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男子涉攜武士刀進入法院遭檢控後缺席提堂 裁判官發出拘捕令

法庭事

男子涉攜武士刀進入法院遭檢控後缺席提堂 裁判官發出拘捕令
法庭事

法庭事

男子涉攜武士刀進入法院遭檢控後缺席提堂 裁判官發出拘捕令

2025年04月03日 16:26 最後更新:16:42

一名男子涉嫌攜帶兩把武士刀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武器罪,案件原定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但被告缺席,裁判官何慧嫻發出拘捕令。

何慧嫻裁判官。資料圖片

何慧嫻裁判官。資料圖片

39歲男被告何永堅,報稱無業,被控於25年2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一樓保安檢查區,管有攻擊武器,即兩把武士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住宅單位租客涉嫌以一千元行賄一名地產代理,要求對方向地產代理公司隱瞞他違約,以免卻支付1.6萬元「撻訂」賠償,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裁判官施祖堯表示,法庭無可避免判處被告監禁。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25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案情指,被告是48歲的杜渡,2022年11月經美聯物業一名地產代理安排,參觀大圍一個「放租」住宅單位。被告與業主即場簽訂物業臨時租賃合約,以每月16000元租住單位。被告其後經其他渠道在同一屋苑覓得另一個單位,同日下午聯絡涉案地產代理,表示想取消該份已簽訂的臨約。

沙田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沙田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根據臨約條款,任何一方如取消合約,須支付等同按金的款項作賠償,即16000元。被告向地產代理提供1000元賄款,要求對方協助向物業公司隱瞞他與業主已簽訂臨時租賃合約,以及他違約的事實,地產代理沒有接受賄賂,並向物業公司匯報事件,被告及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