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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逃犯被撤特區護照可能變「人球」面對兩變數 最壞情況去盧旺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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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逃犯被撤特區護照可能變「人球」面對兩變數 最壞情況去盧旺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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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逃犯被撤特區護照可能變「人球」面對兩變數 最壞情況去盧旺達

2024年06月13日 19:41 最後更新:19:56

潛逃外國的亂港分子有個共同點,就是以為有當地政府「照」,香港當局奈佢唔何,因而得意忘形,全無危機感。如果他們這樣想,便大錯特錯。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前天就首次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向潛逃英國的6名通緝犯出重拳,包括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撤銷其特區護照等,打擊甚到肉,羅冠聰等卻仍裝作氣定神閒,說未驚過。

究竟他們的特區護照被撤有何後果?我就此請教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他說6逃犯以後想去英國以外其他國家,都幾麻煩,如果英政府態度有變,不再批准有期限居留,他們就要離境,若然不走,便成為非法移民。我即時想到,據英政府目前的不人道政策,在最壞情況下,他們有機會被遣送到非洲盧旺達。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重拳,狠擊6名潛逃犯,其中一招是徹銷其特區護照,他們將面臨不同變數,一個最壞情況,是成為非法移民,被遣送到盧旺達。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重拳,狠擊6名潛逃犯,其中一招是徹銷其特區護照,他們將面臨不同變數,一個最壞情況,是成為非法移民,被遣送到盧旺達。

羅冠聰回應港府的辣招時說,自己已獲得政治庇護,並把特區護照交了給英政府,意即「不稀罕」這本護照了。黎棟國說,一般受庇護人士,當然可以在當地居留,但要去其他國家,就相當麻煩,他們要取得「難民身份旅行證」,除了須每次向所往國家申請入境簽證外,也要申請回頭簽證。

這6名逃犯中,如部分人持有BNO,黎棟國說,他們可以用這護照前往其他國家,但要視乎該國對BNO的政策,也要看它會否配合香港緝捕逃犯。

此外,BNO護照只是旅遊證件,即使准許入境,也僅准逗留一段短時期,不可居留。而且BNO並非正式的英國護照,一些國家並不接受,加上中國政府已表白不承認BNO,部分國家也跟隨。

對這些潛逃犯而言,其特區護照被撤銷後,面對的最大「不確定性」,是BNO簽證到期時,如不獲批永久居留,他們就不可以繼續在英國居留,必須離境,隨即變成兩頭唔到岸的「人球」。

持BNO護照的香港逃犯,如在簽證期限前不獲淮繼續居英,將兩頭不到岸,成為「人球」。

持BNO護照的香港逃犯,如在簽證期限前不獲淮繼續居英,將兩頭不到岸,成為「人球」。

BNO簽證計劃是「5+1」,即獲准暫居5年,然後申請永久居留,1年後如獲批,便成為永久居民。但黎棟國指,當中存有一大變數,就是持BNO居英5年後,如不獲批永居,政府可以不准這些人繼續居留,若過期仍不走,就會把他們遣送離境。

觀乎英國兩大黨的大選宣言,都異囗同聲說要大削移民數目,辛偉誠更稱會狠砍一半,皆因去年淨移民人數多達68. 5萬,是上次大選(2019年)時的3倍,所以要大刀闊斧。在這嚴厲政策下,持BNO簽證的潛逃人士,分分鐘不獲批永久居留,並被下逐客令,若他們因走投無路,賴着不離開,便成為非法移民,最壞情況是被遣送到非洲盧旺達。

目前英政府仍視他們為手中的棋子,尚有利用價值,未必會做到咁絕,但世事多變,不排除出現第二個變數,就是英中關係出現某種變化,敵對氣氛放緩,到那時候,他們可能成為棄卒,連政治庇護都失去,成為無主孤魂。

黎棟國說,在此境況下,這些逃犯如想返香港,可以向特區入境處申請臨時旅行證件回港。話雖如此,他們如回來必然馬上被捕,除非他們願意自首,接受法律制裁,否則一定不會走這條路,結果成為兩頭不到岸的「人球」。

特區保安局今次出這硬招,並非香港獨有,美國就有先例。美國執法機構可以獲《聯邦法規》第22條授權,要求國務院吊銷某人的護照,主要基於兩原因:一是該人因刑事指控被通緝,二是法院下令禁止該人出境。因揭露美國政府全球竊聽大陰謀被通緝的斯諾登,遭當局以間諜罪起訴,潛逃俄羅斯至今,他的美國護照就早已被吊銷。

黎棟國說,今次保安局向6名逃犯出重拳,公開宣示他們不可以一走了之,當局必定追究到底,除了給他們去其他地方添麻煩,更重要的,是任何人向他們提供和處理資金、不動產、合夥等,都屬犯法,而且刑責甚重,嚇阻力相當大。

他們強作鎮定,貌似不痛不癢,其實拳拳打到痛處,有「痛」自己知。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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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

古訓說「今不慮前事之失,復循覆車之軌」,是大智慧。今日(6月12日)天朗氣清,風平浪靜,但5年之前,立會與政總一帶猶如戰場,大批激進示威者暴力衝擊警方防綫,這次騷亂揭開了「黑暴」的序幕,往後大半年,香港陷入一場大災劫,如今回想都飆冷汗。與政圈朋友談起此事,他說可從事件中吸取兩大教訓,其一是爆發能量其實早已不斷累積,幕後黑手密密埋彈,但港府的「防爆」機制差勁;其二是,事發後特首林鄭態度搖擺,怯戰退讓,終讓烈火燎原。新一屆政府亟須引以為鑑。

