體育賽事當中發生,並不在香港境內,這會造成執法的一大困難。不過,據《港區國安法》第38條規定,「不具有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以外針對香港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適用本法」。換言之,《港區國安法》覆蓋域外人士。假設搜索平台在香港移除了《榮光》歌的搜索結果,但在海外搜索時,照樣顯示《榮光》歌的搜索結果,特區政府的確有執法困難。不過,若外國體育組織明知而播放這首香港禁制的歌曲,亦會違反《港區國安法》。各個體育總會可以提醒當主辦單位,不要播放《榮光》歌,以免觸法香港法律。

香港以至國家,當然不像美國一樣有長臂管轄,可以在世界各國拉人。但假若《榮光》歌被成功禁制,經過適當的宣傳,相信對境外組織仍一定的阻嚇作用。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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