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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抵港男行李藏另類吸煙產品入獄8個月 衞生署歡迎判決

法庭事

日本抵港男行李藏另類吸煙產品入獄8個月 衞生署歡迎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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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抵港男行李藏另類吸煙產品入獄8個月 衞生署歡迎判決

2026年04月18日 15:00 最後更新:16:01

一名男子因非法進口28 400支另類吸煙產品,今日(四月十八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八個月。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歡迎判決,並忠告市民和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加熱煙產品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亦不應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4月17日)接獲香港海關通知,於該名自日本抵港男子的行李中,檢獲28400支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隨即拘捕及檢控該名人士。

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2-25年9月19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23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26人被定罪和被判處監禁,刑期由兩個月至8個月不等。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50萬及監禁兩年;而經公訴程序定罪,則可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任何人不得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控煙酒辦會繼續密切監察和持續執法以打擊相關違法行為。

一名從日本抵港的男子,因非法進口另類吸煙產品,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6個月,衞生署歡迎判決。

控煙酒辦公室。衞生署圖片

控煙酒辦公室。衞生署圖片

衞生署控煙酒辦於7月10日接獲海關通知,在該名男子的行李中檢獲36,200支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隨即拘捕及檢控該名人士。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2025年9月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31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33人被定罪和判監,刑期由4星期至8個月不等。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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