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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駐港公署:維護國安不容置疑 外部干預必然落敗

政事

35+顛覆案︱駐港公署:維護國安不容置疑 外部干預必然落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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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駐港公署:維護國安不容置疑 外部干預必然落敗

2024年05月30日 22:50 最後更新:12月20日 23:27

35+顛覆案中,16名不認罪被告中14 人被裁定罪成,兩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提出上訴。針對澳洲外長黃英賢、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言人、美英等國駐港總領館等就香港高等法院依法判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部分涉案人員說三道四,公然詆毀香港民主、自由、人權、法治,肆意抹黑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美化開脫反中亂港分子,干預特區正當司法,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發言人指出,任何人都不能打着民主旗號從事違法活動還企圖逃脫法律制裁。有關反中亂港分子串謀通過所謂「初選」,企圖奪取立法會控制權,癱瘓特區政府,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香港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特區司法機關依法辦案,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合理合法,正當正義,不容置喙,中央政府予以堅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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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製定實施有效阻塞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法律漏洞,掃除了香港發展道路上的障礙。當前香港經濟發展重回正軌,良政善治提升,各行各業發展動能良好。有關國家個別政客對自身國家安全立法密不透風、濫用國安概念的事實裝聾作啞,卻公然踐踏香港法治,其虛偽雙標令人不齒,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的險惡用心路人皆知。

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強調,中央政府全面且準確地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任何企圖顛覆國家政權的行徑都難以得逞,任何干涉別國內政的圖謀都徒勞無功。駐港公署敦促有關政客恪守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停止縱容包庇反中亂港分子,停止破壞特區法治與司法獨立。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高等法院上訴法庭駁回12名被告就定罪或判刑提出的上訴。政府認為,說明任何人想要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必須依法受到懲治。對於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律政司將審慎研讀判詞,並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發言人表示,原審法庭早前頒下的裁決理由書,指出所謂「35+計劃」終極目的和用意就是要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審訊過程揭示涉案人士提出的「攬炒十步曲」計劃,同時通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及其他手段,使香港社會陷入停頓,加上國際政治及經濟制裁,以達至「攬炒」效果,令市民受苦。發言人說,本案鐵證如山,犯罪情節嚴重,被定罪人士罪有應得。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發言人指出,法庭就本案上訴作出的判決,足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嚴格按照適用法律,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保障下,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而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犯罪,被告才可被法庭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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