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律政司確認不就刑期提出覆核。由於案件已有被告就刑罰申請上訴,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適作任何評論。
律政司。資料圖片
相關案件有45名被告罪成,其中4名被告列為案件「首要分子」。首被告戴耀廷判監10年,另外3名初選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分別判監6年1個月至7年。另外41名罪成的被告被列為案件的「積極參加者」,分別判監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
案件至今有8名被告提出刑期及定罪上訴,包括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及彭卓棋。
「世界正義工程」公布《2026年法治指數》,律政司表示,香港的整體排名持續處於前列,在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維持第6位,於全球143個國家和地區當中名列第24位。香港在大部分領域的分數均與25年相若,相關排名亦持續領先於個別經常無理批評香港法治與人權狀況的西方國家。
維多利亞港。政府資料圖片
發言人指出,香港在「廉潔」及「秩序和安全」兩大範疇中,表現依然名列全球前十名。當中,「秩序和安全」範疇的排名攀升至全球第7位,正好反映在《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及特區各項維護國安法律相繼落實後,香港的安全環境得到更佳保障,並持續維持優質的營商及投資環境。香港歷來被公認為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同時屢獲評為世界最廉潔地區之一,當局在反貪倡廉與防罪滅罪方面的成效斐然,為社會注入雄厚穩定性,展現出安全保障對香港發展帶來的優勢。
《香港國安法》。AP資料圖片
各項指標表現方面,發言人提到,香港在「對政府權力的制約」與「民事司法」範疇的排名跟去年持平;「開放政府」和「監管執法」範疇的名次亦幾乎不變;至於「基本權利」及「刑事司法」兩個範疇的排位則錄得輕微下調。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發言人表示,在「一國兩制」方針與《基本法》的保障之下,香港具備穩固健全的人權保障法律體系以及開放透明的司法機制。特區的民事及刑事法律框架既與國際標準接軌,亦緊貼時代步伐,切實維護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力,不受外界任何干預。基於《基本法》與《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市民依法享有向法庭提起訴訟與尋求司法救濟的權利,並擁有完備的法律援助制度作後盾。特區政府將堅決捍衛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並會透過多元途徑深化解說,向國際社會說好香港的法治故事。
律政司。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最後強調,特區政府未來將繼續全面維護香港特區的法治基石,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同時亦會持之以恆推動法治教育,並致力為培育涉外法律人才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