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客開口埋口說香港已失去自由,黎智英之流亦曾大聲疾呼,叫港人為美國的「自由民主」價值而戰,一位法律界朋友愈聽愈唔順氣,向我講述最近哥倫比亞法學院發生的一件事,說明美國吹噓的「學術自由」正受到政治打壓,話ban就ban。此事涉及一本權威學刋《哥倫比亞法律評論》,因刊出一篇文章評論以色列在加沙的不人道「罪行」,遭刊物的董事會封殺,學術自由蕩然無存,令學界爆怒火。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學刊《法律評論》,因刊登文章評論以色列在加沙的「罪行」,遭到刊物董事會封殺。美國吹噓的「學術自由 」成為空話。
美國一些名牌大學的法學院都有學刊,《哥倫比亞法律評論》由法學院學生負責出版,學術地位頗高,編輯可自行決定選登文章,一向相安無事,但最近就鬧出一場大風波。
事件源頭是一名哈佛大學博士候選人埃巴里亞,這位學者寫了一篇文章,指以色列在加沙觸犯了一連串「反人類罪」,認為當地巴勒斯坦人受到以色列系統性壓迫的處境,可以用一個名為 Nakba的新法律概念來界定。在阿拉伯語中,Nakba是「災難」之意。
他原來將文章交給《哈佛法律評論》發表,哈佛出了名親以,當然把文章彈回。其後他把文章拿到《哥倫比亞法律評論》,獲刊物編委會接受,同意刊登。
因編輯們預見這篇文會很「爆炸性」,擔心未出街就被叫停,所以只由編委會拍板,未在內部廣泛傳閱,到最後一刻才放上網。
刊物出街後,因文章直指以色列的「罪行」,觀點尖銳,令成員包括校方高層的學刊董事會大為震怒,嚴斥編委會未經正常審查,就把該文刊出,不符合理程序,要求編輯將文章抽起,但遭到拒絕,繼續將文章放在該刊的網頁。董事會見編輯執意抗命,亦出撒手鐧,下令把網頁「暫時關閉」,外界上網只會見到「網頁正維修中」字句,其他一片空白,等於將文章封殺。
董事會對這篇文章重手打壓,令不少學者嘩然,法學院一名教授就講中要害,說如果此文是評論其他事情,相信董事會不會對程序問題如此緊張。該文作者埃巴里亞亦回應指,事件是「美國大學對這類評論廣泛壓制的縮影」。
他說得很對,事件展示了美國大學有兩個潛規則:1是凡事都要看猶太金主面色,即使學術評論,也不能越過「反以色列」的界綫,所謂學術自由,同樣有種種無形規限;2是校方手中永遠握着「尚方寶劍」,可以隨時發威,不會讓學生和教職員為所欲為。
法律界朋友還舉出另一例子,戮破美國「學術自由」的神話。早前多間大學學生爆發校園示威,聲討以色列暴行,大部分校方都施鐵腕遏止,其中紐約大學更出一「奇招」,向參加示威被捕的學生發出通知,如想重返校園,須修畢一個「誠信精神課程」,包括讀晒49頁課文,並完成習作,目的是令學生在「道德論證」和「道德決策」上有所得益。
話說得好聽,其實是變相「洗腦」,與美國一直宣傳的思想自由背道而馳。所以紐大法律學教授梅菲致函校方直言,這做法是「對學術的羞辱」 。
紐約大學示威學生被校方要求修畢變相「洗腦」課程,才可復學,被指是「對學術的羞辱」。
一場巴以衝突,恍如照妖鏡,把美國這種「我做就得,你做就錯」的醜陋雙標,暴露得清清楚楚。經此一照,它以後要繼續將美式「自由」神話化,就難得多了。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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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詩詞中有一句:「宜將剩勇追窮寇」,用來形容保安局出辣招追擊6名逃犯,實在貼切不過,用俗語說,就是「打到佢殘」。