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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警務人員周毅剛被控2項猥褻侵犯罪 押至明年2.4再訊被告准保釋

社會事

49歲警務人員周毅剛被控2項猥褻侵犯罪 押至明年2.4再訊被告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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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警務人員周毅剛被控2項猥褻侵犯罪 押至明年2.4再訊被告准保釋

2024年11月29日 19:24 最後更新:20:25

一名警務人員涉嫌今年7至11月期間,兩度於灣仔警察總部非禮一名女子,被控2項猥褻侵犯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4日再訊,以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以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49歲被告周毅剛被控於今年7月與8月期間,在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猥褻侵犯一名女子。他另外被控於本月1日,在上述地點猥褻侵犯一名女子。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THEi高科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萬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被告是69歲的吳瑞庭,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斥責被告行為影響校方、學生及專業學位的認受性,並指被告處心積慮游說學生,非一時衝動下犯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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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THEi高科院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被告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

THEi高科院禁止員工向學生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期間獲THEi高科院及該名學生提供全面協助。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萬元現金,並約對方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2萬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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