5年前的今日(6月12日),政總和立會大樓外爆發反修例暴動,揭開整場黑暴的序幕,當中有兩大教訓須吸引,才可免重蹈覆轍。

5年前的今日(6月12日),政總和立會大樓外爆發反修例暴動,揭開整場黑暴的序幕,當中有兩大教訓須吸引,才可免重蹈覆轍。

先由第2個教訓講起。到今日,在海外的亂港分子仍振振有詞指,612當天民眾舉行和平示威,遭警方武力鎮壓,才激發往後的街道抗爭。這是徹頭徹尾的謊話。實情是,大批激動示威者在之前一天,已準備當日以暴力進攻立法會。

政圈朋友翻查那兩天的紀錄,早在6月10日凌晨,激進示威者已立法會大樓外圍展開挑釁行動,與警員爆發暴力衝突,當時網上有訊息指,這是6月12日更大衝擊行動的預演。

果然到了612清晨,大批激進示威者湧入政府總部一帶,在龍和道和夏慤道設置路障,強行佔據,癱瘓交通,阻止議員和政府人員進入政總和立會大樓。到上午10時,聚集的示威者已達4萬6千人。

一位時任立法會議員的朋友同我講,他們原本收到通知,在警總集合,由警員護送前往立會開會,但當時除了立會大樓遭重重包圍,連警總也被圍困,只好轉移到海旁警署暫避。有人提議用直升機載議員到立會,不過隨即收到消息,示威者已開始猛烈進攻警方防綫,議員這樣做太危險,故最後打消這念頭。

暴力示威者顯然有備而來,準備打一場大仗,許多人戴了頭盔、護目鏡、囗罩、雨傘等,紛紛向警方防綫投擲大量磚塊、水樽和其他硬物,並扯下警方的鐵馬,推向防綫攻擊警員。當時警總指揮中心向前綫警員稱,情況已屬暴動,為了防止示威者衝進大樓,防暴隊向他們施放橡膠彈和2百多枚催淚彈。其後示威者繼續在金鐘、中環堵塞道路,並開始有人投擲汽油彈,直至深夜才陸續散去。

當天的情況,毫無疑問是一場暴動,而警方也明確表示「警方採取行動制止暴動」,其後特首林鄭在8時許聲稱「這已不是和平集會,而是公然、有組織地發動暴動」。

然而,政府態度在一天後忽然改變。時任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對傳媒說,港府高層並沒有參與將612事件定性為暴動的決定,也沒有參與向示威者發射橡膠彈的決定。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也在6月17日改口,指當日只是說一些人的行為涉犯暴動罪,不是指整個事件是暴動。

到了6月18日,林鄭的口風亦變,沒再指當日的暴力事件是「暴動」,表示她與盧偉聰都沒說過參與612事件的人是暴徒。在此之後,她每次講話時,雖譴責暴力,卻絕囗不提「暴動」二字了。

時任特首林鄭於612後幾天,對事件的「暴動」定性,態度出現反覆,立場含糊,是導致動亂擴大的原因之一。

時任特首林鄭於612後幾天,對事件的「暴動」定性,態度出現反覆,立場含糊,是導致動亂擴大的原因之一。

政圈朋友指,港府和警方對612事件是否暴動,立場搖擺不定,含糊不清,有兩個客觀效果,1是壯了暴力示威者的膽,不懼怕觸犯重罪,遂更加猖狂,加入的人亦更多;2是警方失去了嚴厲「鎮暴」的一股氣,行動方向不清,又怯於政治壓力,陷於被動捱打。在這情況下,暴亂愈燒愈烈,不斷擴大、升級,以至瀕臨失控邊緣。

至於第一個教訓,要「回帶」到612之前幾個月,以至更早。林鄭推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之初,市民反應不算強烈,3月的遊行只1萬多人參加,但黎智英、泛民、民陣和部分激進本土派卻知道這是煽起大行動的好機會。

當時民陣計劃在4月28日舉行反修例遊行,黎智英指令《蘋果》高層大力催谷人數,包括印製大量「反惡法,倒林鄭」的海報派發,又連日在頭版鼓動市民參加遊行,結果當日遊行人數大增至10多萬人。

在上述各路人馬動員下,反修例之勢漸盛,加上當年是「六四」30周年,紀念集會人數創新高,進一步推高示威者的「抗爭」情緒,那就像在屋內扭開煤氣掣,煤氣愈積愈多。然而,港府的「防爆」意識甚弱,對於一觸即發的暴亂危機,估計極為不足,直至燒到埋身,才匆匆應付。

教訓還可以追溯得更早。前特首梁振英就在《從修例風波 到反中動亂》一書的序言中說,2019年之前的16年,「23條立法」失敗,維護國家和香港內部安全的法律「缺位」,而特區政府的執法力量也「缺位」,令動亂連續劇可以不斷上演。

612事件和整埸黑暴,好像已成過去,但如果大家不記取這兩個深刻教訓,噩夢重臨並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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