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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黎智英案7外國政客角色曝光 控方披露與黎推動制裁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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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黎智英案7外國政客角色曝光 控方披露與黎推動制裁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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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黎智英案7外國政客角色曝光 控方披露與黎推動制裁內情

2024年01月02日 21:20 最後更新:21:37

黎智英案世紀審訊終於開場,控方今日(1月2日)開始作開案陳詞,披露了黎涉案的詳細過程,最受關注的部分之一,是他如何勾結多名外國政客和美國前軍方人員,推動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當中特別講述7名外國政客的角色,以及他們如何建立緊密網絡,一些內情是首次曝光。

黎智英案控方開案陳詞,披露了7名外國政客與黎關係的內情,以及推動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的角色,其中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沃夫維茲,與黎交往甚深。

黎智英案控方開案陳詞,披露了7名外國政客與黎關係的內情,以及推動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的角色,其中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沃夫維茲,與黎交往甚深。

控方指出,黎智英自2019年6月起,以爭取自由及民主為幌子,多次於不同場合向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推動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不同形式的制裁。

黎智英為求達到此目的,期間曾親身越洋會面、夥拍一批立場反華的外部勢力人物,於國際間進行不同形式的游說,令至今共有42 名中國及香港特區官員受到制裁。

控方指,黎智英於2019 年7月時,曾與前美國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前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 及一批國會議員會面,討論當時香港修訂《逃犯條例》事件,期間他請求美國支持,建議制裁與修例有關的中國及特區在任官員。

控方進一步披露,黎智英曾與7名外國政客緊密合作,包括交換資訊、下達或接收指示、出任其代理人或中間人等,目的是推動外部勢力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陳詞明確指出這7名外國政客於案中的角色:

1/ Mark Simon :他是黎智英個人業務和活動、與海外媒體及外部勢力聯繫的代表。他同時亦是黎的私人助理,負責執行黎所發出的指示,以及向其匯報。《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實施後,他繼續代表黎智英,在美國與不同人士會面,並不時透過WhatsApp 對話群組(「DC Dems」、
「Martin, Jimmy and Mark 」) 及Signal 對話群組(「Jim/Jimmy/Mark Group」)向老闆黎智英作匯報。

2/ 傑克·基恩( Jack Keane) : 美國退役四星上將,於2016 年已開始與黎就美國及台灣等事宜互有聯繫。他曾透過電郵與黎、Mark Simon、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沃夫維茲等人討論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事宜,及曾在黎智英的直播會面中擔任嘉賓。

7名外國政客中,包括軍方有力人士、前陸軍上將傑克基恩,他是對華鷹派,曾獲特朗普頒發勳章。

7名外國政客中,包括軍方有力人士、前陸軍上將傑克基恩,他是對華鷹派,曾獲特朗普頒發勳章。

3/ 沃夫維茲(Paul Wolfowitz) : 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他除了與基恩及黎智英經常互通電郵外,亦曾擔任黎直播會面中的嘉賓,以及是黎的WhatsApp 對話群組「DC Dems」的成員之一。

4/ 惠頓(Chrisitan Whiton):被黎形容為「於議員、國會及政府層面認識廣闊」的「華府專家」,他向黎提倡增設《蘋果日報》英文版。

5/ 郭明翰( James Cunningham) :前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與黎智英有長期的合作關係,黎過往曾將他介紹給台灣政治評論家江春男認識,期望能為台灣及香港議題發聲。另外,郭明瀚亦是
黎智英WhatsApp 對話群組「DC Dems」、「Martin, Jimmy and Mark」及Signal 對話群組「Jim/Jimmy/Mark Group」的成員之一。

6/ 羅傑斯( Benedict Rogers):他是以英國為基地的政治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對華政策跨
國議會聯盟(IPAC)顧問,於2017 年經由李柱銘認識黎智英,兩者其後維持密切合作關係,不時就香港議題作直接聯繫。

7/ 裴倫德(Luke de Pulford) :他是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及顧問、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成員,透過羅傑斯介紹認識黎智英,就香港議題與黎有直接合作關係。

控方陳詞中指出的7名外國政客,多是對華「鷹派」,部分與黎智英早在10多年前已建立聯繫,除了經常交往,也長期在中國和香港議題上合作,於反修例動亂後,關係更加密切,針對中國與香港特區推動各種形式的制裁,形成了一個緊密「團夥」。

