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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晤士報》淪「標題黨」踩23條 與彭博同一套路 茅招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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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晤士報》淪「標題黨」踩23條 與彭博同一套路 茅招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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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晤士報》淪「標題黨」踩23條 與彭博同一套路 茅招陸續有來

2024年03月12日 20:03 最後更新:20:20

23條立法快馬加鞭進行,速度驚人,但又不失周密,法案委員會成員對草案條文逐條推敲,「啄」得極細,毫不馬虎。政府今次急行軍,策略思維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外國勢力正緊密呼應狠狠來襲,如果立法仍拖拖拉拉,對方「玩嘢」機會也就越多,面對此詭譎形勢,速戰速決十分恰當。西方政客與外媒近日的確明顯加強火力,最新例子是,英國《泰晤士報》昨天大字標題說「港人保留舊報紙要坐監」,把23條立法形容成「窮兇極惡」,但這標題極其誤導,與網紅呃like的「標題黨」無異,可見茅招將陸續有來。

《泰晤士報》大字標題說「港人保留舊報紙要坐監」,十分煽情,與三流網媒和網紅的「標題黨」冇大分別。

《泰晤士報》大字標題說「港人保留舊報紙要坐監」,十分煽情,與三流網媒和網紅的「標題黨」冇大分別。

《泰晤士報》這篇文章由其亞洲編輯 Richard Parry撰寫,指23條立法通過後,港人如保留已停刋的《蘋果日報》,將會被罰坐監3年。英國讀者如不知來龍去脈,未看草案細節,聽到香港竟然連keep住幾份舊報在家,都會受牢獄之災,自然大呼「離譜」。

保留《蘋果》會否犯「煽動罪」,曾在上周六法案委員會會議上計論,有關官員都有作過解釋,清楚講明在什麼情況下才屬違法,但《泰晤士報》寫手仍然夾粗硬砌,與當年《蘋果》的手法同出一轍。

當日立會議員管浩鳴說,《蘋果》絕對係煽動,問如在家中擺放兩份,會否犯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答說,那刊物何時印製不重要,當法例通過後你還攞住,而又有煽動意圖,就是違法。這個答案的關鍵字眼是「有煽動意圖」,所以鄧炳強補充說,如果有人保留那報刊一段長時間,已不知道仍放在那裏,而且持有的目的並非為煽動,相信可構成合理辯解。

行會成員、資深大狀湯家驊其後也有進一步解說,若市民把舊《蘋果日報》放在床下底留念,閒來拿出來自己睇吓,並沒有犯罪意圖,便不會違法。但如果他把有煽動內容的舊報紙拿出來給其他人看,而這樣做是為了達到涉及國安的違法目的,情況就不同了。

《泰晤士報》的文章,在最後一段也有引述湯家驊的說法(不過沒有引用鄧炳強的詳細解釋),但讀者往往先看大標題,對「港人保留舊報紙要坐監」入了腦,再加上文章首段即引導讀者,這樣做將觸犯煽動罪,可被判入獄,整個寫法製造了23條立法是「惡法」的觀感。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已就保留《蘋果》會否犯法作了詳細解釋,但《泰晤士報》文章沒引述他的說法。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已就保留《蘋果》會否犯法作了詳細解釋,但《泰晤士報》文章沒引述他的說法。

外媒以這手法操弄有關中國和香港特區的新聞,以配合其political agenda,近期經常發生,特別是針對23條立法,更花樣百出。

早前《彭博》記者在有關23條立法的以千計意見中,「捉」到屬極少數的幾條個人建議,認為政府應封閉telegram 等社交平台,但記者竟將之講成為「政府決意這樣做」,無端端掀起一陣恐慌。

這反映部分外媒做新聞的用心,先有了「23條立法是惡法」的結論,繼而選擇一些可支持這結論的「事實」,再加以包裝,配上煽情標題和文字,最後炮製出一篇攻擊23條的報道。

《彭博》記者今次「夾粗嚟」終於撞正大板,結果被政府第一時間踢爆,整段新聞要更正,弄至灰頭土臉。不過外媒操弄新聞不會停止,《泰晤士報》淪為「標題黨」,說明茅招仍將陸續有來。

