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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擅進無綫新聞APP系統發5條推送通知 20歲青年刑毀罪成押6.28判刑 

涉擅進無綫新聞APP系統發5條推送通知 20歲青年刑毀罪成押6.28判刑 

涉擅進無綫新聞APP系統發5條推送通知 20歲青年刑毀罪成押6.28判刑 

2023年06月08日 20:17 最後更新:20:39

去年5月初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21分鐘內連發23個內容異常推送通知,事後一名無綫電視男員工和20歲男學生被捕。男學生因不明原因,經推送通知內網址連結進入推送系統介面,發出5個推送通知,被控刑事毀壞罪。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8日午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劉綺雲押後案件至本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續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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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官裁決時不接納被告出於好奇犯案,因為20歲被告薛俊希曾嘗試用個人電郵及密碼登入不果,理應意識到公眾不能夠進入網址。劉官續指事發當日出於不明原因,被告毋需密碼亦能登入,當時版面顯示無綫新聞推送版面,被告理應知道有推送功能,亦知道其屬無綫業務,只供無綫員工及獲授權人士使用。劉官不信納被告稱只想測試連結,反駁指被告在第一次推送用上「test」字眼已可達到目的,即使真的測試,亦應輸入測試的同義字,毋需發放虛假信息和新聞字眼,亦不用短時間內多次推送,遂裁定被告刑事毀壞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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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青年涉擅進無綫新聞應用程式系統發5條推送通知,被判刑事毀壞罪成。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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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有案底,即將大學畢業,現正就讀大學四年級,曾經參與不少義工及學生活動。辯方又指被告只推送過5條訊息,對有關機構及公眾沒有造成重大影響,事後已經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不大,希望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劉官終決定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量刑,被告續准保釋至本月28日判刑。       

20歲青年涉擅進無綫新聞應用程式系統發5條推送通知,被判刑事毀壞罪成。資料圖片

20歲青年涉擅進無綫新聞應用程式系統發5條推送通知,被判刑事毀壞罪成。資料圖片

將軍澳警署星期三(11月26日)上午接獲報案,指有四幅掛在寶順路行人隧道的選舉推廣橫額懷疑遭破壞,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警方星期四(11月27日)在將軍澳區以「刑事毀壞」拘捕一名26歲本地男子。警方圖片

警方星期四(11月27日)在將軍澳區以「刑事毀壞」拘捕一名26歲本地男子。警方圖片

將軍澳警區刑事部聯同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並翻查附近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系統,鎖定一名犯案男子。警方星期四(11月27日)在將軍澳區以「刑事毀壞」拘捕一名26歲本地男子。
 
被捕人已被起訴一項「刑事毁壞」罪,案件將於12月1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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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再次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沒有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他人的合法財產,即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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