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快馬加鞭進行,速度驚人,但又不失周密,法案委員會成員對草案條文逐條推敲,「啄」得極細,毫不馬虎。政府今次急行軍,策略思維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外國勢力正緊密呼應狠狠來襲,如果立法仍拖拖拉拉,對方「玩嘢」機會也就越多,面對此詭譎形勢,速戰速決十分恰當。西方政客與外媒近日的確明顯加強火力,最新例子是,英國《泰晤士報》昨天大字標題說「港人保留舊報紙要坐監」,把23條立法形容成「窮兇極惡」,但這標題極其誤導,與網紅呃like的「標題黨」無異,可見茅招將陸續有來。
《泰晤士報》大字標題說「港人保留舊報紙要坐監」,十分煽情,與三流網媒和網紅的「標題黨」冇大分別。
《泰晤士報》這篇文章由其亞洲編輯 Richard Parry撰寫,指23條立法通過後,港人如保留已停刋的《蘋果日報》,將會被罰坐監3年。英國讀者如不知來龍去脈,未看草案細節,聽到香港竟然連keep住幾份舊報在家,都會受牢獄之災,自然大呼「離譜」。
保留《蘋果》會否犯「煽動罪」,曾在上周六法案委員會會議上計論,有關官員都有作過解釋,清楚講明在什麼情況下才屬違法,但《泰晤士報》寫手仍然夾粗硬砌,與當年《蘋果》的手法同出一轍。
當日立會議員管浩鳴說,《蘋果》絕對係煽動,問如在家中擺放兩份,會否犯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答說,那刊物何時印製不重要,當法例通過後你還攞住,而又有煽動意圖,就是違法。這個答案的關鍵字眼是「有煽動意圖」,所以鄧炳強補充說,如果有人保留那報刊一段長時間,已不知道仍放在那裏,而且持有的目的並非為煽動,相信可構成合理辯解。
行會成員、資深大狀湯家驊其後也有進一步解說,若市民把舊《蘋果日報》放在床下底留念,閒來拿出來自己睇吓,並沒有犯罪意圖,便不會違法。但如果他把有煽動內容的舊報紙拿出來給其他人看,而這樣做是為了達到涉及國安的違法目的,情況就不同了。
《泰晤士報》的文章,在最後一段也有引述湯家驊的說法(不過沒有引用鄧炳強的詳細解釋),但讀者往往先看大標題,對「港人保留舊報紙要坐監」入了腦,再加上文章首段即引導讀者,這樣做將觸犯煽動罪,可被判入獄,整個寫法製造了23條立法是「惡法」的觀感。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已就保留《蘋果》會否犯法作了詳細解釋,但《泰晤士報》文章沒引述他的說法。
外媒以這手法操弄有關中國和香港特區的新聞,以配合其political agenda,近期經常發生,特別是針對23條立法,更花樣百出。
早前《彭博》記者在有關23條立法的以千計意見中,「捉」到屬極少數的幾條個人建議,認為政府應封閉telegram 等社交平台,但記者竟將之講成為「政府決意這樣做」,無端端掀起一陣恐慌。
這反映部分外媒做新聞的用心,先有了「23條立法是惡法」的結論,繼而選擇一些可支持這結論的「事實」,再加以包裝,配上煽情標題和文字,最後炮製出一篇攻擊23條的報道。
《彭博》記者今次「夾粗嚟」終於撞正大板,結果被政府第一時間踢爆,整段新聞要更正,弄至灰頭土臉。不過外媒操弄新聞不會停止,《泰晤士報》淪為「標題黨」,說明茅招仍將陸續有來。
政府近日對這類新聞和歪論反應甚快,值得一讚,但仍須保持高度警惕,見招拆招,不可稍有鬆懈。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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