招數之中殺傷力最大的,是任何人如處理他們的資金、不動產、合夥等,都屬犯法,會受重罰;同時罷免其公司董事職位,以及專業執業資格,此舉不但斷絕其「財路」,也防止他們再利用專業資格招搖撞騙,可說擊中要害。政圈朋友翻看這類人往績,他們藉公司身份「發革命財」,其實早有前科。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重招追擊6名逃犯,其中罷免他們的公司董事職位的一招甚辣,可斷其「財路」,殺傷力頗大。事實上,6人中部分早有「發革命財」前科。
不要以為這批逃犯過往搞「抗爭」都是單單純純,不求名利,一腔熱血,恰恰相反,他們當中不少人在台前幕後所做的事,與「錢銀」分不開,公私利益混淆不清,還有多少隱而未露,到今日尚未窺全豹。觀乎此,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次根據《維護國安條例》第95條,罷免他們任何公司董事職位,以防止其轉移財富,用於亂港活動。
6名逃犯中,蒙兆達和「升旗易得道」的蔡明達,都曾經擔任公司董事,日前保安局局長出招「暫時罷免董事職位」後,立即見到效果,公司註冊處隨即採取行動,罷免兩人的公司董事身份,並發出相關文件提醒公眾。
蔡明達(Tony)與拍檔霍嘉誌( Johnny)過往一直鑽營搵銀,2020年潛離香港後,曾一度在塞浦路斯向香港移民賣樓,後因當地移民政策改變,生意做不下去,遂轉到英國申請政治庇護。當時他們致力協助中槍黑暴分子曾志健外逃,大搞眾籌,一方面為申請庇護製造理由,另方面也有斂財之嫌。事後眾籌的捐款部分下落不明,有網民指他們吃了「人肉饅頭」,至今仍有待追查。
如今他們失去公司董事身份,亦沒有其他同夥敢幫他們轉移金錢和資產,等於斷絕了財路,以後要在海外搞風搞雨,籌集彈藥糧餉將艱難得多,連個人財政都可能陷困境。
像他們那樣的亂港搞手,許多時都會利用公司董事身份做嘢,例如早前黎智英案審訊中,黎的財務總監周達權披露,「重光團隊」的核心成員陳梓華曾出任黎名下離岸公司 Lacock的董事,既以這身份調動資金打「國際綫」,也因黎認為他做到嘢,而給予的酬勞。
此外,正被通緝而現居美國的袁弓夷,當年與前妻打贍養費官司時,法官曾指他擁有一些電子公司的股份,並擔任董事,以及持有其他資產,估計達億元。雖然經過若干年,相信爛船仍有三分釘,其資產可能用於推動違反國安法的「香港議會」 。看來保安局對逃犯採取的「斷絕財路」行動,勢將逐步擴大,而袁必然是目標之一。
被通緝的袁弓夷,也曾是多間公司的董事,將是下一階段追擊的目標。
另一名支持「黑暴」的商人周小龍,雖然遠走英國,仍蠢蠢欲動。他在港時任童裝公司 Chickeeduck的董事,公司現已結束,他最近在英國再起爐灶,創辦家居工程公司 Handeeduck。他表示有香港商人有意與他合夥,但勸他隱姓埋名,可見保安局的辣招已發揮了阻嚇力,令他難以「吸水」搞抗爭。
除了罷免董事職位,吊銷他們的專業執業資格,也有一定殺傷力,今後亦難以用專業身份作掩飾,持續搞風搞雨。保安局局長今次打擊的6名逃犯中,「升旗易得道」主持蔡明達和霍嘉誌都是大律師,他們將沒法以這專業身份在港活動,影響力勢將進一步削弱。
黑暴期間,這類掛着專業之名做違規之事的人不少,且舉一例,38名大律師曾在「612基金」直接收取款項,而非經律師行,涉嫌專業失當。此外大律師公會調查後,發現4名大律師違反《行為守則》。
今次保安局「宜將剩勇追窮寇」,只是第一步,針對其他潛逃者的追擊行動勢將繼續。香港要由亂及治,必須除惡務盡,故「追窮寇」不可軟,更不可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