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傀儡戶口持有人洗黑錢罪成判監4年 警籲市民「銀行戶口唔租唔借唔賣」

社會事

傀儡戶口持有人洗黑錢罪成判監4年 警籲市民「銀行戶口唔租唔借唔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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傀儡戶口持有人洗黑錢罪成判監4年 警籲市民「銀行戶口唔租唔借唔賣」

2025年01月03日 14:13 最後更新:14:28

一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洗黑錢罪成,判監48個月。警方指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及洗黑錢案的情況越趨嚴重,呼籲市民緊記「銀行戶口,唔租,唔借,唔賣!」

警方東九龍重案組高級督察譚頌琪(左)、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在法庭外向傳媒簡介判刑情況。

警方東九龍重案組高級督察譚頌琪(左)、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在法庭外向傳媒簡介判刑情況。

東九龍重案組高級督察譚頌琪表示,警方於2021年8月展開針對「網上求職騙案」執法行動,拘捕6男3女,瓦解一個在網上求職平台招聘刷單員的犯罪集團。該集團聲稱受害人只要將指定貨品加入平台購物車,以截圖作實,並將貨款存入指定銀行戶口,就可賺取佣金。受害人可能會先透過小注任務獲取微小利潤,之後被騙徒引誘投入更大注碼。騙徒之後以不同理由要求受害人繼續轉帳,最終受害人無法取回金錢才揭發受騙。

經過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警方先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當中6個傀儡戶口持有人,包括一名44歲本地男子,他涉嫌以兩個銀行戶口分別清洗851萬及345萬港元犯罪得益。

案件3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承認兩項「洗黑錢」罪,被判罪名成立。為加強對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過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三分之一刑期,被告其後被判處監禁48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表示,市民如果租借賣銀行戶口予其他人使用,而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或者清洗黑錢,就有可能干犯洗黑錢罪行。

2024年1至11月,超過9000人因洗黑錢被捕,比前年同期增加約19%。當中超過7000人為傀儡戶口持有人,佔被捕人75%。有見情況越趨嚴重,警方就洗黑錢案件,會同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二十七條申請加重刑罰。

由2023年10月到現在,已經有49人因租、借、賣戶口,涉及洗黑錢罪行被法庭定罪時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1/8至1/3不等(3至13個月)。

警方東九龍重案組高級督察譚頌琪(左)、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在法庭外向傳媒簡介判刑情況。

警方東九龍重案組高級督察譚頌琪(左)、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在法庭外向傳媒簡介判刑情況。

除了大型執法行動,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透過社交媒體、公私營機構及政府部門合作,在商場、街市、巴士車身、電台同電視台宣揚反洗黑錢訊息。警方又聯同懲教署製作微電影《左右人生》,剛於不同社交媒體平台上架播放。電影是根據真實故事改編,講述一名年輕人因賺快錢的誘惑和朋輩壓力而墮入犯罪陷阱,並揭示洗黑錢罪行對社會和個人造成的嚴重後果。

今年1月是反洗黑錢月,警方宣傳車「保戶號」將於1月12至25日於港九新界巡遊。警方希望透過微電影及保戶號宣傳車提醒市民保護個人戶口的重要,並緊記:銀行戶口,唔租,唔借,唔賣!

一名52歲內地女子,因使用兩個由她持有的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被控洗黑錢罪成,在警方申請加刑後被判入獄40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務處新界北科技及財富罪案組1D隊高級督察葉穎豪表示,案發於2024年6月至7月期間,警方接獲3宗報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墮入假冒客服騙案,騙徒冒充客戶服務員致電受害人,訛稱受害人的社交媒體帳戶出現額外收費,即將被扣款,其後以各種藉口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指定銀行戶口,從而騙取金錢。

葉續說,其餘兩名受害人則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自稱為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帳戶,並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作投資用途。其後,受害人未能提取虛假投資戶口所顯示的收益,方知受騙。

葉指出,案中三名受害人合共損失約330萬港元,其中約110萬港元被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傀儡戶口。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10月拘捕一名52歲內地女子,該名女子為涉案兩個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女子,她涉嫌使用兩個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葉說,案件於2025年11月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20的刑期,被告人於12月24日,就「洗黑錢」罪被判處監禁40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如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便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申說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因此警方在涉及傀儡戶口的合適案件中,會與律政司商討並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申以是案為例,被告將銀行戶口供他人用作清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5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259名人士因租借或出售戶口,在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遭法庭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2至18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申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屬違法行為,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是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所提供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申稱除大型執法行動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持續在預防洗黑錢方面進行教育及宣傳工作,向市民大眾推廣反洗黑錢訊息。申提醒市民,緊記銀行戶口要不租、不借、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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