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商台高層郭志仁在社交平台發表訊息,指無綫高層出現大變動,而且指名道姓非常具體,消息立即在媒體引起注目。
無綫方面也大為重視,除了迅速作出澄清,涉及幾個部門的高層都各自向下屬發信穩定軍心。事後傳出無綫高層對郭志仁的做法非常不滿,包括其後他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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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仁後來發帖聲稱:「既然無線確切否認,這一刻自然以無綫為準。」
無綫幾個部門高層各自向下屬發信穩定軍心。
郭志仁上周在社交平台「爆料」,在行內引起關注,原因並非內容有新意,而在於他「突個頭出來」,因為相似不同的版本的故仔早在行內流傳。早前有媒體亦曾寫過無綫高層變動的消息,其後被無綫否認,所以他的做法尤如「清兵」,「心口掛個勇字」,隨時要承擔責任。需知無綫是間生意額以10億元計的上市公司,明確指無綫高層會大換班,影響實在不小。後來無綫在回應時就質疑他這種沒有消息來源和証據的做法「匪夷所思」。
商業一台總監郭志仁。
近年無綫十分惹火,早前有自稱「小股東聯盟」的「組織」不斷批評管理層,其後聯盟負責人被揭因為在股東名冊沒有名而無法出席股東會,之後才偃旗息鼓。
風波再起,無綫高層甚為不滿。
這次風波再起,無綫高層最不滿的是如果有人要挑戰控制權,大可出手買股,高價收購,在股權上較高下。若然只係在背後組織聲音,不斷滋擾公司運作,對電視台、小股東以至公眾都沒有好處。
郭志仁後來發帖聲稱:「既然無線確切否認,這一刻自然以無綫為準。」
無綫被人一而再散布不利傳聞,不滿是在意料之中。行內最好奇的是郭志仁為甚麼要這樣做,因為大家同屬傳媒,有競爭性質,披露同業高層變動的消息應該做足求証,就算對方認與不認都應該擺出來。認識他的人一向感覺他是個穩陣派,是甚麼人促使他鋌而走險「爆料」呢?在無綫否認高層變動後,他在堅稱有客觀核實之餘,聲稱「既然無線確切否認,這一刻自然以無綫為準,至於將來真的出現變動,無綫就要給小股東一個交代」,予人感覺是認了錯,至於事件是否可以就此平息,其中一個重要思考就是事件背後是否涉及組織性,抑或只是傳媒人一時不慎爆錯料!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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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知大家有冇印象,國安案件庭審前常見「排隊黨」擔凳仔排隊攞籌,點解佢哋對國安案咁熱心?小鯊收到知情人士爆料話,「排隊黨」原來係假熱心、搵真銀的團夥,「主要客戶」包括美英加等國的領事,以及部分「黃媒」。
國安案件庭審前常見「排隊黨」擔凳仔排隊攞籌。
每逢重大國安案件庭審前夕,都能在法院外看見「排隊黨」的身影。例如上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庭審前,就有一批「排隊黨」著口罩風衣,提前一兩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排隊取庭審籌號,被警方截查後,面對媒體鏡頭躲閃背對,不回應採訪,更有「黃媒」趁機發難,質疑警方執法。
知情人士爆料話,這些「熱心人士」,原來係由社運人士曾健成(阿牛)伙同逃犯許智峯前助理黃綺婷(外號ET),已經形成總數5、60人、常駐人員也有10幾人的團夥。
呢個團夥點運作?一有重大國安案件,當天早至6點甚至提前一天,「排隊黨」就在法庭門口等待派籌,每次派籌開始前,排隊人龍中約有30、40人主要為該團伙的成員。在等待派籌期間,團伙成員會在網絡群組中實時分享霸位情況,如果有人打尖影響排隊,該團夥更有專人上前驅離。
派籌結束後,團伙成員會在群內分享「戰果」,並進入主庭在相應席位坐下,等候ET等負責人的交票指示,完成轉交後會獲得300至500港元現金報酬,至於資金來源、金主有無外國勢力就不得而知了。
不過,要咁多籌做甚麼?知情人士透露,排隊黨的籌主要是服務外國領事,以及關注國安案件的「黃媒」。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領事,既是法庭的常客,也是「排隊黨」的「主要客戶」。
ET主要負責對接「客戶」,她在鏡頭下始終戴住口罩,與領館官員交接主庭飛時「心照不宣」,對黃媒亦是有求必應。聽聞Channel We陳朗昇也是這個群組的成員,他經常向ET索取群組相片當免費新聞圖片發表。
英國駐港副領事杜嘉榮(Calvin Duff)喺8月份,就幫襯過佢哋。杜嘉榮當日大約10時到達西九龍法院,主庭飛早已派晒,他在延伸庭第二庭坐下之後,咁啱得咁橋,即時有「熱心人」向前攀談,問佢是否需要進入主庭。不久後,該名「熱心人」在群組內傳訊息:「現在第二庭需要一張主庭飛」,未幾,有另一「熱心人」從主庭出來,將手上的主庭飛交給了英國駐港領事杜嘉榮,他則施施然手持主庭飛進入。
總括而言,「排隊黨」透過群組聯絡、編更運作,長期濫用排隊規則攞到大量主庭飛,協助美西方領館官員等進入主庭現場旁聽,並向「黃媒」與網絡群組提供庭審音視頻資料的情況。
也許是心虛,團夥成員排隊期間好多都十分警惕,一旦有記者鏡頭對準成員,隨即以粗口招呼。在群組亦都用假名、代號,成員之間也很少分享彼此的真實姓名,相當神秘。成員在與美西方使領館官員接觸期間,也盡量挑選周圍人少或無人注意的角落,交接過程往往只在分秒之間,例如ET就更係時刻以口罩遮擋面部。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在多宗受公眾高度關注的國安案件中,有組織壟斷排隊位置的行為,旨在排除真正有意旁聽的觀眾,涉嫌違反法庭公開審訊的原則。而有償代為排隊或轉讓主庭飛的行為,表面上看符合現行制度,但若該行為屬有組織操作,則構成對司法行政的實質干預,影響法庭運作的公平與公信,可能已經違反了「藐視法庭」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