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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搗破利用內地傀儡洗黑錢集團 拘6人涉款2.9億元

社會事

警方搗破利用內地傀儡洗黑錢集團 拘6人涉款2.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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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搗破利用內地傀儡洗黑錢集團 拘6人涉款2.9億元

2025年04月10日 13:08 最後更新:13:08

警方於星期三(4月9日)進行「力場」行動打擊洗黑錢活動,共拘捕4男2女涉嫌干犯「串謀洗黑錢」等罪,年齡介乎19至39歲,包括犯罪集團骨幹成員及傀儡戶口持有人,涉款約2.9億元。

警方新界北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梁綺薇(左)及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譚明珠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新界北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梁綺薇(左)及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譚明珠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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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北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梁綺薇(左)及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譚明珠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新界北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梁綺薇(左)及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譚明珠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新界北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梁綺薇

警方新界北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梁綺薇

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譚明珠

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譚明珠

開戶之後,傀儡戶口持有人收到一些金錢回報,之後將銀行咭及密碼交給集團,讓傀儡戶口成為集團的洗黑錢工具。

開戶之後,傀儡戶口持有人收到一些金錢回報,之後將銀行咭及密碼交給集團,讓傀儡戶口成為集團的洗黑錢工具。

警方亦搜查被捕人的處所,檢獲一部點鈔機、另外2張相信屬於傀儡戶口持有人的提款卡、電腦及手提電話等。

警方亦搜查被捕人的處所,檢獲一部點鈔機、另外2張相信屬於傀儡戶口持有人的提款卡、電腦及手提電話等。

行動中警方檢獲共19張提款咭、$25萬現金,並凍結左兩名骨幹成員戶口中$60萬資產。

行動中警方檢獲共19張提款咭、$25萬現金,並凍結左兩名骨幹成員戶口中$60萬資產。

警方新界北總區刑事部日前成功鎖定一個涉及中港兩地的洗黑錢集團,集團租用位於荃灣區兩個單位作為行動單位。集團骨幹成員會帶內地傀儡到上址透過網上即時開設網上銀行戶口 ,亦會以此單位為中心,適時安排內地傀儡到附近銀行分行開戶,並以該兩個單位作為他們在香港犯案時的藏匿點。

警方新界北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梁綺薇

警方新界北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梁綺薇

開戶之後,傀儡戶口持有人收到一些金錢回報,之後將銀行咭及密碼交給集團,讓傀儡戶口成為集團的洗黑錢工具。 當傀儡戶口有騙款存入後,集團成員隨即從這些銀行戶口以現金提取騙款,集團往往在騙款存入後短至半小時內就將餘額全數提取。部份現金亦會隨即存入加密貨幣戶口再轉賬,以逃避警方的追查。

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譚明珠

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譚明珠

在4月9日的拘捕行動中,新界北總區刑事部人員發現洗黑錢集團的兩名骨幹成員在一間銀行使用數張提款咭提取大量現金,相信為受害人騙款。人員立刻以「串謀洗黑錢」罪拘捕他們,並在他們身上搜獲17張相信屬於傀儡戶口持有人的提款卡及現金25萬港元。

開戶之後,傀儡戶口持有人收到一些金錢回報,之後將銀行咭及密碼交給集團,讓傀儡戶口成為集團的洗黑錢工具。

開戶之後,傀儡戶口持有人收到一些金錢回報,之後將銀行咭及密碼交給集團,讓傀儡戶口成為集團的洗黑錢工具。

警方隨即亦拘捕多一名較早前負責提取騙款的女骨幹成員,並搜查集團位於荃灣區的兩個行動單位。兩個處所分別位於一橦住宅大廈及一橦工商大廈。警方亦搜查被捕人的處所,檢獲一部點鈔機、另外2張相信屬於傀儡戶口持有人的提款卡、電腦及手提電話等。

警方亦搜查被捕人的處所,檢獲一部點鈔機、另外2張相信屬於傀儡戶口持有人的提款卡、電腦及手提電話等。

警方亦搜查被捕人的處所,檢獲一部點鈔機、另外2張相信屬於傀儡戶口持有人的提款卡、電腦及手提電話等。

警方由4月9日至10日清晨,拘捕了6人,包括3名骨幹成員同3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共4男2女,年齡介乎19歲與39歲之間,其中一名骨幹成員為雙程證持有人,其餘為本地人。被捕人報稱從事攝影、倉務員、侍應、無業等,現正被通宵扣查。

行動中警方檢獲共19張提款咭、$25萬現金,並凍結左兩名骨幹成員戶口中$60萬資產。

行動中警方檢獲共19張提款咭、$25萬現金,並凍結左兩名骨幹成員戶口中$60萬資產。

這個詐騙及洗黑錢集團牽涉於2023年6月至2025年1 月期間,全港至少46宗騙案,主要為網絡情緣、貸款騙案、投資騙案,時間為,受害人損失總金額高達港幣$1,366萬。行動中警方檢獲共19張提款咭、$25萬現金,並凍結左兩名骨幹成員戶口中$60萬資產。警方正繼續追查犯罪得益,亦會與內地執法單位交換情報,調查仍在進行中。

一名52歲內地女子,因使用兩個由她持有的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被控洗黑錢罪成,在警方申請加刑後被判入獄40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務處新界北科技及財富罪案組1D隊高級督察葉穎豪表示,案發於2024年6月至7月期間,警方接獲3宗報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墮入假冒客服騙案,騙徒冒充客戶服務員致電受害人,訛稱受害人的社交媒體帳戶出現額外收費,即將被扣款,其後以各種藉口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指定銀行戶口,從而騙取金錢。

葉續說,其餘兩名受害人則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自稱為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帳戶,並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作投資用途。其後,受害人未能提取虛假投資戶口所顯示的收益,方知受騙。

葉指出,案中三名受害人合共損失約330萬港元,其中約110萬港元被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傀儡戶口。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10月拘捕一名52歲內地女子,該名女子為涉案兩個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女子,她涉嫌使用兩個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葉說,案件於2025年11月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20的刑期,被告人於12月24日,就「洗黑錢」罪被判處監禁40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如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便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申說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因此警方在涉及傀儡戶口的合適案件中,會與律政司商討並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申以是案為例,被告將銀行戶口供他人用作清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5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259名人士因租借或出售戶口,在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遭法庭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2至18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申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屬違法行為,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是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所提供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申稱除大型執法行動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持續在預防洗黑錢方面進行教育及宣傳工作,向市民大眾推廣反洗黑錢訊息。申提醒市民,緊記銀行戶口要不租、不借、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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