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顛覆國家政權案,45名罪名成立的被告早前判刑,再多4人提出上訴,分別是審訊後裁定罪成的何啟明、陳志全和鄭達鴻,及認罪的譚得志。司法機構暫未就案件排期。
譚得志。FB圖片
案中45名被告分別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至今已有12人上訴,律政司日前則確認不提出覆核刑期申請。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政事
47人顛覆國家政權案,45名罪名成立的被告早前判刑,再多4人提出上訴,分別是審訊後裁定罪成的何啟明、陳志全和鄭達鴻,及認罪的譚得志。司法機構暫未就案件排期。
譚得志。FB圖片
案中45名被告分別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至今已有12人上訴,律政司日前則確認不提出覆核刑期申請。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因「35+顛覆案」被判囚4年8個月、正服刑中的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與羅冠聰等請求外國制裁中港,2025年6月6日在獄中被捕,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2026年3月6日交付高等法院。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之鋒。資料圖片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黃在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羅冠聰。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 WKCC 244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