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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千元行賄地產代理隱瞞違約免付1.6萬元撻訂賠償 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

法庭事

租客千元行賄地產代理隱瞞違約免付1.6萬元撻訂賠償 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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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千元行賄地產代理隱瞞違約免付1.6萬元撻訂賠償 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

2026年03月10日 16:58 最後更新:17:30

一名住宅單位租客涉嫌以一千元行賄一名地產代理,要求對方向地產代理公司隱瞞他違約,以免卻支付1.6萬元「撻訂」賠償,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裁判官施祖堯表示,法庭無可避免判處被告監禁。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25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案情指,被告是48歲的杜渡,2022年11月經美聯物業一名地產代理安排,參觀大圍一個「放租」住宅單位。被告與業主即場簽訂物業臨時租賃合約,以每月16000元租住單位。被告其後經其他渠道在同一屋苑覓得另一個單位,同日下午聯絡涉案地產代理,表示想取消該份已簽訂的臨約。

沙田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沙田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根據臨約條款,任何一方如取消合約,須支付等同按金的款項作賠償,即16000元。被告向地產代理提供1000元賄款,要求對方協助向物業公司隱瞞他與業主已簽訂臨時租賃合約,以及他違約的事實,地產代理沒有接受賄賂,並向物業公司匯報事件,被告及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伊利沙伯醫院一名時任副顧問醫生,5年半內多次向家人及病人濫開受管制藥物並侵吞自用,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3月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為50歲李志良,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法官林偉權在裁決時指出,被告開藥是為了達到自身目的,而非為了有醫療需要的人,做法危險及有違醫生專業操守及嚴謹責任,並且嚴重濫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物資。

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資料圖片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5日,以待繼續聽取辯方求情及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驗尿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期間任職醫管局轄下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負責為病人診症、治療及按需要向病人處方藥物。被告須遵照醫管局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定,不得未經授權使用醫管局物資,亦不可未經授權拿取藥物。

伊利沙伯醫院。伊利沙伯醫院FB

伊利沙伯醫院。伊利沙伯醫院FB

廉署早前接獲醫管局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在其父母、妻兒及家傭等七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逾百次虛假地利用他們的名義預約診症。被告其後透過虛假診症,處方兩款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藥物,涉及逾千劑咳藥水或治療過度活躍症的精神科藥物,並於醫院職員配發藥物後,侵吞該等藥物自用。

此外,被告又向另外兩名病人處方劑量高於所需的咳藥水,並要求兩人將額外處方的咳藥水退還給他自用。醫管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由高級檢控官陳詩欣及陳哿弘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甄家駿協助。廉署發言人指,廉署一直與公共機構緊密合作,透過宣傳教育提醒公職人員須時刻維持高度誠信操守,不可濫用職權作出不當行為,破壞市民大眾對公職人員的期望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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