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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申請庇護隨時半天吊 英內政部連贈閉門羮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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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申請庇護隨時半天吊 英內政部連贈閉門羮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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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申請庇護隨時半天吊 英內政部連贈閉門羮不手軟

2024年01月01日 15:45 最後更新:16:11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因分裂國家罪被囚3年多後,去年6月初獲釋,須遵守懲教署監管令一年,他要求往沖繩旅遊獲批,乘機一走了之,住英國申請政治庇護。他本來只差6個月就回復自由身,可重新做人,卻選擇逃英面對詭譎多變的處境,隨時半天吊。政圈朋友傳來一篇英國《衛報》的報道,說內政部近期以種種藉口,拒絕多名居英激進港人的政治庇護申請,原因之一是,申請者已獲港當局發還護照,故無需獲政治庇護。這與鍾翰林的情況頗相似,故他申庇絕非「坐定粒六」。

鍾翰林獲准去日本旅遊,趁機往英國謀求政治庇護,但近期英國內政部以各種理由拒絕港人的庇護申請,部分情況與鍾相似,他能否得到庇護仍不明朗,可能半天吊。

鍾翰林獲准去日本旅遊,趁機往英國謀求政治庇護,但近期英國內政部以各種理由拒絕港人的庇護申請,部分情況與鍾相似,他能否得到庇護仍不明朗,可能半天吊。

英國當局對待入境居留的港人由熱轉冷,最初打開中門,藉此補充脫歐後的人力空缺,但移民如浪湧入,辛偉誠政府不得不急急落閘,影響所及,抵英黑暴分子申請政治庇護亦阻礙重重,近期更變本加厲,大有少個香爐少隻鬼之勢。

他們遭拒的理由名式各樣,據《衛報》報道,一名參與理大騷亂的被捕者棄保潛逃英國,向內政部要求政治庇護,現正居英的百萬元通緝犯羅冠聰特別為他寫推薦信,但內政部官員指該信未寫上日期,更沒報羅冠聰現時居所的地址,故拒絕批准申請,明顯硬安一個理由,托詞給申請者吃白果,背後政策是落閘拒「瘟神」。

另一個案是,某申請人於反修例騷亂中被捕,後來脫罪獲釋,並拿回旅遊證件,他隨即赴英,並以「擔心香港當局會就其案件上訴,有入獄風險」為由,申請政治庇護,但內政部指他已無罪,又可自由出入境,並無需要獲得「政治庇護」,於是斬釘截鐵拒絕其申請,冷然把他打回頭!

類似的理由還有一宗,就是申請人同樣獲香港當局交還旅遊證件,內政部指,這顯示執法部門無意留難他,既然如此,就沒有充份理由謀求庇護了。申請人當然忿忿不平,認為理由荒謬,但內政部的講法確言之成理,事實上看不到那人正受到「政治逼害」。

鍾翰林的情況,與上面兩個案頗有相似之處。他已刑期屆滿獲釋,可拿回旅遊證件,只因仍受懲教處監管,出境須獲批准,按英國內政部的邏輯,他已享有一定程度的出入境自由,而且幾個月後就完全回復自由了,又何須受到「政治庇護」呢?

當然,因他的新聞鬧大,又遭香港當局譴責,加上背後獲某些境外政治組織撐腰,可能屬於「特殊個案」,說不定會獲內政部通融。不過這都只是假設,若內政部遵行落閘政策,拖他一年半載,希望他知難過主,那便會令他半天吊,留不得,歸也不得,苦困愁城了。

事實上,據其他人的慘痛經驗,等候批准庇護的日子絕不好過,他們不可工作,也不能自找居所,要住在政府為庇護申請者提供的所謂收容中心,須受到監管,既沒有完全人身自由,又經常被監管者歧視、羞辱,比在港坐監更加不堪。

而且不少人呆等一兩年後,即使獲第二次面見,結果仍是正式拒絕,那份挫折感,實不足為外人道。他們唯一機會是上訴,但成功率甚低,到了這步,可說走到末路。

不少激進港人曾在港被捕,以為抵英後獲政治庇護十拿九穩,誰知政府風向大變,當局近期連續給大批申請者吃閉門羮,令他們苦不堪言。

不少激進港人曾在港被捕,以為抵英後獲政治庇護十拿九穩,誰知政府風向大變,當局近期連續給大批申請者吃閉門羮,令他們苦不堪言。

不知道鍾翰林決定由日本逃去英國時,有沒有想過可能陷入此困境,還是早有準備,但求博一博?如果他想的是後者,明知前路茫茫,仍要一錯再錯,那就活該,只能祝他好運了。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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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沖繩

