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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頭」夥建築工向地盤工人索賄9.8萬 兩人遭廉署起訴認罪候判

法庭事

「工頭」夥建築工向地盤工人索賄9.8萬  兩人遭廉署起訴認罪候判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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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頭」夥建築工向地盤工人索賄9.8萬 兩人遭廉署起訴認罪候判

2025年03月07日 16:38 最後更新:17:49

一名工程分判商時任「工頭」及一名時任建築工人,2022年疫情期間興建大嶼山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時,向4名經介紹入職的釘板工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98000元。兩人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並將兩名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以等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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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分別為53歲正洪工程有限公司時任「工頭」呂宇山,以及46歲正洪時任建築工人陳强,兩人共承認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案情指,正洪於2022年3月至6月期間是大嶼山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建築工程的模板工程分判商,負責為地盤提供建築工人。被告呂宇山負責向正洪介紹工人,以及在該地盤監督包括陳强在內的多名釘板工人。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2022年3月初,陳强介紹4名釘板工人到地盤工作,每人日薪2000元,由呂宇山負責監督工作。兩名被告先後向該4名工人索取賄款,要求他們向呂宇山支付每個工作天500元賄款,以協助受聘。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4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於是在獲發放工資後向呂宇山支付賄款。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中銀集團保險公司時任職員,涉嫌向一名經紀公司董事索賄,為對方客戶超過600部新的士購買汽車保險,涉及保費超過2400萬元,經紀公司董事拒絕同流合污,沒有答應被告的要求。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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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被告,是中銀集團保險公司時任團隊主管,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他獲准保釋,案件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2022年至2023年,向保險董事索賄,以協助對方就上述投保協議取得中銀集團保險批准,而索賄金額為投保協議的年度保費總額的1%至3%。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這名保險董事沒有答允被告索賄要求,廉署說,如果有關貪污勾當如被告計劃進行,超過600部新的士以年度保費40000元投保,投保協議涉及年度保費共超過2400萬元,涉案賄款可達逾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