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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律政司確認不就刑罰提出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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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律政司確認不就刑罰提出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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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律政司確認不就刑罰提出覆核

2024年12月11日 13:05 最後更新:01月23日 16:46

「35+顛覆案」,律政司確認不就刑期提出覆核。由於案件已有被告就刑罰申請上訴,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適作任何評論。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相關案件有45名被告罪成,其中4名被告列為案件「首要分子」。首被告戴耀廷判監10年,另外3名初選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分別判監6年1個月至7年。另外41名罪成的被告被列為案件的「積極參加者」,分別判監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

案件至今有8名被告提出刑期及定罪上訴,包括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及彭卓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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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

律政司發表聲明,回應網上流傳一則涉及刑事檢控專員的社交平台帖文。聲明指出,律政司留意到網上廣泛流傳有關新任刑事檢控專員和另一位律政司人員的嚴重指控。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表示,早前已就包含相關內容的匿名投訴,按一貫程序作出嚴謹調查,確信有關指控毫無事實根據,實屬無中生有、惡意抹黑。發言人指出,有人在新任刑事檢控專員任命後,惡意在網上散播謠言,並針對執行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盡忠職守的檢控人員作出蓄意抹黑,居心叵測。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律政司對此等撒播虛假指控,意圖詆毀公職人員、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以至整個律政司聲譽的行為表示高度關注,並予以強烈譴責。律政司呼籲公眾不應受此等毫無事實根據的指控誤導,甚或成為散播謠言的一分子。律政司已將事件轉交執法部門作進一步調查及採取相應行動,依法嚴懲不法分子。

律政司重申,一向非常重視員工的誠信和專業操守,所有律政司人員,不論其職級或職責,均以最高的專業水平和專業道德履行職責。律政司會一如既往,依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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