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3月18日展開第四十七日聆訊。 從犯證人、「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第四日供稱,英國眾籌登報行動最終籌約30.8萬英鎊,並由前《蘋果》寫手Jack Hazelwood轉賬給他,而當時籌眾平台曾顯示籌得31.9萬英鎊,但後獲告知有技術問題等情況,故最終籌得金額有差異。李又指,若英國眾籌款項已用盡,不足款項由下次的「G攬」眾籌所得款項中填補。
李又供稱,為登報眾籌而成立「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 (SWHK),即「重光團隊」,又指「攬抄巴」劉祖廸在連登具號召力,成為「精神領袖」,當時「攬炒巴」更提出把登廣告轉成實質政治行動,發起聯署行動,讓英國選民聯絡相應的國會議員施壓。
穿長袖白恤衫的李宇軒續,續接受控方問及,2019年7月的「中英聯合聲明」英國眾籌登報行動,並展示一份相信由他製作的收支報表,李確認,那是他製作的「worksheet(工作表)」。控方指,該文件顯示英國眾籌登報行動的收入約為31.9萬英鎊,但經調整後約為30.8萬英鎊。
全數英國眾籌用盡 不足款項由「G攬」眾籌填補
李確認, 2019 年8 月9日由前《蘋果》寫手Jack Hazelwood當時轉賬了約30.8萬英鎊給他,稱英國眾籌登報計劃的實際收入為308,299元英鎊,並指控方上星期展示的《蘋果》報道「遊行被圍捕險洩身份攬炒巴死裏逃生帶署歷警暴拒保後返英」,指該報道上有籌眾平台「GoFundMe」的截圖及顯示金額約31.9萬英鎊,但這與他最終從Jack Hazelwood收到的金額有差異,他解釋,向「GoFundMe」查詢後,得知可能是技術問題,未能更新網頁,亦可能是信用卡的問題,令數字存在差異,所以最後有「crowdfund adjustment」的欄目,涉及約455鎊。
控方續問,是次英國眾籌中的總支出是多少?李指是30.8 萬鎊,即「成個 crowdfund用晒」。控方續問,有否出現虧損?李解釋,當時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眾籌與英國相關,而另一次「G攬」眾籌活動,則屬全球的活動相關,活動範圍包括英國;所以在「G攬」眾籌中,支付最後一部分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所需的款項,李舉例如果有一張5元的單據,而英國眾籌登報行動只剩2元,剩餘的3元將由「G攬」出。
控方指,在英國眾籌的收支報表中,「支出」一欄顯示有廣告支出、社交媒體廣告支出、網頁IT支出、活動及材料支出、交通支出、眾籌支付應用終端支出、銀行手續費,列出每項支出的金額及簡述。
李不知報銷墊支款項的「資金提供者」實際身份
控方指,有些支出是給「funder 1(資金提供者)」、「funder 2」、「funder 3」等人,李解釋,他是「funder 1」,但他不知道誰是其他資金提供者,「全部唔知真人係咩人」。他指,當時情況時不同資金提供者先墊支,其後再向他申請報銷款項,他舉例「funder 2」不一定是人,但是同一個找他報銷的「source(出處)」。
李又指,社交媒體廣告支出,包括在Facebook、Twitter、Google下廣告的廣告費,但他不知實際廣告內容,顧問費則包括兩間英國顧問公司89UP及The Whitehouse Consultancy Ltd等。李指,英國登報行動由「攬炒巴」處理,他不知每項活動內容,但大概活動主題均是「Support Hong Kong (支持香港)」。
控方再問及廣告開支部分,當中包括《倫敦旗幟晚報》(Evening Standard)、英國《衛報》(The Guardian)、英國《新政治家》(New Statesman)及雜誌《旁觀者》(The Spectator)等。控方展示由《衛報》發出的收據,涉及4萬英鎊,並指李的戶口有相應支出。李確認,於 2019年7月24及25日有登廣告。 控方再展示相關廣告,顯示文字「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on the Question of Hong Kong」在一張破舊紙上,下面有字眼「Will Britain hold China to its promise?」及「Britain must Stand with Hong Kong」等,李確認與登報行動相關。
控方再展示於《新政治家》及雜誌《旁觀者》的相類廣告,李確認與登報行動相關。控方指由《新政治家》發出的收據,涉及1,200英鎊,而《旁觀者》的收據涉及2,337英鎊,均在李的戶口有相應支出,李確認。
《衞報》廣告提及《逃犯條例》籲英國制裁
其中,《衞報》的2日全版廣告,主題為《中英聯合聲明》有關香港的問題,當中提到「Will Britain hold China to its promise? (英國會信守對中國的承諾嗎?)」,提到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保證,英國移交香港給中國後,香港人將享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集會自由等基本自由,但中國多次違反此聲明的條款,侵蝕了本應保障香港公民和政治權利和自由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構。 內容中又指,中國最近一次違《中英聯合聲明》是在反修例事件,當時中國修改《逃犯條例》,欲把香港持有不同政見的人士送往中國內地受審,導致香港200萬人上街示威抗議,引致持續大規模抗議行動,「所以我們一群來自世界各地、關注情況的香港人,呼籲英國政府向壓制香港人人權和自由的人士實施制裁。」
