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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黑錢拘458人涉4.7億 護士教師受利誘提供戶口

社會事

反洗黑錢拘458人涉4.7億 護士教師受利誘提供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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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黑錢拘458人涉4.7億 護士教師受利誘提供戶口

2023年08月25日 16:25 最後更新:17:18

警方展開一連17天打擊洗黑錢行動,拘捕458人,且發現有護士、教師等高收入人士被利誘交出銀行戶口處理贓款。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警司呂智豪。(香港警察FB短片截圖)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警司呂智豪。(香港警察FB短片截圖)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警司呂智豪表示,警方由8月7日至23日,一連17日展開代號為「雋語」的大型反洗黑錢拘捕行動。總共動員2880名探員在全港400個處所搜查及拘捕疑犯,一共拘捕458名涉嫌干犯洗黑錢及相關罪行人士,當中423名為本地人、18名為內地人及17名非華裔人士,他們年齡介乎15至82歲。

被捕男女清洗的黑錢,主要來自314宗本地或海外不同種類罪案,主要包括網上購物騙案、求職騙案、投資騙案、電話騙案、網上情緣騙案,另外,有個別案件涉及賭博相關罪行。清洗黑錢既金額高達4.7億元,而清洗黑錢的手法主要是透過不同金融工具,如銀行戶口及儲值支付工具進行多次轉帳同提存。

呂智豪表示,警方在這次「反洗黑錢月」行動中,留意到三種情況。第一,犯罪集團以少至200元到幾千元的報酬,向不同背景人士招攬戶口,包括外傭、無業或者低收入人士、大學生,甚至一些較高收入人士包括護士、教師等。集團利用「搵快錢」心態,利誘他們交出銀行戶口,用作直接收取或分層處理來自網上情緣、投資騙案等的犯罪得益。

第二,警方發現一些被捕者本身就是網上情緣或求職騙案的受害人,誤信網上情人、虛假僱主或招聘廣告而交出自己網上銀行的登入密碼,甚至將自己的銀行卡寄給海外其他集團成員。

第三,集團成員相約部分被捕者,聲稱協助他們領取銀行現金回贈,誘使他們交出身份證及於手機自拍,其實是暗地利用他們開設虛擬銀行戶口用作洗錢。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總督察范偉豪。(香港警察FB短片截圖)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總督察范偉豪。(香港警察FB短片截圖)

另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總督察范偉豪交代了這次3個情報主導拘捕行動的詳情。第一個是「義門」行動 (JUSTICEGATE),瓦解了一個活躍於本港的洗黑錢集團。該集團由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涉嫌以現金提取以及買賣加密貨幣方式,清洗高達1.1億元犯罪得益。今年8月7日,警方拘捕8人,涉嫌干犯「串謀洗黑錢」及「洗黑錢」罪行。當中包括 1名骨幹成員以及7個傀儡戶口持有人,年齡介乎 33至45歲(包括3名本地男子,2名菲律賓籍女子,以及3名泰國籍女子)。

另一宗涉及由黑社會操控的網上賭博及網購騙案相關的洗黑錢罪行。警方指由黑社會成員操控的傀儡戶口,於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期間,收受超過2.1億元懷疑非法賭注,其中一個戶口涉及40名受害人的網上購物騙案,受害人於網上社交平台欲購買本地酒店Staycation套票並向涉案戶口匯款,於賣家失聯後發現被騙,受害人合共損失約9萬元。警方在今年8月14日至16日,拘捕15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包括11男4女,年齡介乎24至65歲,涉嫌干犯「洗黑錢」罪行。

第三宗是針對打擊與色情活動相關的洗黑錢行動。警方早於2021年揭發一個透過網站刊登色情廣告招攬客人的香港犯罪集團,拘捕12名本地男子。其後繼續深入調查,於202今年8月23日拘捕及檢控兩名集團主腦,涉嫌干犯「洗黑錢」罪行。兩人合共清洗超過2200萬港元,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部)高級督察李健芯。(香港警察FB短片截圖)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部)高級督察李健芯。(香港警察FB短片截圖)

警方強調,除了真正背後操作戶口的犯罪集團成員之外,傀儡戶口持有人亦都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除了大型的執法行動之外,警方亦在教育和宣傳上加強預防洗黑錢罪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部)高級督察李健芯表示,該科在8月7日至25日期間,舉辦了反洗黑錢宣傳月,以三隻小豬故事作為藍本設計了一條動畫短片,希望以有趣方式,提醒市民保護個人戶口及密碼,切勿租、借及賣出自己的銀行戶口。短片已經在警方各大社交媒體平台,旺角警署外的大型電子屏幕同九巴車廂內播放。

一名男子以「保釋金電騙」手法騙取市民金錢,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企圖洗黑錢」及一項「洗黑錢」罪成。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被判處監禁34個月。

警方大埔警區刑事調查第一隊督察李百濠表示,本案屬兩宗發生於2023年4月初的「猜猜我是誰」的電話詐騙案件。案件被捕人士,即被告為一名22歲的本地男子。

李指,2023年4月12日,72歲的女受害人收到自稱為其兒子朋友的陌生來電,對方稱其兒子被警方拘捕,需要港幣12萬元「保釋金」。受害人不虞有詐同意繳款,並將現金交給上門收錢的中國籍男子、即本案被告,涉案財物約值港幣12萬元。

兩日後另一名91歲的女事主收到來電,對方指其兒子遭警方拘捕,需要港幣10萬元作「保釋金」,事主其後亦有聲稱是其兒子的電話,並表示會安排人上門收取該筆款項,但事主收到電話後深感有詐於是報警。警方其後於被告上門收取事主款項期間將其拘捕。

經過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名男子被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或交替控罪「洗黑錢」及一項「企圖洗黑錢」。案件於2025年4月22日於區域法院提堂,經過四日審訊後,被告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被告被判以25個月監禁。為加強「電話騙案」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申請加重刑罰,經過法庭審視,批准加重1/3的刑期,即9個月監禁,最後被告被判處入獄34個月。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說,警方希望藉此機會向廣大市民作出呼籲,「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特別是年青人切忌貪一時之快,而負上刑事責任留有案底,賠上前程,緊記犯法要負責,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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