驚心動魄的「光城者」炸彈案,7名被告昨天被判囚,法官李運騰判刑時說了一段發人深省的話:「撰寫求情信的人或許不知道案中眾被告是如何可怕,可見當時社會氣氛扭曲了人的道德判斷,把他們腐化成激進分子。」細看整件案件的過程,最令人震驚的,是7名恐怖分子中,6人犯案時都是中學生,「主腦」何裕泓就讀中三,極端思想竟可以驅使他們成為放置炸彈殺人的狂魔。更令人齒冷的,是團夥背後,有重重「金主」資助恐怖活動,他們躲在背後,推一群中學生去做殘害無辜的罪行,實在極度無良,當局必須追查到底。

「光城者」炸彈案中,一批中學生由參與激進運動,變成恐怖分子,策動連串恐襲行動,當中的過程細節及心態,令人驚心動魄。

「光城者」炸彈案中,一批中學生由參與激進運動,變成恐怖分子,策動連串恐襲行動,當中的過程細節及心態,令人驚心動魄。

翻看詳細案情,可以更清楚了解他們的犯案心態,以及策劃行動的內情。現時20歲的何裕泓,綽號「連儂哥」 ,他雖只是個中三生,卻是策劃恐怖行動的主要人物,負責招募、指揮和部署恐襲細節。他在2021年2月一次聚會中,對入夥的中學生說:「我想做一件大事,引起全港市民關注,去喚醒港人嘅抗爭意識。」並表示每個參加者可獲1000元獎金。

何裕泓當時定出一個計劃,就是由另一被告陳綽軒(也是中學生)於2021年7月10日至20日期間,用背包運送及放置炸彈在觀塘法院大樓,然後用手機遙控引爆,何說事後會有車接他到機埸,逃亡去英國。如不成功,則由另一中學生羅啟穎潛入引爆。

當時有人認為這樣做太危險,何裕泓就說:「做大事一定會有人犧性,污糟嘢總要有人做。」他另一個計劃是在屯門法院施爆,成事之後,將用「浮城」名義承認責任,而他自己則會離港去英國,遙控以後的行動。

幸好在他們動手之前,警方國安處於2021年7月5日到何裕泓家中拘捕他,並拿走他8本筆記,當中寫下了發動恐襲的目的,包括「破壞香港之穩定結構」、「引發骨牌效應」、「促進中共與各方的矛盾」、「事後建立反抗組織」等,並藉行動開創新的抗爭模式,將社運提升至「革命」層面。

其思路是,將破壞升級,由街頭抗爭發展至「暴力革命」。如果當時警方不是及時遏止,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恐怖團夥的另一主力成員,是大學生張昊揚,他成長於基督教家庭,爸爸是神職人員,媽媽是教師,他於2021年初加入本土派組織「賢學思政」,其後轉投「光城者」,並與何裕泓埋堆,得知對方擬定計劃在法院放炸彈後,表示會提供金錢,資助何購置炸藥原料,並協助何事後乘飛機逃走。其後他將4萬元放在信封中,藏在奧海城商場厠格,讓何去拿取。此外,他也答應幫手招攬其他學生參加行動,並提供製造炸彈技術的資訊。

其後他們曾到放炸彈現場實地觀察,又部署了行動分工,包括那些人放置炸彈,那些人做「哨兵」等,而組織也逐步擴大。

恐怖團夥背後隱藏「金主」,一名物業管理經理被懷疑資助「光城者」被捕,但他只是中介,相信在他之上還有更大「金主」。

恐怖團夥背後隱藏「金主」,一名物業管理經理被懷疑資助「光城者」被捕,但他只是中介,相信在他之上還有更大「金主」。

由這些細節,可看到他們有數以萬元計的大筆金錢可以運用,幕後顯然有「金主」泵水,通過張昊揚做中介,分錢給何裕泓等人。2021年7月時,警方曾拘捕一名物業管理經理,懷疑他給恐怖團夥提供金錢,但他很可能只是高一層的中介,相信在他之上還有隱了身的「大金主」。

這宗驚人案件有兩點值得深思:首先,極端思想可以把一群單純的中學生,變成放炸彈殺人的狂魔,當中的「成魔」過程,需要適當的土壤和激化劑;此外,幕後必有一些「黑手」和「水喉」,才可促成恐怖夥團的出現。

對這兩個禍源,當局和全社會都應引以為鑑,防恐怖主義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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