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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有意支持「和勇不分」 高人:實質就係掩護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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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有意支持「和勇不分」 高人:實質就係掩護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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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有意支持「和勇不分」 高人:實質就係掩護暴力犯罪

2024年02月03日 10:09 最後更新:12月31日 15:56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近日接受辯方盤問,帶出黑暴期間的「潮語」之一,「和勇不分」。

1月30日庭審時,辯方稱黎智英只呼籲和平合法示威,張劍虹不同意,指運動後期「暴力越嚟越犀利,黎生立場覺得和勇要不分,咁嗰時《蘋果》跟黎生立場,對暴力嘅嘢比較照刊登,都係用一個比較同情、支持抗爭者角度去報道同評論」。

「和勇不分」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從何而來?

翻查資料,2019年黑暴時衍生「抗爭策略」,區諾軒曾經在「35+ 非法初選案」作供時,向法庭解釋「和勇不分」意思:反修例的參與者可以大致分為參與和平遊行的「和理非」(即和平、理性、非暴力)及支持暴力抗爭如拋汽油彈的「勇武派」,「和勇不分」即兩者互相配合、交替出現,是整場暴力抗爭得以持續的條件。

有曾參與黑暴的示威者指出,開初沒有「和勇不分」的說法,但就經常出現不同抗爭路線互相批評的情況,如認為「和理非」(即和平理性非暴力)沒有用,「勇武派」是送死等;為避免內部分化,開始出現「和勇不分」的概念,是要雙方彼此理解及包容對方的「行為和理念」,做到所謂「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以延續整個抗爭。換一個角度,是將暴力合理化,內部不再批評暴力。

「和理非」示威者大多以「政權打壓力度加大」為由,接受示威者可以使用暴力,因而拒絶與「勇武派」割席;有人舉例黑暴示威中有相對和平的集會階段,以及其後的暴力抗爭階段,就是「和勇不分」的顯現。

建制陣營當時有不少評論質疑所謂「和勇不分」實際上是為暴力開道及打掩護,「使抗爭變得多元化,合法與不合法、暴力與非暴力共存」。說白了,就是願意掩護暴力犯罪。

有了「和勇不分」這個統一思想,2019年多次反修例遊行示威打著和平示威的旗號召集人群,其後在明知警方反對下照樣舉辦「和平遊行」,而每次「和平遊行」宣布結束後,就演變為縱火、掟汽油彈、「裝修」、「私了」的場面。

政壇高人分析,「和勇不分」的實際效果就是讓「勇武派」愈來愈肆無忌憚,最終令到局面相當失控,破壞力極大。從張劍虹的作供可見,黎智英支持「和勇不分」,並在《蘋果》的報導中體現出來。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有意見質疑一個月的諮詢期會不會太短。政壇高人叫Ariel不妨看看美西方國家的例子,參考下美國、加拿大在面對國家安全風險的時候,是如何根據國內特有的情況進行快速立法的。

首先來看看美國是在45天內完成國安法《愛國者法案》立法。

美國在45天內完成《愛國者法案》立法。

美國在45天內完成《愛國者法案》立法。

2001年「9•11」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的第21天,即為10月2日,美國聯邦政府司法部長向國會提交法律草案。

10月11日,美國國會參議院審議通過最終法案,即《聯合和加強美國(美國)法案》(the 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USA)Act)。

10月12日,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包括參議院法案大部分文本的法案。再費時3天,國會審議通過法案。

10月23日,眾議院提出一項折衷法案《美國愛國者法案》(the USA PATRIOT Act)(H.R. 3162),經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情報委員會、金融服務委員會、外交委員會、能源和商業委員會(電信和互聯網小組委員會)、 教育和勞動力委員會、 運輸和基礎設施委員會、軍事委員會等審議通過。

10月24日,眾議院以357票比66票的多數通過該法案。

10月25日,參議院以98比1的多數通過該法案。

10月26日,法案由時任總統小布殊簽署生效,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部專門賦予執法部門更大權力打擊恐怖主義的法律。

2001年10月26日,美國《愛國者法案》由時任總統小布殊簽署生效。

2001年10月26日,美國《愛國者法案》由時任總統小布殊簽署生效。

法案全稱的首字母縮寫為「USA PATRIOT Act」,故又被稱為《愛國者法》或《反間諜法》。

第二單例子來自加拿大。6個月時間內,加拿大完成國安法《清晰法案》立法,用以遏制地方分裂勢力。

加拿大魁北克省歷史上曾經搞過分裂。1963年,少數魁北克獨立分子成立「魁北克解放陣線」,開始進行有組織的分裂活動,他們揚言要以暴力恐怖手段推翻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政府,建立一個獨立的魁北克。1970年10月,「魁北克解放陣線」綁架英國駐蒙特利爾貿易代表和魁北克省勞工部長,並提出釋放23名分裂分子和停止警方的搜查活動等無理要求,加拿大全國一度進入戰爭狀態,史稱「十月危機」。

加拿大政府宣佈魁北克省進入緊急狀態,係和平時期唯一一次實施《戰爭措施法》,派軍隊進駐魁北克省,鎮壓分裂分子,同時授權警方可以直接逮捕和拘留可疑者。1998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宣佈,依據國際法與加拿大憲法,魁北克單獨宣佈獨立的行為非法。

有見及此,1999年12月,加拿大聯邦政府推出《清晰法案》(The Clarity Act)。同年12月13日,清晰法案(C-20草案)在下議院第一次被提出討論。2000年3月15日,法案被下議院通過。6月29日,即大約6個月時間,最終版本由上議院通過。《清晰法》在導言裡明確規定:「根據加拿大聯邦憲法或國際法,一個省無權單方面宣佈獨立」。

高人補充,不同國家因應現實情況進行快速立法,是「自家人解決自家事」,亦係國家主權內部的事情。

香港2019年以來所暴露的國安風險非常之大,2020年全國人大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其時主要是為了緊急彌補2019年出現的漏洞。

高人又話,再看看現時正審理當中的黎智英案,涉及同外國勾結等案情令人驚訝。實在有需要將最後一塊保障國家安全的拼圖拼上,而且宜快不宜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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