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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就高球場建屋計劃辦最後一場公聽會 鄉事派發功促保留

城規會就高球場建屋計劃辦最後一場公聽會  鄉事派發功促保留

城規會就高球場建屋計劃辦最後一場公聽會 鄉事派發功促保留

2023年06月29日 16:50 最後更新:16:50

規劃署向城規會提交申請,將粉嶺高爾夫球場粉錦公路以東擬建公營房屋的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城規會29日舉行最後一場公聽會,曾提出上水丙崗村建屋計劃替代方案的丙崗村代表及負責設計該方案的建築師均有到場請願或發言,其中負責設計丙崗村項目的前城規會委員劉文君表示,工作6年未見過改變土地用途。城規會主席隨即反駁,指未進行工程會請根據資訊更改細節早有先例。

丙崗村村長及代表29日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

丙崗村村長及代表29日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

鄉議局本月初曾公布上水丙崗村建屋計劃,被視為取代發展高球場的替代方案。該方案是由丙崗村村民提出,負責設計的建築師為劉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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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崗村村長及代表29日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

丙崗村村長及代表29日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

丙崗村村長及代表29日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

丙崗村村長及代表29日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亦有到場請願,指22萬劏房住戶正處於「水深火熱」,希望盡快通過高球場建屋計劃。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亦有到場請願,指22萬劏房住戶正處於「水深火熱」,希望盡快通過高球場建屋計劃。

香港哥爾夫球會副會長呂慶耀。

香港哥爾夫球會副會長呂慶耀。

前城規會委員劉文君表示,工作6年未見過改變土地用途。資料圖片

前城規會委員劉文君表示,工作6年未見過改變土地用途。資料圖片

丙崗村村長及代表29日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

丙崗村村長及代表29日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

丙崗村村長及代表29日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

丙崗村村長及代表29日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

整個會議內容主要圍繞是否必要使用粉嶺高球場,有委員認為高球場極具歷史及生態價值,同時為香港帶來經濟收益,又認為有其他建樓用地選項及憂慮鄰近交通配套承載力。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亦有到場請願,指22萬劏房住戶正處於「水深火熱」,希望盡快通過高球場建屋計劃。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亦有到場請願,指22萬劏房住戶正處於「水深火熱」,希望盡快通過高球場建屋計劃。

侯福達 : 「起左無得翻轉頭,冇得叫啲人搬返出去住」

北區區議員侯福達指現時粉錦公路缺乏維修,區內交通難以負荷。位於高球場附近的河上鄉村民指,每天搭車到上水上班已須一小時,擔心日後私樓及公營房屋落成後,擠塞問題只會更嚴重,形容「起左無得翻轉頭,冇得叫啲人搬返出去住」,希望政府仔細考慮區內交通承載力。金錢村村長侯添球建議參考內地,收地先做好交通配套,再進行基建。會上亦討論現時新界有不少空置土地,侯福達呼籲政府部門應於新界覓地建屋。不少出席人士均認為,既然有其他歷史價值較低的用地可建公屋,沒必要破壞高球場。

香港哥爾夫球會副會長呂慶耀。

香港哥爾夫球會副會長呂慶耀。

資深商界人士Ronald表示,香港作為全世界金融中心,需要不少大型場地進行展覽、文化等國際盛事,認為粉嶺高爾夫球場的規模及認受性高,不少高爾夫球明星曾在該球場獻技,強調「少一個洞都會影響場地規模!」

前城規會委員劉文君表示,工作6年未見過改變土地用途。資料圖片

前城規會委員劉文君表示,工作6年未見過改變土地用途。資料圖片

支持及反對團體均有到場請願

另外,支持及反對發展的團體均有到場請願。北區丙崗村村長及代表早上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強烈要求保留高球場,指舉辦國際賽事會增加曝光率,希望社會重視歷史文化價值,珍惜大中華區最古老的球場;而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亦有到場請願,指22萬劏房住戶目前正「水深火熱」,希望盡快通過高球場建屋計劃。

丙崗村村長及代表29日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

丙崗村村長及代表29日到北角政府合署請願。

政府2023年9月接收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土地,計劃把舊場9.5公頃土地用來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2024年12月獲法官高浩文裁定勝訴,下令環評報告須重新諮詢。環保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提出上訴,星期三(3月4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庭續審。署方指,文化遺產評估乃依照官方指引進行,並非規避責任;球會方則反駁,項目一旦開發,對球場造成的破壞屬不可逆,無有效緩解措施可言。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香港哥爾夫球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香港哥爾夫球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訴方為環境保護署署長,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答辯方為香港哥爾夫球會,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利益關係方為土木工程拓展署,由資深大律師陳浩琪代表。

案件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上訴庭法官林雲浩審理。

代表土拓署的資深大律師陳浩琪陳詞指,議題關鍵實質並不是環境影響問題,而是管理和補償規劃問題,項目在緩解措施方面有規劃。

代表球會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反駁指,公眾及環境諮詢委員會已明確提出環境議題,尤其涉及「重點樹木」的保護問題,該等樹木的生態價值是關鍵,而項目方並未提供有效緩解措施的證據。原審法官認定項目方未回應該等關鍵環境議題,環保署署長若忽視該等問題,即構成程序違法。

粉嶺高爾夫球場。資料圖片

粉嶺高爾夫球場。資料圖片

關於文化遺產評估,署方指,土木工程拓展署在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中將項目對老球場的影響定為「未確定」,完全依據古物及古蹟辦事處的相關指引,並非規避評估責任。古物諮詢委員會後續評估將結合結果,制定更具針對性的緩解方案,流程符合環境影響評估的邏輯與行政常規。

惟球會方反駁,按《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要求,項目方均需開展全面、適當的影響評估,這一法定義務毫無爭議;而以常識來說,「開發即破壞」是客觀事實,球場將面對不可逆的破壞,並不可能有緩解措施。

法官聽罷雙方陳詞,押後判決,將於9個月內頒判詞。

案件編號:CACV573,57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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