政府近日對這類新聞和歪論反應甚快,值得一讚,但仍須保持高度警惕,見招拆招,不可稍有鬆懈。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今年是文壇泰斗金庸先生百歲冥壽,紀念文章紛呈,連內地也掀起懷念潮,登上了微博熱搜,可見「大俠」魅力仍沒法擋。他麾下愛將、資深傳媒人張圭陽也在《明報月刊》發表懷念文章,憶述這位傳奇報人辦報的一些少為人知往事,其中提到他當年知道《明報》報社內潛伏各方特務,但處之泰然,反而認為是好事,令張圭陽吃了一驚。由這件事可見,香港從來是情報之都,間諜通街都係。

金庸的愛將、資深傳媒人張圭陽(右)憶述往事,說老闆曾經向他透露,當年《明報》報社內潛伏各方特務,而英方對此也知情。

金庸的愛將、資深傳媒人張圭陽(右)憶述往事,說老闆曾經向他透露,當年《明報》報社內潛伏各方特務,而英方對此也知情。

回歸前的80年代,張圭陽於中大畢業後,加入了《明報》,負責外事新聞採訪,經常接觸港府外籍高官、外國領事、訪港的外國國會議員等。他在文中說,那時候,中英兩國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談判,而英國國會不同委員會成員一批一批來港,收集港人意見,港督及港府政治顧問接待他們時,一般會有香港民意代表在座,金庸就經常獲邀,有時老人家事忙,就由張圭陽代表出席。

張圭陽憶述,在一次與倫敦來客的交談中,意外的得知《明報》報社內A君原來是台灣間諜,而B君則是蘇聯情報部門KGB的特務。他隨即將此事向老闆金庸匯報。

張圭陽記得,金庸聽到這情況後,卻不慌不忙,反而臉帶得意神情說:「這也太小看我們《明報》了。《明報》豈只有國民黨和KGB的特務,編輯部的C君是英國特務,副刊專欄作者D君和E君,收受美國新聞處(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屬下機構)的津貼。」

張圭陽吃了一驚,問老闆「為什麼不把這些人辭退?」金庸回答說:「這些人很好用,他們會把《明報》的動向準確地第一時間向所屬國家匯報,我們的影響力就更大。」

金庸其實早已知道報社內誰是那方面的特務,但認為這些人很好用,反而可令《明報》的影響力更大。

金庸其實早已知道報社內誰是那方面的特務,但認為這些人很好用,反而可令《明報》的影響力更大。

由金庸的反應可見,報社內雲集各方特務,其實都逃不過他的法眼,只是「查大俠」覺得這些人的存在對《明報》有利,故不揭破這「秘密」,樂於繼續用他們。正如張圭陽所說,一家報社竟然有許多外地情報機構的綫人,除了說明《明報》的重要性外,更反映外國特務在香港的活躍程度。

事實上,由50年代冷戰時期開始,直至回歸前後,香港一直充斥着各方特務,不少以新聞從業員的身分作掩飾,特別是英美籍記者和編輯中,最多這類人。美英情報機構也會僱用華籍人員做綫人,主要收集內地情報,他們部分在傳媒和出版界工作,也有些以研究人員、學者等身分活動,已是公開秘密。所以《明報》這情況,當年其實相當普遍,並不是什麼「大件事」。

張圭陽憶述金庸的其他往事中,有一個「秘聞」也很有意思,就是英方在中英談判至回歸前,很着意拉攏一些主要中文報紙,英方政要和港府最高層,經常邀請《明報》老闆金庸見面,既聽他的意見,也想影響報紙的輿論方向。論當時最受英方重視的中文報紙,則是林山木夫婦創辦的《信報》,林太與港英最高層往來頻密,在關鍵時候會獲「餵」重要獨家新聞。這些交往當然不是公開進行。

講回當年周街特務的「怪現象」,香港過往欠缺一套專門對付間諜活動的法律,在港英時期,西方國家間諜基本上「冇王管」,到回歸後,負責反諜工作的政治部又長期未恢復,形成真空期,間諜的活動空間仍很大。

今次23條立法,主要針對的罪行之一,正是間諜活動,待草案正式通過後,法網便會架起,「特務通街走」的時代,亦勢將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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