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歲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因涉披露助查內容及煽動,被國安處拘捕,被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落案起訴,案件星期三(10月14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庭上續播放8段被告在其YouTube頻道發布的涉案影片,案件周四(10月15日)續審。
被告黃覺岸(72歲,報稱退休人士),否認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
被告黃覺岸,社交平台影片截圖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2月3日在香港,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罔顧是否會妨害該項調查,而在沒有合理辯解或權限下,在 「YouTube」披露警方於該調查期間所作查訊的詳情;並於2025年1月3日至12月6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發布影片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對其離叛等。
控方今庭上播放8段被告在其YouTube頻道「On8 Channel–王岸然頻道」上發布,並在本案被指涉煽動的影片,包括一些直播精華重溫片段、YouTube影片等。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案發時營運Youtube頻道「On8 Channel - 王岸然頻道」,除定期更新和發布影片,亦把影片轉發至Facebook及Patreon等社交媒體,約有9萬人訂閱。
2025年11月大埔宏福苑火災後,警方國安處得悉被告等人計劃舉行記者會,疑有危害國安及煽惑罪行風險,遂展開調查。2025年12月2日被告前往警署會面協助調查,警方告知其調查潛在國安相關罪行,要求將會面內容保密,向其交付法律文件,被告有簽署。但被告會面後翌日發布2段影片,標題提及「開記招係合情理法人權」、「準備在結果開不成的記招上談什麼呢」,被視為披露會面內容。
控方庭上續播放多條涉案片段
控方指,由2025年1月3日至12月6日期間,被告在頻道總共發布30段涉案影片,由其獨自製作主持,影片反覆出現將香港社會問題歸咎中央及特區政府、重提「五大訴求」、呼籲外國向香港官員及司法人員施壓制裁、貶損特區主要官員與法官、將政治案件審訊形容為政治逼害、質疑立法會選舉公信力並傳達不投票或投廢票主張,亦就宏福苑火災發表歸咎政府言論。
警方在12月6日拘捕被告,在警署警誡錄影會面中,被告承認發布影片和披露會面,但認為無不當之處,又自認為傳媒及國安處與他會面這事實屬新聞,而會面為一般交談,並非調查。
案件編號:DCCC30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