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院也承認,由於新冠疫情期間出現行政疏漏,導致離婚文件未有按照規定相隔20日登記,程序上確實存在不當之處。不過,羅德島州最高法院法官薩特爾(Paul A. Suttell)指出,即使離婚程序中存在若干疏漏,也不足以推翻2人已經離婚的事實。他更直言,令這宗原本看似和平的離婚演變成激烈爭議的並非所謂程序問題,而是瓦雷拉突然贏得巨額獎金。
據悉,頭獎得主可以選擇分期領取全額400萬美元,或一次過領取260萬美元(約2040萬港元)。瓦雷拉當年選擇一次過領取,扣除稅款後實得接近200萬美元(約1570萬港元)。瓦雷拉的代表律師赫蒙德(Nicholas J. Hemond)表示,當事人對判決結果感到滿意,也感謝法院審慎處理案件。他同時提醒公眾,不論離婚過程看起來如何和平,仍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免因程序問題令情況急轉直下。蒙泰羅則對裁決表示失望,並認為法院對羅德島州相關法律的詮釋存在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