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搜集10間提供出租電動輪椅服務機構的資料,發現租用費用差異較大。樂延協進社外務副主席蘇永通認為,機構收取運送費用是合理,但有些機構收取的維修費用較「過分」,例如金額已接近可以購買一部全新較便宜的電動輪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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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永通在電台節目中說,坊間較多是先租後買,使用者租用電動輪椅一段時間後,才選擇合適型號購買。但由於租用的電動輪椅一般都不是全新,有些租用人會覺得,要付維修費,變相是承擔上一手用家使用過後的故障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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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永通說,租用電動輪椅的人士包括長者,可能有不同健康問題,出租機構未必清楚租用人的情況。當他們租用電動輪椅後如果不懂得使用,有機會發生意外,他認為確保使用者適合使用是重要。
消委會對市面35款嬰兒2合1洗髮沐浴露的化學安全及微生物安全表現展開測試。結果顯示,全部樣本的菌落總數,以及霉菌和酵母菌總數,均符合內地現行規定及即將生效的新要求;同時,所有樣本均未有檢出耐熱大腸菌群、金黃葡萄球菌及綠膿桿菌。消委會表示,各樣本的微生物含量遠低於相關限值,整體產品衞生狀況令人滿意,但有17款樣本檢出1至9種香料致敏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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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於今年3月至5月從不同零售點購入產品樣本,每瓶售價介乎32元至462元,化學安全方面,消委會發現全部樣本均沒有驗出含有禁用的香料致敏物質,惟其中17款樣本檢出1至9種香料致敏物質。在這17款樣本中,有14款驗出「檸檬烯」,另有11款驗出「芳樟醇」。消委會指出,「檸檬烯」及「芳樟醇」同樣可能因為氧化而產生致敏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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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關檢出結果,消委會引述部分供應商或廠商表示,檢出的香料致敏物屬天然來源成分,主要源自配方中的植物精油或香料原料。
另外,市面不少產品標榜「低敏配方」或「性質溫和」,但消委會提醒這僅代表成分刺激性較低,非絕對不含致敏物。其中一款在包裝聲稱「不含致敏香料」,卻被驗出含有0.0774%的檸檬烯。由於檢測結果與標籤聲稱不符,消委會已將相關資料轉交香港海關跟進,家長選購時不應單憑包裝宣傳字句作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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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提醒,對香料較敏感或曾患過敏接觸皮膚炎的嬰幼兒及兒童,家長應多留意產品標籤及成分資料。若使用產品後出現痕癢、紅疹或其他懷疑過敏反應,應停止使用,並按需要諮詢醫護專業人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