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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聯同入境處葵青荃灣等地區反黑工及掃黃 共拘捕34人

社會事

警方聯同入境處葵青荃灣等地區反黑工及掃黃 共拘捕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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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聯同入境處葵青荃灣等地區反黑工及掃黃 共拘捕34人

2024年11月28日 09:49 最後更新:09:49

新界南總區機動部隊、葵青、荃灣、沙田、大嶼山及機場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於27日進行代號「冠軍」及 「嶺馬」的反非法勞工及掃黃聯合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罪案黑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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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人員共拘捕34人,包括4名外籍女子、18名內地女子、4名外籍男子及8名内地男子,年齡介乎26歲至56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逾期逗留人士」、「逾期居留人士接受僱傭工作」、「非法勞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及「行使虛假文書」。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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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機動部隊人員和荃灣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於荃灣市中心一帶進行掃黃行動,共拘捕17名內地女子及4名外籍女子懷疑進行賣淫活動,涉嫌「違反逗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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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

警方中午在旺角區掃黃,一名77歲本地男子被捕,及後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9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檢獲的證物。警方提供

檢獲的證物。警方提供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早前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8月20日中午在區內展開代號「搜鷁」(STEMPICKER)的掃黃行動,突擊搜查上海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人員於單位內以涉嫌「管理賣淫場所」拘捕一名77歲姓潘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案件將於9月4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人員亦在單位內檢獲記賬簿、避孕套和毛巾等證物。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監禁10年。警方呼籲市民守法,嚴格遵守相關規例,並表示將繼續嚴正執法,打擊各項非法活動。

被捕男子(右)。警方提供

被捕男子(右)。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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