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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拘捕4名前「香港眾志」骨幹成員 據悉行動目的切斷竄逃海外分子資金鏈

國安處拘捕4名前「香港眾志」骨幹成員 據悉行動目的切斷竄逃海外分子資金鏈

國安處拘捕4名前「香港眾志」骨幹成員 據悉行動目的切斷竄逃海外分子資金鏈

2023年07月05日 20:36 最後更新:21:09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7月5日拘捕4名男子,4人涉嫌違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於葵芳高威工業中心辦公地點進行搜查,晚上7時完成搜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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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晚上表示,在全港多區拘捕4名年齡介乎26歲至28歲的男子,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四)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十條「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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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透過營運公司、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從中收取資金,支援竄逃海外人士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被捕人還多次透過相關的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包括涉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的憎恨、支持香港獨立的帖文。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的住所以及辦公地方,並檢獲有關文件及電子通訊工具。目前被捕人正扣留調查,警方強調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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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再次提醒市民,「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屬嚴重罪行,可被判處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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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被捕 4 名男子均為前「香港眾志」骨幹成員,包括林朗彥及李啟靖,被捕人士涉嫌透過「嘉城顧問有限公司」於幕後營運反政府「懲罰 Mee」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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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於「香港眾志」解散後,成立「懲罰 Mee」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串聯反政府「黃店」壯大聲勢謀利,亦吸取資金支援竄逃海外的「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在海外作反華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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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家安全處日前(3日)舉行記者會,宣佈獲法庭發出拘捕令,通緝 8 名潛逃海外並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人士, 當中包括被保安局局長稱為「現代漢奸」的羅冠聰。據悉,警方已就後續行動作出部署,包括針對黃色經濟圈等軟對抗行為的打擊行動,會持續進行,以全面切斷竄逃海外反中亂港分子的資金鏈。

有關人士指出,有證據顯示,有包括8 名被通緝潛逃人在內的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部勢力,意圖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市民要警惕千萬不要被蒙騙甚至煽動,更不應協助、教唆或資助他們,避免誤墮違法陷阱。

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人王岸然(原名黃覺岸)因涉披露助查內容及煽動,被國安處拘捕,並被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落案起訴,被告早前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星期二(1月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以準備轉介區院文件,被告今申請保釋再被拒,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2月23日再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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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岸然今戴眼鏡、身穿藍白外套出庭,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

控方申請押後以準備轉介法律程序的文件,由於證物數量多,申請押後個至2月23日,屆時將進行轉介區域法院程序,控方反對保釋。

被告不反對押後,親自陳詞提出保釋申請。蘇官聽罷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2月23日再訊。

被告黃覺岸(71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資料圖片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資料圖片

控罪指他於本月3日在香港,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罔顧是否會妨害該項調查,而在沒有合理辯解或權限下,在 「YouTube」披露警方於該調查期間所作查訊的詳情;並於本年1月3日至12月6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發布影片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對其離叛等。

是次為警方根據證據及按實際情況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執法。「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首次被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七年。

案件編號:WKCC 562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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