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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市民彌敦道追巴士撳緊急掣兼爆粗片 運輸署嚴厲譴責截車行為

社會事

網傳市民彌敦道追巴士撳緊急掣兼爆粗片 運輸署嚴厲譴責截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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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市民彌敦道追巴士撳緊急掣兼爆粗片 運輸署嚴厲譴責截車行為

2024年12月26日 21:48 最後更新:22:56

有網上片段顯示,一名市民在尖沙咀懷疑未能趕及登上巴士,追逐巴士並跑出彌敦道馬路中心,期間更按下一輛九巴左邊車身的「緊急按鈕」企圖截停車輛,再繞至司機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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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巴士 車cam L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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撳緊急掣 車cam L FB

撳緊急掣 車cam L FB

再撳緊急掣 車cam L FB

再撳緊急掣 車cam L FB

破口大罵 車cam L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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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表示,非常關注並嚴厲譴責事件,指有關行為不但影響行駛中的巴士和車上司機和乘客安全,也為個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帶來危險。署方會向有關專營巴士營辦商跟進。

追巴士 車cam L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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撳緊急掣 車cam L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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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說,根據法例,公共巴士乘客或有意乘搭的人士,不得使用不良或冒犯語言或作出不守規矩的行為、故意妨礙或阻撓車輛司機、刻意妨礙或干擾車輛運作,或對任何其他人造成滋擾或不便等。任何人無合理辯解違反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罰款5000元和監禁6個月。

再撳緊急掣 車cam L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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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口大罵 車cam L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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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提醒登記車主,車輛登記及領牌新制度將於本月22日起實施,以加強規管長期未領牌的車輛。在新制度下,未領牌車輛將一直登記在車主名下,車主須為其車輛負上責任。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說,由本月22日起,署方將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車主必須在發出通知書日期的3個月內為車輛領牌,或把車輛拆毀或永久送離香港後,將相關證明文件提交運輸署,並取消登記。車主須及時妥善處理車輛,以免觸犯法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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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車主在該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仍不作適當跟進,即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罰款1萬元和監禁3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罰款2萬5千元和監禁6個月。個別車主如有實際困難而未能在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採取所需行動,或有合理理由不為其車輛領牌,可向運輸署申請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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