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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入境客管有1.8萬支未完稅香煙判囚3個月 海關表示歡迎稱具阻嚇作用

法庭事

羅湖入境客管有1.8萬支未完稅香煙判囚3個月 海關表示歡迎稱具阻嚇作用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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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入境客管有1.8萬支未完稅香煙判囚3個月 海關表示歡迎稱具阻嚇作用

2025年02月13日 17:42 最後更新:18:54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1月23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該名42歲抵港女旅客,在她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8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74000元,應課稅值約60000元。

海關檢獲約18000支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檢獲約18000支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3名從機場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38天至48天,以及罰款1000元至1200元。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21日在機場截查一名44歲抵港男旅客及兩名分別74歲和54歲的抵港女旅客,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約5100支、5900支和8600支未完稅香煙,3人隨即被捕。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政府新聞處圖片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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