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近日展開代號為「雙槍」的執法行動,突擊搜查一個用作營運中心的工廈單位,搗破一個由跨國犯罪集團操控、本地黑社會營運的網上非法賭博平台香港分支,拘捕3男1女。
警方黃大仙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岑景康表示,近日發現有黑社會成員滲透校園,引誘並且利用年輕人開設傀儡戶口用作營運網上賭博及洗黑錢,14日展開行動,在荃灣 一幢工商業大廈 一個單位搗破一個網上賭博平台及洗黑錢集團在香港的營運中心,以「串謀收受賭注」以及「串謀洗黑錢」罪名拘捕三男一女骨幹成員,年齡介乎21至33歲,全部為本地人,報稱無業。
黃大仙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岑景康
警方亦在單位內檢取了4部電腦、80多部手提電話以及202張電話卡。營運中心24小時無間斷運作,內裡的設備非常齊全,除了有80多部已連接指定傀儡戶口的手提電話及電腦外,亦設有員工簽到打卡機。
集團分工明細,採用多種方式招攬賭客。他們通過社交平台、短訊和手機應用程式主動宣傳,並提供誘人優惠,例如「新會員註冊優惠」或「真錢入,加密貨幣出」等吸引賭客。而今次搗破的營運中心,正正是該犯罪集團用作處理充值、入錢出錢,以及作客服的地方。
涉案跨國犯罪集團扎根於馬來西亞, 而該網上賭博網站2024年2月海外註冊,主要以東南亞地區人士作為目標客戶群,同時在香港設立營運中心,特別針對香港賭客提供服務。賭客單一投注額由港幣$100至$80萬元不等。
調查亦發現,該集團營運中心自今年二月運作以來,每日收取平均賭注接近三百萬港元,估計營運至今已收取超過六億港元賭注,數字相當驚人。
警方特別指出,行動發現涉案集團在剛過去的暑假,派本地黑社會成員滲透校園,引誘並利用學生開設傀儡戶口,以作為其網上賭博平台的營運工具。 所以今次行動期間被發現的傀儡戶口持有人當中,不乏學生或者剛出社會的年輕人,情況令人擔憂。
警方在長沙灣瓦解一個由黑社會犯罪團伙操控、總投注金額超過1.88億港元的非法賭博網站推廣營運中心,以涉嫌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的罪名拘捕6名本地男子,部份被捕人士有黑社會背景。
警方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王子于。
警方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王子于、刑事部總督察張晉堂及督察吳冠麟向傳媒簡報案情。
王子于表示,警方觀察到有犯罪集團利用不同的社交平台以及通訊軟件,宣傳非法網上賭博,經過深入調查之後,元朗警區刑事部人員於2026年3月30日晚上,執行代號名為「猛進」的反網上非法賭博行動,在長沙灣一棟工商大廈單位搗破該非法賭博網站的推廣營運中心,並以涉嫌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的罪名,拘捕6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7至31歲。
檢獲的證物。
行動當中,警方在該營運中心內發現大量通訊設備,並在該單位內檢獲5部電腦、25部手提電話,以及36張電話儲值卡。根據警方調查,該營運中心自25年10月開始運作,至今已運作約半年,成功招攬至少520名賭客,涉及總投注金額超過1.88億港元,而該營運中心亦透過成功介紹賭客進行非法投注而獲取高達520萬元的佣金。
元朗警區刑事部總督察張晉堂。
張晉堂講述警方的調查工作及運作方式,他稱警方透過情報收集,得知一個犯罪團伙於25年10月起,租用一個位於長沙灣的工商大廈單位,並向業主訛稱單位用作自媒體創作用途。為了掩人耳目,該單位內的裝修設計與一般辦公室設計無異。
檢獲的證物。
經警方調查發現,該犯罪團伙在整個網上非法賭博過程中扮演推廣及中介角色,至於他們在招攬賭客投注或推廣網上非法賭博網站,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
首先,犯罪團伙成員會在常見的社交平台上開設帳號,不時提供及更新與賭博、博彩有關的資訊,例如聲稱獨家貼士、內幕消息以及賭博技術分析。這些帳號持有人為了引起潛在賭客關注,經常在社交平台上炫耀奢華生活,包括展示名車及名錶,或展示大量現金,聲稱其資金來自博彩所得。其中部分貼文更附上懷疑經過修改金額的馬會投注記錄,或網上賭博平台的交易紀錄,以吸引賭客投注。這些貼文通常附有連結,引導及安排網民前往不同的網上非法賭博網站,俗稱「引流」。
第二、犯罪團伙成員亦會在常用通訊軟件中建立群組,並以漁翁撒網方式隨機加入不同用戶,以較高賠率或其他優惠,例如現金回贈等手法,吸引潛在賭客在非法賭博網站進行非法投注。
檢獲的證物。
張晉堂指出,經犯罪團伙轉介的賭客,其每一次非法投注,平台均會向作為介紹人的犯罪團伙提供約2%至3%的回佣。此類非法投注網站所提供的賭博及博彩方式種類繁多,由最常見的外圍足球、賽馬,以至真人百家樂、廿一點,以及德州撲克等。根據警方初步調查所得,經犯罪團伙招攬的520名賭客,在過去半年的投注金額由最少數千港元至超過3600萬港元不等。
元朗警刑事部督察吳冠麟。
王子于總結稱,警方相信已成功瓦解一個由黑社會團伙操控的網上非法賭博集團,並成功打擊黑社會活動及其收入來源。該6名被捕人士現時仍被警方扣留調查。
檢獲的證物。
警方亦希望藉此機會作出呼籲,犯罪團伙往往利用年輕人賺快錢的心態,招募他們參與所謂的網上推廣活動,但相關行為可能已經干犯香港法例。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第16B條,任何人明知而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均屬違法,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被處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7年。
警方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王子于(中)、刑事部總督察張晉堂(右)及督察吳冠麟(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最後,2026年的世界盃臨近,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參與任何非法賭博。根據《賭博條例》第八條,任何人向收受賭注者投注,而不論有關賭注是在香港境內或境外收取,均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