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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就修訂《建築物條例》展開公眾諮詢 日後購入存嚴重僭建物物業或違法

社會事

發展局就修訂《建築物條例》展開公眾諮詢 日後購入存嚴重僭建物物業或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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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就修訂《建築物條例》展開公眾諮詢 日後購入存嚴重僭建物物業或違法

2024年12月31日 17:03 最後更新:18:15

發展局就修訂《建築物條例》展開為期兩個月公眾諮詢,針對嚴重僭建物,諮詢文件提到過去有業主辯稱僭建物並非自己搭建,而是購入物業時已存在,自己只是繼承前業主搭建的僭建物,以規避法律責任,導致政府只能發出清拆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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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堵塞漏洞,當局建議訂立新罪行,如業主修訂《條例》生效後的若干指明時間後,獲得的物業存在嚴重僭建物,不論僭建物是否由該業主搭建,均屬違法。

文件舉例,假設修訂《條例》於2026年底生效,業主於若干指明時間後,假設為2027年購入存在嚴重僭建物的物業,就屬違法,如循簡易程序由裁判法院定罪,最高罰款為30萬元及監禁2年。發展局強調,購置物業是重大投資,認為業主在購買物業時,有責任清楚查明物業有否存在僭建物。

發展局。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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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存在「嚴重僭建物」的物業,現時已持有該物業的業主或在若干指明時間前購入物業的業主,不會受制建議的新罪行,意即如這些業主沒有參與搭建有關僭建物,他們不會純粹因為該「嚴重僭建物」的存在而被檢控,但當局仍然會發出清拆令,業主如不遵從便會被檢控。

諮詢文件建議修訂現行條文,如明知而協助業主觸犯有關新罪行的人士,例如涉及該物業買賣的律師或地產代理,則等同干犯該罪行,須付上同樣的法律責任,並可處該罪行的相同罰則。此罪行適用於修訂《條例》生效後的若干指明時間後協助業主獲得存在嚴重僭建物的物業的人士。例如假設修訂《條例》於2026年底生效,該人士於若干指明時間後,假設為2027年,協助業主購入存在嚴重僭建物的物業,該人士便等同干犯有關新罪行。

發展局公布最新「熟地」產量預測,若各項造地環節進展順利,未來十年「熟地」預測產量約為2,500公頃,其中約7成、即1,800公頃來自北部都會區。與去年的十年預測相比,今年數字減少100公頃。

發展局指出,有關預測相當於平均每年產出約250公頃,符合《香港2030+》報告建議的目標水平,既能滿足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亦可讓政府維持健康的土地儲備。

按年度分布,發展局預計2027至28年度將產出280公頃熟地,當中約100公頃為房屋用地,約50公頃預留作商業和創科等產業的經濟用地,其餘則預留作康樂、教育、醫療和福利等設施的政府、機構或社區休憩運輸用地。土地來源包括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厦村、元朗南新發展區和新田科技城,亦涵蓋將軍澳第137及第132區。連續兩年的十年熟地預測均已剔出交椅洲人工島土地來源。

發展局又預計,2031至32年度將是熟地產量的最高峰,可產出380公頃,當中以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佔比最多。其後數年產量逐步回落,預測2035至36年度降至130公頃,2036至37年進一步下降至約120公頃。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五年規劃及施政報告措施記者會上表示,目標未來5年產出的900公頃熟地之中,有400公頃為產業用地,比例超過4成,反映產業發展在北都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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