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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榮光》歌法庭未頒臨時禁制令 等候有無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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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榮光》歌法庭未頒臨時禁制令 等候有無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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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榮光》歌法庭未頒臨時禁制令 等候有無答辯人

2023年06月14日 10:33 最後更新:10:41

高等法院星期一(6月12日)開庭審理律政司要求禁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的禁制令申請。法官陳嘉信在澄清誰是答辯人和公佈禁制令渠道的問題後,決定押後到7月21日再行處理。

律政司入稟要求禁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

律政司入稟要求禁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

法庭處理禁制令申請,一般先考慮頒發臨時禁制令 ,然後排期再審,決定是否頒發正式禁制令。
但高院法官陳嘉信聽取入稟方律政司陳詞後,無決定是否頒發臨時禁制令,反而先押後案件一個多月。

金牙大狀話,主要因為案件有入稟人,無具體答辯人。律政司入稟禁止任何人發布《榮光》歌。法庭是擔心有人利益受損,但未知律政司入稟禁止人發布《榮光》歌,故無法參加答辯。

主審法官陳嘉信在庭上表示,禁制令申請訴狀的答辯對象是「不具名人士」,要求律政司澄清誰是答辯人,以及禁制令一旦頒布後是否適用於全世界。

律政司的代表律師稱,不是要禁止全世界人傳播這首歌,而是針對一些目前正在傳播這首歌從事做違法行為的人。法官追問,如果頒發禁制令時,有關人士並無或沒有意圖傳播此歌,但禁令頒布翌日就有意圖傳播,是否違反禁制令、會被控告上法庭,律政司答「會」。律政司隨後同意將禁制令措辭修訂為針對「正在進行或有意圖進行相關行為的人」。

此外,法官還關注公眾如何獲得禁制令的內容。律政司稱,會在政府、警方和律政司網站公佈禁制令內容,也會張貼在警察總部報案室讓公眾閱覽。法官問及為何不登報,認為可在一份中文報章及一份英文報章刊登禁制令,而律政司稱政府會發出新聞公告,屆時傳媒會報道,公眾可從中知道內容。法官表示認可,並要求在新聞公告中加入二維碼,讓公眾可以連結到禁制令文件。

法庭結果批准控方於政府、律政司、警方網站及於灣仔分區警署等張貼告示,知會擬答辯人接收相關入稟令狀文件,在下次審之前可加入作答辦人。

未來若有人加入作答辦人,他就會和政府打官司,若無人加入作答辦人,就由政府做獨腳戲打官司,不過相信法官也會如這次一樣,比較主動提問。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公民黨5月27日宣布清盤,創黨成員湯家驊接受《堅料網》訪問,回憶當日在他家裏,與其餘3位創黨成員決定組黨,最後公民黨愈走愈激,湯家驊發現與黨友理念愈來愈遠而退黨,他說自己「不懂閱人,後悔組黨。」

湯家驊

湯家驊

湯家驊在訪問中透露,2003年百萬人上街後,他與梁家傑、余若薇、吳靄儀組成45條關注組,其後被說服出選立法會,2004年4人全當選立法會議員,進入議會後,發現議員背後若沒有政黨支持,很難發揮到議員議政的作用,於是他游說其餘三人聯合組黨,組黨更是在他家裏吃飯時決定的,公民黨就此成立。

公民黨創黨宣言明言,與中央保持溝通,原本目標是代表中間最大多數的一群,包括中產及專業人士。然而後來愈走愈激,導火線是2010年反對派發起對抗式動「五區公投」,更讓他感到擔憂的是,部份反對派支持者以惡毒語言批評不同意見人士,印象最深是華叔(司徒華)公然被辱駡,駡他患腦癌,希望他早點死去,令湯家驊深感震驚。

湯家驊憶述,在討論「五區公投」的非正式會員大會上,他第一個發言反對,表達完反對理由後,全場鴉雀無聲。第二位發言的是知名學者,還未說完,已經有其他黨員站起來,走到學者面前,用手指直指對方鼻尖,用粗口大聲漫駡,駡到對方無法說出自己的理據。第三位發言也是同樣遭遇,在場的黨領導層,包括黨主席、黨魁(時任主席關信基、黨魁余若薇,外務副主席黎廣德、內務副主席梁家傑、秘書長陳家洛)都沒有出言制止。

湯家驊記得,雖然這些學者黨員沒有即時退黨,但卻靜悄悄地不再交會費,不再參與任何會議。

2014年《版權條例》時,他代表公民黨與政府談了一個「中間落墨」方案,但到最後拍板前,公民黨突然提出反對,當時湯家驊很氣憤,說了句:「如果這樣我會考慮退黨。」

當時他沒有退黨,到了2015年,雙方終於正式決裂,退黨時他對余若薇說,要與公民黨一刀切,決定將物業股權出售。余若薇第一時間問他,以購買物業當日的價值計算,還是以當時市值計算?湯家驊強調,只想收回購買物業時投入的資金,不計較物業市值。湯家驊同時辭去立法會議席,因當日他是以公民黨名義參選。

回顧這段歷史,湯家驊不無唏噓,表示對有黨領導聲言「暴力可以解決問題」感到非常「憤悔」。原本大有可為的政黨,因走錯了路,終於清盤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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