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警區一連兩日展開行動,搗破一個提供一條龍洗黑錢服務的集團,拘捕13人,涉及金額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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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曾俊傑(中)、科技及財富罪案組主管督察羅君傑(左)、情報組主管督察陳裕詠(右),向傳媒簡報案情。警方圖片
將軍澳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主管督察羅君傑。警方圖片
將軍澳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曾俊傑介紹行動詳情。警方圖片
將軍澳警區刑事部過去兩日(12日及13日)展開代號為「迅威」及「謀攻」、針對一個有黑社會背景的洗黑錢集團的情報主導行動。
將軍澳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曾俊傑(中)、科技及財富罪案組主管督察羅君傑(左)、情報組主管督察陳裕詠(右),向傳媒簡報案情。警方圖片
該洗黑錢集團為其他非法活動,例如電話騙案、網上求職騙案、非法收數及網上賭博活動等所收取的犯罪得益,提供一條龍洗黑錢服務,包括安排傀儡戶口、收取騙款、將款項轉作加密貨幣,令執法部門難以追查。
將軍澳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曾俊傑。警方圖片
警方在這次行動中發現歹徒利用新手法,嘗試繞過銀行的面容識別監察系統。歹徒先以利誘或抵債方式,取得傀儡戶口持有人的虛擬銀行戶口,然後以大量手提電話綁定這些戶口,再派出俗稱「跑腿」的犯罪成員,拿著電話去找不同的傀儡戶口持有人做面容識別,確保可以繼續操作戶口,繼而進行洗黑錢。而這些手機和戶口,大約使用兩個月,當被人發現報警,戶口就會被銀行終止。
將軍澳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主管督察羅君傑。警方圖片
警方指該集團是全球性24小時無間斷經營,有明顯分工和架構,聘請人員擔任不同崗位,包括管理洗黑錢中心、處理犯罪得益、客戶服務及聯絡傀儡戶口持有人等,且選擇在高級商業大廈以賣香薰作掩飾,有別於傳統舊式工業大廈。
將軍澳警區情報組主管督察陳裕詠。警方圖片
警方是在周二(12日)搗破該集團位於長沙灣一幢商業樓宇內,以貴價香薰店作掩飾的24小時無間斷運作的洗黑錢中心,現場拘捕5名集團成員。翌日(13日)警方再拘捕8名傀儡戶口持有人。
案中至今共10男3女以串謀洗黑錢的罪名被捕,年齡介乎19歲至45歲,部分人有三合會背景。警方估計該集團在今年6至12月期間,涉嫌清洗超過1億港元犯罪得益。
圖解歹徒犯案流程。警方FB短片截圖
警方在行動中檢獲72部電話、6部電腦以及大量電腦裝置。警方的行動仍在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今年1至3季錄得29,650宗詐騙案,較去年同期上升52.5%,涉及金額近50億元。警方重申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呼籲市民切勿借出、租出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他人。
將軍澳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曾俊傑介紹行動詳情。警方圖片
一名52歲內地女子,因使用兩個由她持有的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被控洗黑錢罪成,在警方申請加刑後被判入獄40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務處新界北科技及財富罪案組1D隊高級督察葉穎豪表示,案發於2024年6月至7月期間,警方接獲3宗報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墮入假冒客服騙案,騙徒冒充客戶服務員致電受害人,訛稱受害人的社交媒體帳戶出現額外收費,即將被扣款,其後以各種藉口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指定銀行戶口,從而騙取金錢。
葉續說,其餘兩名受害人則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自稱為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帳戶,並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作投資用途。其後,受害人未能提取虛假投資戶口所顯示的收益,方知受騙。
葉指出,案中三名受害人合共損失約330萬港元,其中約110萬港元被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傀儡戶口。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10月拘捕一名52歲內地女子,該名女子為涉案兩個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女子,她涉嫌使用兩個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葉說,案件於2025年11月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20的刑期,被告人於12月24日,就「洗黑錢」罪被判處監禁40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如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便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申說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因此警方在涉及傀儡戶口的合適案件中,會與律政司商討並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申以是案為例,被告將銀行戶口供他人用作清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5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259名人士因租借或出售戶口,在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遭法庭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2至18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申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屬違法行為,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是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所提供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申稱除大型執法行動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持續在預防洗黑錢方面進行教育及宣傳工作,向市民大眾推廣反洗黑錢訊息。申提醒市民,緊記銀行戶口要不租、不借、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