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事件造成168人死亡,大維修顧問鴻毅和承建商宏業連同董事等7人,被控誤殺及串謀詐騙等共25項罪名,案件在法院再訊,法官再度將案押後至10月29日。
警方及廉署經深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早前以誤殺罪、串謀詐騙、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洗黑錢等共25罪,分2案起訴兩間公司及7名人士,包括負責維修工程的顧問公司、總承建商、相關公司董事及檢驗人員等。
案件星期三(9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0月29日,期間鴻毅董事妻子鍾素芬、宏業董事侯華建、鴻毅助理經理李敏續准保釋,其餘被告沒保釋申請,還柙候訊。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押後期間,控方將檢視新證據、索取法律意見及進一步專家報告等。
首案9名被告依次為40歲鴻毅董事黃俠然、總承建商宏業董事54歲侯華健及52歲何建業、44歲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60歲洪國偉、41歲鍾素芬、33歲李敏;兩間工程公司分別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和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9名被告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共20罪。
第二宗案件涉及誤殺罪,黃俠然、何建業、吳躍、及兩間公司「鴻毅」和「宏業」共5名被告,被控5項誤殺罪。
第1項誤殺罪涉及81名死者,指被告在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非法殺死賴志光等81人;第2項誤殺罪涉及82名死者,指被告在上述同日同地,非法殺死劉春叶等82人;第3項誤殺罪涉2名死者,包括楊煥英、洪敬量,他們於2025年11月27日死亡;第4項誤殺罪涉2名死者,包括李麗雯、何美寶,他們於2025年11月26及27日死亡;第5項誤殺罪涉1名死者陳漢標,他於2025年11月26至27日死亡。
案件星期三(9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0月29日。
黃俠然另被控3項串謀詐騙、3項洗黑錢及6項逃稅罪;侯華健、何建業、吳躍分別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洪國偉被控1項串謀詐騙及2項企圖作出傾向或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鍾素芬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李敏被控1項洗黑錢罪;鴻毅被控3項串謀詐騙及4項逃稅罪;宏業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
案件編號:WKCC2701、270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