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持續打擊樓宇大維修工程中的貪污行為,於星期一(3月22日)分三宗案件落案起訴4男1女,控告他們涉嫌就三個屋苑、總值約9000萬元的大維修工程,向相關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及業主代表提供利益。案件星期三早(3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5名被告分別為張烱權、周淑霞,以及3名中間人黃湘豫、鄭國歡及江寶材,年齡介乎42至70歲。他們共被控8項罪名,包括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1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涉案的三個屋苑分別為柴灣茵翠苑、堅尼地城海都樓及葵涌怡勝花園,案發時均正展開大維修工程。
首宗案件涉及茵翠苑。控罪指,被告張烱權及該苑時任法團秘書周淑霞涉嫌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串謀向一名時任法團成員提供賄款,以協助與張烱權有聯繫的承辦商取得該屋苑的大維修工程合約。該法團成員拒絕受賄,相關承辦商亦未取得合約。案發時,茵翠苑業主大會曾通過以約3900萬元將工程判予志富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但其後在另一業主大會上被推翻。周淑霞當時正為張烱權的一間公司工作,而她出任茵翠苑法團秘書時,並非屋苑的業主或居民。
第二宗案件涉及海都樓。控罪指,被告鄭國歡及江寶材涉嫌於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間,向一名海都樓業主代表提供利是及兩筆分別為數萬元及50萬元的賄款,以遊説其他業主停止反對承辦商祥利建築公司獲批約3100萬元的工程合約,並協助相關土地審裁處案件達成庭外和解。該業主代表拒絕受賄,而入稟要求推翻決議的居民最終勝訴。
第三宗案件涉及怡勝花園。控罪指,被告黃湘豫涉嫌於2020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間,先後4次向一名時任法團成員提供賭場籌碼及價值約5萬元的裝修服務,以協助其推薦的工程顧問及承辦商取得該屋苑的大維修合約。該法團成員並未接受利益,相關合約最終由其他公司取得,工程合約金額逾2100萬元。
廉署表示,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士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