這只是黎智英與外部勢力人物的人脈網一部分,控方陳詞還提到與他有連繫其他外國人士,背景相當廣泛,包括議員、金融界高層、傳媒人等,而在往後的陳詞中,更多人物和內情料將陸續登埸,勢必高潮迭起。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因分裂國家罪被囚3年多後,去年6月初獲釋,須遵守懲教署監管令一年,他要求往沖繩旅遊獲批,乘機一走了之,住英國申請政治庇護。他本來只差6個月就回復自由身,可重新做人,卻選擇逃英面對詭譎多變的處境,隨時半天吊。政圈朋友傳來一篇英國《衛報》的報道,說內政部近期以種種藉口,拒絕多名居英激進港人的政治庇護申請,原因之一是,申請者已獲港當局發還護照,故無需獲政治庇護。這與鍾翰林的情況頗相似,故他申庇絕非「坐定粒六」。

鍾翰林獲准去日本旅遊,趁機往英國謀求政治庇護,但近期英國內政部以各種理由拒絕港人的庇護申請,部分情況與鍾相似,他能否得到庇護仍不明朗,可能半天吊。

鍾翰林獲准去日本旅遊,趁機往英國謀求政治庇護,但近期英國內政部以各種理由拒絕港人的庇護申請,部分情況與鍾相似,他能否得到庇護仍不明朗,可能半天吊。

英國當局對待入境居留的港人由熱轉冷,最初打開中門,藉此補充脫歐後的人力空缺,但移民如浪湧入,辛偉誠政府不得不急急落閘,影響所及,抵英黑暴分子申請政治庇護亦阻礙重重,近期更變本加厲,大有少個香爐少隻鬼之勢。

他們遭拒的理由名式各樣,據《衛報》報道,一名參與理大騷亂的被捕者棄保潛逃英國,向內政部要求政治庇護,現正居英的百萬元通緝犯羅冠聰特別為他寫推薦信,但內政部官員指該信未寫上日期,更沒報羅冠聰現時居所的地址,故拒絕批准申請,明顯硬安一個理由,托詞給申請者吃白果,背後政策是落閘拒「瘟神」。

另一個案是,某申請人於反修例騷亂中被捕,後來脫罪獲釋,並拿回旅遊證件,他隨即赴英,並以「擔心香港當局會就其案件上訴,有入獄風險」為由,申請政治庇護,但內政部指他已無罪,又可自由出入境,並無需要獲得「政治庇護」,於是斬釘截鐵拒絕其申請,冷然把他打回頭!

類似的理由還有一宗,就是申請人同樣獲香港當局交還旅遊證件,內政部指,這顯示執法部門無意留難他,既然如此,就沒有充份理由謀求庇護了。申請人當然忿忿不平,認為理由荒謬,但內政部的講法確言之成理,事實上看不到那人正受到「政治逼害」。

鍾翰林的情況,與上面兩個案頗有相似之處。他已刑期屆滿獲釋,可拿回旅遊證件,只因仍受懲教處監管,出境須獲批准,按英國內政部的邏輯,他已享有一定程度的出入境自由,而且幾個月後就完全回復自由了,又何須受到「政治庇護」呢?

當然,因他的新聞鬧大,又遭香港當局譴責,加上背後獲某些境外政治組織撐腰,可能屬於「特殊個案」,說不定會獲內政部通融。不過這都只是假設,若內政部遵行落閘政策,拖他一年半載,希望他知難過主,那便會令他半天吊,留不得,歸也不得,苦困愁城了。

事實上,據其他人的慘痛經驗,等候批准庇護的日子絕不好過,他們不可工作,也不能自找居所,要住在政府為庇護申請者提供的所謂收容中心,須受到監管,既沒有完全人身自由,又經常被監管者歧視、羞辱,比在港坐監更加不堪。

而且不少人呆等一兩年後,即使獲第二次面見,結果仍是正式拒絕,那份挫折感,實不足為外人道。他們唯一機會是上訴,但成功率甚低,到了這步,可說走到末路。

不少激進港人曾在港被捕,以為抵英後獲政治庇護十拿九穩,誰知政府風向大變,當局近期連續給大批申請者吃閉門羮,令他們苦不堪言。

不少激進港人曾在港被捕,以為抵英後獲政治庇護十拿九穩,誰知政府風向大變,當局近期連續給大批申請者吃閉門羮,令他們苦不堪言。

不知道鍾翰林決定由日本逃去英國時,有沒有想過可能陷入此困境,還是早有準備,但求博一博?如果他想的是後者,明知前路茫茫,仍要一錯再錯,那就活該,只能祝他好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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