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城市花園爆大維修風波,業委會與法團兩邊陣營互不信任。
再有大型屋苑因為「強制驗樓計劃」的實施而出現業主之間的角力,今次的主角是業主以中產階層為主的北角城市花園,屋苑住宅單位有接近2,400個,而車位亦有約500個;同時還有教會、商場和酒店等,涉及不同業權的持份者。而城市花園已經有42年樓齡,未來進行大維修估計最少涉及5億元,即大概每個業權份數最少涉及20萬元。由於牽涉龐大數額,以及具爭議性的大維修,城市花園的業主自然想「睇緊啲」。
「城市花園業主協會」在街站及洗樓行動中呼籲業主簽下的授權票。(《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原來城市花園在過去42年並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只是由業委會管理屋苑事務。然而,近日有一個自稱「城市花園業主協會」的組織突然出現,並自稱已收集了5%業主的簽名,召開特別業主大會,並要求成立法團。
城市花園業主們對是次大維修屬誰處理意見紛紜。(《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對於成立法團,現屆業委會卻十分抗拒,認為業委會一直處理屋苑事務尚算不錯,並沒有必要成立法團,在大維修前突然出現一批人要求成立法團,純是節外生枝。除此之外,業委會亦表示擔心他們是否別有用心。而「城市花園業主協會」就表明成立法團的目的只是單純為了「睇實屋苑盤數」。
「城市花園業主協會」在街站及洗樓行動中呼籲業主簽下的授權票。(《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法團是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成立的獨立法人組織,擁有法定資格,可以行使特定的權利,但同時亦需承擔法定義務和責任;而業委會則並無法人身份,該會只能代表全體業主就大廈管理提供意見,卻不具法律效力,即是沒有權利同時亦不需要承擔責任。
在早前2019年8月城市中心塔棚期間,外牆有一塊5米乘1米的大石屎從高處剝落。(《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現屆業委會副主席黃廣林指出,由於自己與主席以及秘書清楚了解法團的法律責任,因此現階段是不會參選角逐法團的。相反,「城市花園業主協會」主席劉卓麟則表示,自己與團隊願意負擔所有法律責任,希望「自己屋苑自己管」,而不是由涉及利益的人管理。
「城市花園業主協會」在街站及洗樓行動中呼籲業主簽下的授權票。(《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在訪問中,業委會副主席強烈譴責「城市花園業主協會」在街站及洗樓行動中呼籲業主簽下不清晰的授權票;而且,不管業主是老或幼,協會亦讓他們簽下授權票。而協會主席則認為,協會的行動沒有問題,並直言在訪問當日已經成功取得幾百張業主的授權票。
城市花園業主蘇太接受《一線搜查》訪問。(《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在授權票一事中,管理處則出了多張通告提醒業主在委任代表時應小心謹慎,提防投票權被盜用;同時亦表明在「城市花園業主協會」所召集的特別業主大會,並沒有擔任任何角色。另外,對於協會的街站及洗樓行動,有業主覺得受到滋擾,報警求助。
管理處出了多張通告提醒業主不要輕易授權,在委任代表時應小心謹慎,提防投票權被盜用。(《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業委會副主席明言,大維修會使用市建局的「招標妥」系統,有監管之餘,亦有足夠的透明度;而標書亦有獨立工料測量師驗證是合乎市場標準。副主席同時強調:「我堅持一定要用大機構替小業主簽署這份合同,因為去到幾億元的項目一定會有拗撬」。而「城市花園業主協會」則表明同意使用「招標妥」系統,但提出業委會的透明度低,而且質疑其程序不當,又沒有聽取業主意見;與此同時,「城市花園業主協會」亦反覆重申法團受民政署監管,所以對比業委會可靠。然而,有業主向民政署查詢,民政署書面回覆指出:「本處職員從未曾以口頭或書面等方式表達核證城市花園獲委任的會議召集人的資格。」根據現行條例,民政署沒有資格亦沒有法定地位去委任召集人,而且在監管業主立案法團上,民政署的角色亦屬輕微。另外,《一線搜查》翻查資料,發現在過去曾跟進的個案中,不少涉及億元大維修的爭議,也與法團有關,所以法團其實未必對比業委會可靠。
「城市花園業主協會」的街站及洗樓行動。(《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另一方面,城市花園業主蘇太接受《一線搜查》訪問提到,成立法團弊大於利,擔任過其他物業法團工作的蘇太分享以往的經歷,原來當業主認為法團有問題時,因為業主沒辦法取得會議紀錄及財務報表,所以一個「小業主」去舉證是非常困難的。此外,蘇太亦質疑「城市花園業主協會」所表示的「法團受民政署監管」,並提到她曾向民政署作出查詢,獲民政署回覆指,民政署是不會監管法團,而且如果沒有受到法團的邀請,民政署更不能夠出席任何法團業主大會。
民政署書面回覆指出:「本處職員從未曾以口頭或書面等方式表達核證城市花園獲委任的會議召集人的資格。」(《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在早前2019年8月城市中心搭棚期間,外牆有一塊5米乘1米的大石屎從高處剝落,幸好當時沒有人受傷,因此大維修對業主而言是刻不容緩。而對於是次大維修,現時城市花園一共收到三個命令,分別是簷篷、消防及驗樓令。《一線搜查》記者親身採訪時,發現其實城市花園的業主們對是次大維修屬誰處理意見紛紜,有業主認為管理公司是上市公司,相對法團較有信心;有業主認為由業主做主導,能更設身處地處理問題。不過,大部分業主也異口同聲地表示,不管是業委會抑或法團,只希望大維修盡快完成,不要影響進度。城市花園會於3月23日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屆時將會投票議決是否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不過投票細節就未有公開,例如有沒有獨立會計師做監票和怎樣去查核授權票的真偽。
民政署書面回覆指出:「本處職員從未曾以口頭或書面等方式表達核證城市花園獲委任的會議召集人的資格。」(《一線搜查》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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