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8人「通緝令」發出後,我已聽聞警方並非虛張聲勢,必有後着,果然在過去兩周連環出擊,最新行動是,先後帶蒙兆達和郭榮鏗的家人到警署接受調查,目的之一是防止逃犯在港聯繫人建立支援渠道,截斷他們之間的「水喉」。此舉確有需要,因為海外亂港組織正扭盡六壬「吸水」,逃犯也在在需財,若兩地「水喉」互通,他們就如魚得水,更加壯大。
在英國和加拿大活動的「香港監察」,用不同花款募集捐款,捐得多可「升呢」。這個組織與逃犯羅冠聰有緊密聯繫,包括提供財政支援。
我前文提到,加拿大政府宣布擴大港人「救生艇」居留政策後,海外亂港組織「香港監察」隨即大吹大擂,說自己居功至偉,此事還有「下集」。它講完自己的功績後,即趁機宣傳其籌款計劃,振振有詞說,「你的捐款有助我們倡導自由世界與香港團結起來,爭取真正的政策轉變」。
其捐款計劃依「磅水」多少分成4級,最低是「銅」級,每年捐100鎊;高一級是「銀」級,每年捐250鎊;再上是「金」級,每年捐1000鎊,捐款者有資格出席周年晚宴;頂級是「夥伴」級,每年捐獻2000鎊(約2萬港元),將可獲其CEO直接親自匯報。
除了在社交平台招客吸水,它還巧立名目搞籌款活動,例如早前就在倫敦舉行一個油畫拍賣會,拍賣15名海外香港藝術家的作品,其中一幅畫末代港督肥彭與蛋撻,有逾千鎊進賬。在此之前,肥彭一直大聲疾呼為該組織募捐,也於背後幫手開闢水源。
「香港監察」與現時身在英國的逃犯羅冠聰,一直有緊密聯繫,其收到的捐款,部分很可能用來支援這位落難「抗爭領袖」,幕後的財政連繫相當之懸疑。
另一個逃犯袁弓夷在加拿大成立「香港議會」,也有籌募經費的計劃。他在成立記者會上說,將游說西方國家承認「香港議會」的地位,並打算募集100萬加元(約600萬港元),用來推展該會工作。其後香港警方正式通緝袁弓夷,並指「香港議會」違國安法,任何捐助都屬犯法,所以立會議員容海恩一早就叮囑丈夫袁彌昌(袁弓夷之子),切勿與爸爸有錢銀來往。
現時8名通緝犯分別落腳英、加、澳洲,與海外的亂港組織,和「反中」政客,結成一個互相支援的網絡,所謂「無財不行」,他們必須得到水喉泵水,也可維持政治能量。警方國安處顯然也看到這點,昨天針對蒙兆達和郭榮鏗家人的行動,目的之一就是防止他們鋪設「水喉」,向海外亂港勢力泵水。
警方國安處昨天帶蒙兆達和郭榮鏗的家人到警署調查,目的之一就是防止有人在港「泵水」給他們。圖為郭榮鏗的兄長郭榮臻。巴士的報記者攝
事實上,現在仍有一些隱藏的「水源」未知下落,《大公報》記者找到職工盟2021年解散前的內部報告,單是培訓課程,就有近5800萬盈餘。所以該會留下的錢,肯定不只其解散時公布的2000萬。
換言之,仍有人可能將這些留低的「彈藥」輸送到海外,用於所謂的「國際綫抗爭」上,而這正是警方國安處努力調查的一個目標。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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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真係亂晒龍!記者協會「黄到出汁」,本來與《華爾街日報》是同路人,但因主席鄭嘉如上任前被該報炒鱿,反目成仇,憤而私人刑事檢控僱主「阻止僱員參與工會」罪,案件近日開審。記協向來扮晒正義,但《華爾街日報》代表律師在庭上直指鄭嘉如「動機不良」、「不真誠」,一方面振振有詞公開說此案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卻獅子開大口,向對方索取300萬元,人前人後兩套說話。除了動機被質疑,鄭嘉如聘請「重砲」資深大狀打官司,所費不菲,究竟錢從何來?是否動用2019年成立的「記者保護基金」?仍是個待解謎團。
這宗充滿吊詭的官司,事緣於2024年6月的記協改選,當時受僱於《華爾街日報》的鄭嘉如競逐主席之職,本來該報一向力撐「港人抗爭」,理應支持她,但料不到報社高層忽然變臉,要她退出選舉,並辭去當時在記協的職位。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她作為夥計本應遵從,但她斷然拒命,决意參選,更透露上司曾向她表示,記協職位與報社職位不能共存,員工不應在港推動新聞自由,又說員工參與外間活動前,須得到公司批准。
《華爾街日報》本與記協是同路人,但忽然翻臉,阻止僱員鄭嘉如出任记協主席,因她拒不聽命,即辣手將她炒魷。
她當選主席後10多天,《華爾街日報》駐倫敦的國際主編Gordon Fairclough親自來港,通知她將被炒,原因是「要減省職位和工作」。這當然只是表面理由,她大為憤怒,己準備反撃。
其後她除了召開記者會鬧爆《華爾街日報》,還與對方展開談判,同時促勞工處檢控該報。不過她後來改變策略,對該報母公司作出私人刑事檢控,並聘請資深大狀祁志和大狀馬亞山為代表,打這場硬仗。
至於被告一方,代表律師為資深大狀蔡一鳴、大狀王子揚,他們日前向法庭提出中止聆訊,理由是「她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而且「不真誠」。蔡一鳴在庭上說,鄭嘉如當日召開記者招待會時,聲稱事件涉及新聞自由,提檢控與金錢無關,但根據往來電郵,她在談判中曾提出兩個方案,1是支付「和解金」300萬元,2是讓她復職和正式道歉;並威脅僱主,若不支付這筆錢,便會作出刑事檢控。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案件近日開審,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不真誠」,說她一方面稱檢控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又向對方索取300萬。
被告代表律師認為,鄭嘉如之所以向《華爾街日報》提刑事檢控,因為若循民事追究,賠償額將有限。
該案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由鄭嘉如出庭作供,法庭最後將判那一方打赢,有待下回分解。不過,此宗官司仍有一個耐人尋味的謎團待解,就是鄭嘉如聘請資深大狀和另一大狀為代表,花錢必不會少,她已幾年冇打工,之前只是個低薪記者,究竟錢從何來?令人感到疑惑。
一位朋友推測,記協於2019年黑暴期間成立了一個「記者保護基金」,當時在網上衆籌,籌得逾百萬元,用來支援被捕的記者,但後來一直見不到基金的資訊。鄭嘉如今次打官司錢,未必無可能動用這基金的錢,或者有其他秘而不宣的資金來源。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4年前曾質疑這基金的資金來歷,認為記協應開誠布公,公開基金的錢來自何方。他所提的疑問的確值得探究,鄭嘉如今次控告《華爾街日報》是否用這基金的錢,記協須向會員和公眾交代。
不論如何,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並質疑她「不真誠」,打官司是為錢,令外界對記協的公信力又再打一個大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