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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拘捕4名前「香港眾志」骨幹成員 據悉行動目的切斷竄逃海外分子資金鏈

國安處拘捕4名前「香港眾志」骨幹成員 據悉行動目的切斷竄逃海外分子資金鏈

國安處拘捕4名前「香港眾志」骨幹成員 據悉行動目的切斷竄逃海外分子資金鏈

2023年07月05日 20:36 最後更新:21:09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7月5日拘捕4名男子,4人涉嫌違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於葵芳高威工業中心辦公地點進行搜查,晚上7時完成搜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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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晚上表示,在全港多區拘捕4名年齡介乎26歲至28歲的男子,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四)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十條「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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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透過營運公司、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從中收取資金,支援竄逃海外人士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被捕人還多次透過相關的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包括涉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的憎恨、支持香港獨立的帖文。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的住所以及辦公地方,並檢獲有關文件及電子通訊工具。目前被捕人正扣留調查,警方強調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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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再次提醒市民,「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屬嚴重罪行,可被判處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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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被捕 4 名男子均為前「香港眾志」骨幹成員,包括林朗彥及李啟靖,被捕人士涉嫌透過「嘉城顧問有限公司」於幕後營運反政府「懲罰 Mee」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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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於「香港眾志」解散後,成立「懲罰 Mee」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串聯反政府「黃店」壯大聲勢謀利,亦吸取資金支援竄逃海外的「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在海外作反華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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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家安全處日前(3日)舉行記者會,宣佈獲法庭發出拘捕令,通緝 8 名潛逃海外並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人士, 當中包括被保安局局長稱為「現代漢奸」的羅冠聰。據悉,警方已就後續行動作出部署,包括針對黃色經濟圈等軟對抗行為的打擊行動,會持續進行,以全面切斷竄逃海外反中亂港分子的資金鏈。

有關人士指出,有證據顯示,有包括8 名被通緝潛逃人在內的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部勢力,意圖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市民要警惕千萬不要被蒙騙甚至煽動,更不應協助、教唆或資助他們,避免誤墮違法陷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三罪全部成立。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裁決中每一項控罪均詳細羅列具體罪行和證據,法庭亦指出,黎智英證供自相矛盾、前後不一、不足為信,故法庭將其定罪。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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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華指出,案件整個審訊歷時156日,其中超過50日涉及第一被告。在此期間,警方處理超過2220項證據,逾8萬頁文件,重點審閱14批核心材料,司法機構每日提供逾400個旁聽席,向公眾及中外傳媒開放,足證警方調查審訊公開透明,讓市民與媒體能直接或間接了解過程,無任何隱瞞。

李桂華表示,希望大家關注黎智英在黑暴事件中的角色,對於黎智英而言,年輕人只是幫其完成政治任務的工具,令人髮指。他指出在第134日審訊中,黎智英承認於2019年6月8日轉發由李柱銘提出的訊息,旨在鼓勵更多年輕人參與「六九大遊行」,以突顯跨年齡層對政府不滿。黎智英策略性煽動年輕人投入反政府活動,讓那些學生和青年的父母非常痛心。李桂華批評黎智英是整個亂局的推手,難辭其咎,其所犯罪行罄竹難書,證據確鑿。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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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有關黎智英的裁決是否標誌着圍繞《蘋果日報》的相關案件正式結束,李桂華指,目前法律程序尚未完成,而被告黎智英仍有可能提出上訴,至於是否會有進一步的檢控和拘捕行動,李桂華表示不能透露拘捕或檢控細節,故不便作出評論。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fb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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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華又提到,從2022年開始就有人炒作指黎智英被人虐待,健康很差,而事實上去年黎智英代表律師就已澄清,黎智英受到適切治療。而近日繼續有傳媒炒作黎智英健康狀況欠佳,他指雖然犯人醫療狀況屬私隱,不可透露,但今年8月15日法庭程序進入結案陳詞階段,因需要曾一度公開了資訊。當時被告黎智英自稱有心悸,懲教署隨即安排專科檢查、驗血與心電圖,結果正常;醫生隨後建議進行長時間心電監測,並每日量血壓與觀察脈搏。法官讚許懲教署表現,駁斥外界「虐待」指控。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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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華指,黎智英女兒近日在外媒稱其父視力及聽力急劇下降、行動不便,並稱懲教署官員曾勸其勿前往探訪,而當局查無此紀錄,李桂華形容此行為是「心懷不軌的抹黑行動」,意圖中傷香港制度。

李桂華又引述《香港國安法》第4條及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強調要保障新聞自由,但自由非絕對,在涉及國家安全時需受制約。他指黎智英「製造新聞」以推動政治目的,非單純新聞工作。就傳媒是否可合法轉載涉案文章,李桂華指出,因調查未完不作具體回應,但重申依法保障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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