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香港治理在英國報告中評價「尚可」

博客文章

香港治理在英國報告中評價「尚可」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香港治理在英國報告中評價「尚可」

2025年04月06日 10:37 最後更新:19:30

彭仕敦/香港政府前首席新聞主任

當「香港問題」在1970年代中期被提出時,中國最高領導人鄧小平提出了「一國兩制」概念。當時,世界對此嗤之以鼻。一個充滿活力的資本主義政權怎能在一個共產主義國家中存活?

1984年中英簽署勾畫香港未來藍圖的《聯合聲明》,至今已有41年時間。如今,英國政府實際上表示,中國兌現了其承諾,香港的生活方式在1997年之後繼續沿用。該報告未對香港的治理給予公開贊揚,但也未做出明確批評;除國家安全問題外,整體內容還是相對平衡的。

這份37頁的報告是英國議會要求英國外交事務與英聯邦事務部(FCO)每六個月提交一次的報告之一,報告中幾乎未對香港治理提出批評。

報告反映了異見團體的觀點,並未作出評論,同時提到最終上訴法院的案件支持原告方。這應視為香港公正可靠的司法體系的證明。

然而,報告指出,自2021年3月起,隨著2020年《國安法》的實施,英國宣稱中國未遵守中英《聯合聲明》。但報告補充道:「香港特區成立之前的司法系統在總體上繼續得到維持。香港的檢察機關仍然隸屬於司法部。法院繼續行使獨立的司法權,根據香港特區的法律裁定案件,並參照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判例。」

報告對香港的財政、經濟和貨幣體系持樂觀態度,指出菲沙研究所《2024年世界經濟自由度年報》將香港評為165個司法管轄區中自由度最高的經濟體。報告還認可了香港在航運、民航、教育和貿易等方面的積極表現。

英國外交大臣大衛·拉米(David Lammy)提到,45名活動分子因煽動叛亂、與外國政府勾結、騷亂及其他國家安全罪名被囚禁,並指出媒體大亨黎智英的審判「具有政治動機」。

他還對香港警方在英國發布逮捕令的情況表示關註,「首相和我曾會見這些人,聽取了他們關於跨國壓製對香港僑民造成的更廣泛寒蟬效應的描述。」他說。

發布國際逮捕令並不罕見。英國國家打擊犯罪局(NCA)表示:「我們追捕全球範圍內的通緝逃犯……」目前,他們正在追捕24名在英國犯下各種罪行的男子,並表示對一名俄羅斯國籍的逃犯提供1000萬美元(約合7800萬港元)的懸賞。

那麽,拉米到底在抱怨什麽呢?他聽取了那些有怨言的人,卻沒有核實這些人的背景。他忘記了香港在2019至2020年遭遇了嚴重的騷亂,期間有人被殺害,城市被縱火,商店被洗劫,民眾生活在恐懼中,混亂成了日常。在此期間,政客周遊列國,呼籲對香港實施製裁,並鼓吹香港獨立。意圖推翻政府是罪行,這並非政治迫害。

香港特區政府自然對報告中的部分內容表示不滿,堅決駁斥了報告中關於各方面不實言論、誹謗和抹黑。該報告由英國外交部的香港辦公室編製,其駐香港總領事館每天向該辦公室匯報。

拉米和其他西方人士常常提到「北京強加」香港國家安全法,仿佛這是某種陰險的舉措。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北京是香港的聯邦首都,就像倫敦是英國的首都、華盛頓是美國的首都、堪培拉是澳大利亞的首都一樣。《國安法》的實施是對一場災難性局勢的自然反應。香港當時失控,外部勢力在背後推波助瀾,但香港警方卻憑借高效的資源和能力將其遏制。香港亟需一部法律框架來處理這些異見分子。




彭仕敦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彭仕敦/香港政府新聞處前總新聞主任

行政長官李家超決定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大埔火災,這項正確的決策能加速為痛失親人的家屬提供真相。這場致命大火奪走了160條寶貴性命。

 他當時有其他選擇。平日立場對立的西方媒體高調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這類調查常因法律程序爭拗而耗時數年,反而延長家屬的煎熬。家屬有權盡快了解火災起因與責任歸屬。

李家超在決策前應已徵詢司法部門意見,認定獨立委員會是最佳途徑。他深切體恤家屬悲痛,同時期望盡快釐清火災成因。

火災發生後,政府迅速逮捕多名公司董事與承建商,並查扣賬冊資料,以調查合約授予與裝修工程程序是否涉及失職。

儘管西方媒體提出批評,政府與公眾對災難的反應迅速果斷。政府設立30億元救濟基金,隨後在企業與公眾捐款下快速增至33億元。透過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協調,已有1,451名居民獲安置於青年旅舍、營舍或酒店房間,另有3,059名居民現正居住由房屋局或香港房屋協會提供的過渡性房屋。香港處處顯現人間溫暖。

李家超迅速任命陸啟康法官擔任獨立委員會主席,委員包括陳健波及歐陽伯權。委員會職權涵蓋關鍵領域:包括火災起源、因何極速蔓延,以及消防設備、維護標準與監管措施是否落實到位。行政長官授予委員會廣泛權力,限期九個月查明真相、揭露裝修工程可能存在的貪腐,並提出全面改革建議。

獨立委員會享有最大自主權與靈活性,但不同於獨立調查委員會,後者具有傳召證人的法定權力。若需針對特定事項動用強制取證權,可要求行政長官將其升格為獨立調查委員會,此做法與過往重大調查案例一致。

對於並沒有立即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的質疑,李家超解釋現行架構能更快啟動調查,同時保留升級選項,兼顧即時消防疏失與長期維護合規問題。

調查委員會可能因法律爭議曠日費時。1998年赤鱲角新機場開幕事故調查據稱有百名律師分別代表其客戶參與辯論;2017年英國格倫費爾大廈火災(與大埔宏福苑火災相似)由退休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布報告,首份報告耗時兩年,第二份更遲至災後七年才出爐。可憐的家屬只能苦苦等待。 

李家超指出,能定下九個月內交報告的目標,關鍵在於採用混合模式:具備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效率,同時以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作為後盾。這種「權效合一」的創新建制,可望盡早向公眾交代。

李家超強調最終報告與所有建議將公開透明,僅涉未結案司法程序的資料除外,並可能發布中期報告以保持公眾知情權。

宏福苑火災本是一場不該發生的悲劇。獨立委員會雖無法律框架授權,仍將全力查明火災成因。其建議將提交政府迅速跟進,追究160條人命損失的責任。這也是新一屆立法會於1月7日開議後,議員們將深入辯論的議題。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