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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獸父企圖性侵兒子16歲女友只因感覺被「忽視」? 落網下跪認錯相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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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獸父企圖性侵兒子16歲女友只因感覺被「忽視」? 落網下跪認錯相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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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獸父企圖性侵兒子16歲女友只因感覺被「忽視」? 落網下跪認錯相擁抱

2024年09月18日 11:20 最後更新:15:58

泰國發生企圖性侵案。1名人父聲稱兒子結識1名16歲女友後,因感到「被忽略」,於是遷怒兒子女友,並向其伸出狼爪!

爸爸覺得被兒子忽略 打算向其16歲女友伸狼爪

涉案46歲人父蘇塔特(英文名字︰Suthat)早年和妻子離異,揸的士獨自照顧兒子,父子住在信武里府,其兒子與26歲女友分手後,改與16歲女生巴姆(英文名字︰Bam)約會,據報他覺得被兒子忽略,因而遷怒對方女友,打算向她伸出狼爪。

訛稱拍下性愛影片要求性交

蘇塔特前往巴姆家中拜訪,聲稱有要事商討,要求對方上車,並將她帶往出租房間。蘇塔特訛稱在兒子房間安裝隱藏鏡頭,拍下他們的性愛影像,以此作為威脅,要求和巴姆性交,否則會將她的性愛影片在網上發布出去。

改口稱非常愛她 試圖強上

巴姆斷言拒絕,蘇塔特突然改稱非常愛她,不但擁抱和親吻巴姆,甚至試圖強行與她發生關係。但巴姆極力反抗,終成功逃出房間,然後向在附近喝酒的男子求助。雖然蘇塔特立即逃走,但馬上落網。

示意圖。設計圖片

示意圖。設計圖片

借酒脫罪 想扯個仔落水

蘇塔特事後聲稱喝醉酒後,前往巴姆家借手機充電器,當時曾向她提及兒子的26歲前女友事宜,認為兒子當時只有16歲,事件可能涉及性侵未成年人士。

蘇塔特帶兒子的女友上車,然後前往出租房間繼續討論,其間突然對巴姆有感覺,詢問是否願意發生關係,遭到拒絕後打算準備帶同巴姆回家,她卻跑去向其他人求助。

承認捏造事件 稱嘗試尋求兒子關注

蘇塔特強調沒有任何不雅影片,承認捏造事件,理由是自從兒子開始約會,兒子就不再和他互動,令他覺得被忽視,所以嘗試尋求兒子的關注。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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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充滿疑點 終承認所有罪行

蘇塔特的口供充滿疑點,但警方相信他試圖性侵巴姆,涉嫌觸犯《刑法》第278條透過威脅或使用暴力對成年人進行性侵犯,以及第295條攻擊他人造成身體和精神傷害,前者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和20萬泰銖(4.6萬港元)罰款,後者最高刑罰達到2年監禁和4萬泰銖(9,200港元)罰款,警方亦相信他使用非法使用第1類毒品,而蘇塔特終承認所有罪行。

向兒子叩頭認錯 2人相擁抱

蘇塔特被警員帶走前,向兒子跪頭叩頭認錯,兒子亦當場跪頭,2人起身後互相擁抱。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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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智會轄下大埔區殘疾人士院舍時任助理舍監,涉嫌於2024年於一個月內在院舍內5度強姦一名23歲智障女院友X。該助理舍監否認5項強姦罪,經審訊後,5男2女陪審團星期三(9月2日)於高院退庭商議約6小時後,裁定被告5項強姦罪全部成立,當中兩項控罪為一致裁定,另3項為6比1大比數裁定,高等法院法官游德康把案押後至10月14日作求情及判刑。

5男2女陪審團星期三(9月2日)於高院退庭商議約6小時後,裁定被告5項強姦罪全部成立。

5男2女陪審團星期三(9月2日)於高院退庭商議約6小時後,裁定被告5項強姦罪全部成立。

控方交代被告沒有刑事定罪記錄,法官游德康指,要待索取受害人的創傷報告、被告的心理報告及精神科報告,故押後至10月14日辯方求情及判刑,被告沒保釋申請,續還柙候判。

39歲被告宗培基,案發時為涉案院舍助理舍監,他否認5項強姦罪,指他於2024年7月13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3日及8月9至10日期間,在大埔某院舍強姦女子X。

控方早前開案陳詞指,X現年23歲,自幼被診斷出發展遲緩,為一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心智等同一名不足10歲兒童,曾有精神病史。被告自2024年6月起在涉案院舍任職助理舍監,並與X有所接觸。X會視被告為好朋友,並稱呼被告為「基Sir」,被告會找她聊天、玩電子遊戲及請她吃棉花糖等。

本案於2024年8月14日曝光,涉案宿舍報警,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上班期間,曾4度帶X進入他的男職員辦公室,及在8月9日晚曾進入X的房間;但辦公室及X的房間內並沒有閉路電視。

X其後進行兩次錄影會面,稱被告在辦公室內脫去其衣服,並戴上安全套及強姦她,過程中她曾感痛楚和不適,並曾叫「唔好」及「好痛」,惟被告只著她「唔好咁大聲」,被告之後脫掉安全套並把「白色液體」射在其腹部上,再用紙張為她清潔;就8月9日事件,X指當天凌晨時分被告進入她的房間並強姦她,這次被告並沒使用安全套。

警方在X的房間床單上,檢驗出X的DNA及被告精液;並在被告辦公室內搜出兩支潤滑劑、一盒及9個安全套以及男性生殖器噴霧。

涉案被告的避孕套及男性用噴劑等性用品,作為呈堂證物,相關人員搬離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涉案被告的避孕套及男性用噴劑等性用品,作為呈堂證物,相關人員搬離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自辯時稱,他與事主互有好感,事主喜歡找他聊天,但又強調他對事主只是朋友或照顧者的好感。辯方案情則指,事主想被告成為其男友,被告自辯時稱:「都畀個機會雙方⋯你知唔知一個女仔喺宿舍無人湊係好可憐,我畀啲虛構嘅幻想⋯畀啲生存嘅希望。」主控盤問被告時亦問到:「你係佢生存嘅希望?」被告沒回答。

對事主X的床單上有被告精液。被告解釋,當天曾經穿短褲坐在事主的床上,而且流了很多汗,又因事主的睡床正好在冷氣機下,他便坐下等事主平復,他否認曾經在房內脫褲及射精,又解釋在辦公室儲物櫃放性用品,是方便下班後用的。

案件編號:HCCC 27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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