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截至下午5時 控煙酒就另類吸煙產品發出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社會事

截至下午5時 控煙酒就另類吸煙產品發出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社會事

社會事

截至下午5時 控煙酒就另類吸煙產品發出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2026年05月01日 19:02 最後更新:19:36

衞生署表示,由4月30日至5月1日下午5時,控煙酒辦共進行了216次巡查,並就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新例發出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當局亦就違例吸煙發出2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的規定4月30日生效,圖示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日前於金鐘向市民及旅客派傳單,宣傳有關禁令。政府新聞處圖片

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的規定4月30日生效,圖示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日前於金鐘向市民及旅客派傳單,宣傳有關禁令。政府新聞處圖片

控煙酒辦人員下午繼續在市面巡查,曾到鰂魚湧一帶。當局表示,未來兩星期會加強巡查及宣傳,並會持續多管齊下,協助吸煙人士戒煙,以達致長遠消除煙草禍害的目標。

控煙酒辦公室。衞生署圖片

控煙酒辦公室。衞生署圖片

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的法例自昨日(4月30日)起生效。

《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4月30日正式生效,全面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違例者一經查獲,可被處以最低3,000元、最高5萬元罰款及監禁6個月。

《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新規生效 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及加熱煙可被罰款

《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新規生效 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及加熱煙可被罰款

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在電台節目中透露,截至4月30日下午5時,控煙酒辦共進行了137次巡查,並就違例吸煙發出1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其中,有4張罰單是針對「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的違規行為,4張罰款合共1.2萬元。

林民聰詳細解釋執法細節。由於法例規定不容許在公眾地方管有煙油或煙彈,執法人員在檢查時,會拆開煙機取出內裏的煙油或煙彈。若裝置為一體式設計,無法分拆,則會整部煙機取走。

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的規定4月30日生效,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早前於金鐘向市民及旅客派傳單,宣傳有關禁令。政府新聞處圖片

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的規定4月30日生效,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早前於金鐘向市民及旅客派傳單,宣傳有關禁令。政府新聞處圖片

林民聰表示,繼首日發出4張罰單後,控煙酒辦會繼續在不同地點進行巡查,包括人流較多的地方。辦事處亦會持續進行宣傳教育工作,希望市民瞭解並遵守新法例,同時明白另類吸煙產品的危害。他強調,這些產品含有尼古丁等有害物質,並非所謂「減害」產品,亦無助於戒煙。

對於有人擔心新例會促使更多人轉吸傳統香煙,林民聰回應指,觀察發現不少吸煙人士會同時使用兩種產品,因此不能只着眼於單一措施。當局需要持續推行多管齊下的控煙策略,包括提供有效的戒煙方法支援。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