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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打擊樓宇大維修貪污 起訴5人涉3屋苑共9000萬工程

法庭事

廉署打擊樓宇大維修貪污 起訴5人涉3屋苑共9000萬工程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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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打擊樓宇大維修貪污 起訴5人涉3屋苑共9000萬工程

2026年03月25日 09:27 最後更新:12:51

廉政公署持續打擊樓宇大維修工程中的貪污行為,於星期一(3月22日)分三宗案件落案起訴4男1女,控告他們涉嫌就三個屋苑、總值約9000萬元的大維修工程,向相關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及業主代表提供利益。案件星期三早(3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5名被告分別為張烱權、周淑霞,以及3名中間人黃湘豫、鄭國歡及江寶材,年齡介乎42至70歲。他們共被控8項罪名,包括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1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涉案的三個屋苑分別為柴灣茵翠苑、堅尼地城海都樓及葵涌怡勝花園,案發時均正展開大維修工程。

首宗案件涉及茵翠苑。控罪指,被告張烱權及該苑時任法團秘書周淑霞涉嫌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串謀向一名時任法團成員提供賄款,以協助與張烱權有聯繫的承辦商取得該屋苑的大維修工程合約。該法團成員拒絕受賄,相關承辦商亦未取得合約。案發時,茵翠苑業主大會曾通過以約3900萬元將工程判予志富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但其後在另一業主大會上被推翻。周淑霞當時正為張烱權的一間公司工作,而她出任茵翠苑法團秘書時,並非屋苑的業主或居民。

第二宗案件涉及海都樓。控罪指,被告鄭國歡及江寶材涉嫌於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間,向一名海都樓業主代表提供利是及兩筆分別為數萬元及50萬元的賄款,以遊説其他業主停止反對承辦商祥利建築公司獲批約3100萬元的工程合約,並協助相關土地審裁處案件達成庭外和解。該業主代表拒絕受賄,而入稟要求推翻決議的居民最終勝訴。

第三宗案件涉及怡勝花園。控罪指,被告黃湘豫涉嫌於2020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間,先後4次向一名時任法團成員提供賭場籌碼及價值約5萬元的裝修服務,以協助其推薦的工程顧問及承辦商取得該屋苑的大維修合約。該法團成員並未接受利益,相關合約最終由其他公司取得,工程合約金額逾2100萬元。

廉署表示,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士被檢控。

40歲警務處總督察何兆東被廉署起訴從一名商人收賄逾114萬元及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在多宗刑事調查中優待該商人,並向對方洩露警方調查資料。被告今日(5月1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暫委法官韋漢熙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

2024年何兆東以署理警司身分會見傳媒。資料圖片

2024年何兆東以署理警司身分會見傳媒。資料圖片

已被停職的被告今日承認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以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被告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該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俗稱反黑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他於2021年6月處理一宗詐騙時認識一名報案的商人,對方又牽涉一宗襲擊案,該案亦由何兆東監督的灣仔區反黑組調查。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雖然襲擊案的事主在列隊認人手續中認出該商人是施襲者,何兆東於2021年8月向其直屬上司,即一名警司,建議不起訴該商人及嘗試終止調查,並無視警司兩次指示他進一步調查,吩咐下屬釋放該商人。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調查發現,何兆東於其後一年半期間,先後從該商人收賄共逾114萬元,當中除了兩筆各50萬元現金,亦有總值逾14萬元的禮物,包括贈予何兆東兒子及妻子的名牌童裝衣物、名牌手袋及利市,以及代何兆東支付其母的醫療費用。

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何兆東又按該商人要求向對方洩露警方調查資料,包括兩宗案件的疑犯及涉案人士的個人資料,以及該等人士與警方的會面摘要及保釋情況等。

2024年何兆東以灣仔警區刑事總督察身分會見傳媒。資料圖片

2024年何兆東以灣仔警區刑事總督察身分會見傳媒。資料圖片

該兩宗案件為該商人舉報的詐騙案,以及牽涉其友人的虛假文書案。何兆東在有關調查中分別優待該商人及其友人,包括濫用職權延長詐騙案中疑犯的警方保釋,以及應商人要求,濫用職權無故延長或中止虛假文書案的相關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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