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1歲女子涉嫌於2019年在炮台山油街管有兩支鐳射筆及3罐噴漆,其後移居澳洲。事隔6年半,她早前返港後被捕,被起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案件昨日(4月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林子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2日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指示。
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審理。資籵圖片
被告陳昫菁(21歲,報稱賭場職員),被控於2019年9月8日在炮台山電氣道218號至英皇道147號之間一段油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保管或控制3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準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
案件押後至6月2日再訊。資料圖片
辯方在庭上強調,案發至今已6年半,同案被告均已處理,被告在案發後已經移居外國,不准離港對其工作造成影響;又指已準備好答辯,希望是最後一次押後。林官最終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但同意如辯方所述,控方不應再申請押後,尤其辯方已準備好答辯。
裁判官亦批准被告更改保釋條件,由原來每週須到警署報到兩次,改為每週報到一次。
廉政公署持續打擊樓宇大維修工程中的貪污行為,於星期一(3月22日)分三宗案件落案起訴4男1女,控告他們涉嫌就三個屋苑、總值約9000萬元的大維修工程,向相關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及業主代表提供利益。案件星期三早(3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5名被告分別為張烱權、周淑霞,以及3名中間人黃湘豫、鄭國歡及江寶材,年齡介乎42至70歲。他們共被控8項罪名,包括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1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涉案的三個屋苑分別為柴灣茵翠苑、堅尼地城海都樓及葵涌怡勝花園,案發時均正展開大維修工程。
首宗案件涉及茵翠苑。控罪指,被告張烱權及該苑時任法團秘書周淑霞涉嫌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串謀向一名時任法團成員提供賄款,以協助與張烱權有聯繫的承辦商取得該屋苑的大維修工程合約。該法團成員拒絕受賄,相關承辦商亦未取得合約。案發時,茵翠苑業主大會曾通過以約3900萬元將工程判予志富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但其後在另一業主大會上被推翻。周淑霞當時正為張烱權的一間公司工作,而她出任茵翠苑法團秘書時,並非屋苑的業主或居民。
第二宗案件涉及海都樓。控罪指,被告鄭國歡及江寶材涉嫌於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間,向一名海都樓業主代表提供利是及兩筆分別為數萬元及50萬元的賄款,以遊説其他業主停止反對承辦商祥利建築公司獲批約3100萬元的工程合約,並協助相關土地審裁處案件達成庭外和解。該業主代表拒絕受賄,而入稟要求推翻決議的居民最終勝訴。
第三宗案件涉及怡勝花園。控罪指,被告黃湘豫涉嫌於2020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間,先後4次向一名時任法團成員提供賭場籌碼及價值約5萬元的裝修服務,以協助其推薦的工程顧問及承辦商取得該屋苑的大維修合約。該法團成員並未接受利益,相關合約最終由其他公司取得,工程合約金額逾2100萬元。
廉署表示,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士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