「攬炒巴」劉祖廸 (FB圖片)
「攬炒巴」建議把登廣告變成具體政治行動
控方展示其中一個報章廣告,顯示「Stand with Hong Kong」及「Sign the petition(簽署聯署)」。李指,當時英國會讓選民根據他們相應的國會議員,進行聯署,聲明是「我係你voter(投票人),我想你做一樣嘢,咁我就繼續投票畀你」,因當時「攬炒巴」劉祖廸表示希望「將一啲廣告轉換成為concrete嘅 political action(具體的政治行動)」,但李指不記得隨後的細節。
李確認自己及「攬炒巴」為「重光團隊」成員
控方又針對組織「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SWHK, 重光團隊)」提問,李指,自己屬團隊一部分,並形容組織由一班「國際嘅香港人,同埋關心香港嘅人,去組成嘅一個activist嘅組織,就去爭取香港當時嘅自由民主」,成員包括他本人及「攬炒巴」劉祖廸等。而組織於「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期間成立。
控方續問,組織的成立過程,李形容,當時在「G20」行動中,舉例指如其中一份日本報紙廣告,當中廣告可見有寫上「眾志」字眼,因有報館並不接受匿名登廣告,部分要求有人名及組織作登報人,如此日本報紙則要求組織名稱,當時「眾志」表示願意作登報人。 李續指,隨後因為眾人想「搵一個統一、大家都comfortable嘅機構」,會負責「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廣告,遂在Telegram群組上,眾人一同討論機構名稱,並投票選出「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所以在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中所有廣告均以此名義刊登,隨後此組織則涵蓋範圍更廣。
控方再問及「重光團隊」,李指,當時包括其他支持香港的活動,如在社交媒體登廣告等。 控方逐一問及「重光團隊」成員,李供稱,包括「攬炒巴」劉祖廸、「Shirley Ho」、「Always」、及「Madison」等人。李指,「Shirley Ho」為天體物理學家,位於美國,李指「Shirley Ho」曾與他於2019年7至8 月一同前往瑞士日內瓦,隨後又曾在華盛頓與對方會面,李形容Shirley Ho當時角色像是一名年長女伴(chaperone)。
李:「攬炒巴」在連登具號召力 可理解為行動「精神領袖」
至於「攬炒巴」劉祖廸的角色,李指,劉身為「攬炒巴」「就係佢最 prominent(重大)嘅 role」。法官李運騰追問,那麼「攬炒巴」有甚麼實際作為?李指,其角色類似「G20」行動中的連登用戶「家樂牌通心粉」,「佢喺連登度有號召力,去到 JD(中英聯合聲明登報),就係『攬炒巴』喺連登有號召力」,「佢自己已經係好有影響力嗰個『攬炒巴』囉」。
李官形容,「攬炒巴」劉祖廸是該行動中的「精神領袖」(spiritual leader)?李回應「可以咁理解」。控方續問,劉祖廸在團隊中做了甚麼?李指,他會積極參與討論,在連登發帖。李官追問,劉發帖對行動有何影響?李形容,劉在連登發帖可引起「好多迴響,即好多人睇佢嘅 post」。李官問,劉祖廸有大量支持者?李指連登上有。
「G攬」行動引國際關注香港情況
控方問及,在「G20」登報行動中,香港是否有其他後續活動?李指,當時於2019年8至9月曾舉辦「報紙展」,因當時於海外登報,「反而喺香港嘅香港人冇睇過啲實體報紙,所以搞個報紙展。」李指,當時曾於展覽擔任一日藝工,負責「睇場介紹」。
控方續問,當時由誰資助舉辦展覽?李憶述,當時得知應該由陳梓華或陳透過《蘋果》,取得3 至4萬港元資金,但不肯定。 控方續問,當時如何衍生「G攬」行動?李憶述,於2019年8月進行眾籌,當時因「G20」行動及「中英聯明聲明登報」兩個團隊的行動均取得成功,想聯合組織另一行動,所以「兩個溝埋一齊嘅『G攬』 campaign⋯anyway想搞『G攬』嘅人想join就join『G 攬』campaign。」李確認,當時陳梓華亦有參與此活動。李形容,當時「G攬」主題為引起國際關注香港當時的民主自由狀況,關於《逃犯條例》的情況,那時是至2019年8月,由於同年初已有《逃犯條例》遊行,但大規模遊行則在6月才開始,李指沒有「cut-off point」。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今穿深色西裝白恤衫,甫進庭即與其律師團隊商討,其女兒續來旁聽。而今日在旁聽席上,有數名外籍女記者前來聽審。
黎智英女兒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上周五(15日) 第四十六日聆訊中,李宇軒供稱,陳梓華著他把156萬元存入「Chartwell」戶口以歸還全球登報計劃的廣告費,又稱「上面嘅人」對墊支被「拖數」感「不舒服」,李推測因對方2間公司並非「倡議組織」,不應處理眾籌登報事項,故要簽署本票,他之後分兩次存入款項,並將餘款15萬元捐612基金;李又指,在英國的中英聯合聲明登報眾籌行動中,認識「攬炒巴」劉祖廸,並以《蘋果》寫手Jack Henry Hazlewood戶口收取眾籌款項,後更透過陳梓華問黎借用《蘋果》新聞圖片作眾籌活動之用,眾籌取得30萬英鎊無法即時用英國戶口收款,由李先行墊支,廣告費共約10萬英鎊,餘款20萬英鎊其後用作支持劉祖廸等人在英國舉行「支持香港民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