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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教育日|《維安條例》生效一年 築牢國安屏障 5宗檢控中4宗審結定罪 通緝潛逃海外者全力追究勾連

博客文章

國安教育日|《維安條例》生效一年 築牢國安屏障 5宗檢控中4宗審結定罪 通緝潛逃海外者全力追究勾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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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教育日|《維安條例》生效一年 築牢國安屏障 5宗檢控中4宗審結定罪 通緝潛逃海外者全力追究勾連

2025年04月13日 08:00

4月15日是第十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回顧過去一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稱《條例》)於去年3月23日起刊憲生效,為維護國安踏出重要一步,也標誌香港特區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行政長官李家超當晚發表聲明,指《條例》是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19日的歷史時刻,代表香港鞏固了由亂到治的護土牆、建好安全「屏障」,可以開始全速前進、全力拚經濟了。

打了一場漂亮的立法仗

條例至今實施一年。回顧立法過程,從2024年1月特區政府宣布啟動立法公眾諮詢,發出80多頁的立法諮詢文件,舉行近30場詳盡的諮詢會,與各個界別的代表會面,諮詢會多達約 3,000 人次,共收到逾13,000 份意見,當中 98.6%表示支持和提出正面意見,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連同內務委員會共舉行了 25 次會議,用了近50小時詳細審議每一條文,提出近千條問題和意見、91項修正案,最終於去年3月19日獲立法會全票通過,並刊憲落地。

《條例》生效之後,讓香港特區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包括間諜活動、外國情報單位的陰謀陷阱和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有效防範「黑暴」、「顏色革命」,亦有效防範「港獨」和暴力破壞。

去年6月,由律政司、保安局及警務處組成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專責小組」獲選為新一輪「行政長官表揚榜」獎勵計劃的得獎隊伍,鼓勵公務員團隊關鍵時刻團結一致打勝仗。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專責小組由公眾諮詢、擬定草案,到解說、協助立法會審議法例,以至反駁顛倒抹黑的歪曲言論、清晰說明政府立場,都堅持不懈、盡心竭力地完成這項香港的光榮歷史任務。「這支跨部門專責小組高效專業、決心堅定,為譜寫香港歷史光榮篇章作出重要貢獻。他們樹立了公務員優秀的榜樣,獲頒『行政長官表揚榜』是實至名歸。」

《條例》涵蓋5類罪行

而《條例》與《香港國安法》以及香港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互相銜接、兼容和互補;借鑑了其他普通法地區的經驗,但按香港實際情況予以落實;條文按現行普通法慣常用語編寫,並完善了過時及不足的法律。

《條例》涵蓋5類罪行,包括禁止「叛國」及 相關罪行;禁止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禁止竊取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等活動;禁止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
過去一年中,累計有 5宗檢控個案涉及《條例》,其中4宗已審結,被告均認罪,判囚10至14個月,分別涉及在社交平台發布,或於巴士椅背、身穿衣物展示煽動字句及訊息。

首宗涉無業男穿煽動衣物遊蕩 認罪判囚14個月

其中,首宗定罪的案件涉及27歲報稱無業男子,被指穿著印有「光時」衣物、戴有標語黃色口罩,去年6月12日在石門港鐵站遊蕩及拒絕出示身份證,被控煽動等罪。被告承認控罪,最終判囚14個月。

另2宗於去年6月審結,涉及一名29歲報稱文員男子,多次在巴士椅背寫上「港獨」、「光時」等字句,被控3項煽動罪,認罪後判囚 10 個月;另一宗為58 歲報稱無業男子被指在社交平台發布合共 239 則煽動陳述、照片、圖片、影片等,被告認罪判囚14 個月。

另一宗社民連前成員周劍豪被指在 2024年3至11月期間在社交平台發布「仇恨中共」、「台獨」等145則涉煽動訊息,認罪於4月初被判囚1年;餘下1宗涉36 歲巴士電器技工被指於Facebook 發布煽動帖文案,押後至5月8日答辯,被告還柙候訊。

鄒幸彤等6人因發布煽動意圖帖文被捕

至於拘捕個案,去年5月28 日當局發稿指拘捕了5女1男,指他們在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違煽動罪,是自《條例》實施後,首次公開的拘捕行動。其後保安局長鄧炳強指,被捕人包括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

此外,去年8月底,當局發稿指國安處拘捕了1男1女,指他們涉就一宗自殺事件發布虛假的「死者遺言」及放置「悼念燈箱」,涉違《條例》下的煽動罪。當時有報道指一名城大教授於九龍塘站墮軌身亡。

動用《條例》賦予權力 19名違國安潛逃海外者被通緝

另去年國安處亦動用《條例》賦予權力,於去年6月及12月懸紅通緝共19名涉違《香港國安法》下分裂國家、勾結外國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等罪而潛逃到海外的港人,包括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蔡明達、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邵嵐、鍾劍華、劉珈汶、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而他們分別被撤銷特區護照、禁止向他們提供或處理其資金、禁止與物業相關活動、禁止與其合資企業或合夥、暫時罷免董事職位、及暫時吊銷執業資格等。

國安處並持續採取一系列打擊措施,包括對相關的重點聯繫人作出調查、截斷逃犯的聯繫網絡及資金鏈,以打擊與逃犯勾結人士,嚴查其本地聯繫網絡。可以話,任何試圖規避法律制裁的潛逃行為以及協助潛逃的行徑也將遭到法律嚴懲,無論是逃犯或其協助者亦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第七屆區議員年度工作報告公布之後,新一屆區議會的表現備受關注。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星期二(4月8日)晚出post,不點名回應外界「唯數字論」,數字當然有其價值,讓公眾能客觀了解議員的部分工作,但絕非衡量服務的唯一標準,區議員更要用實際表現爭取更多市民的認同。

早前有傳媒報道統計區議員工作報告相關數據後批評,區議員開會發言表現參差,有個別區議員開會「齋坐」冇發言。麥美娟4月7日解畫指,區議員在開會前都會做好功課,了解議程,知道針對什麼議題發言,但有可能在開會時較遲舉手,意見已被其他人發表,再重複發言已沒有意思,她認為要善用會議時間,非為發言而發言。

麥美娟4月8日在社交媒體發文,以自己擔任26年區議員的經驗作出回應,指自己見過勤勉盡責者深耕社區,也目睹過敷衍了事的躺平現象,甚至有每三個月僅現身一次會議的議員,卻能穩坐整個任期。佢話,相比之下,新一屆區議會的表現可說是前所未有。

帖文提及,有人關心區議員開會發言次數或是處理個案/查詢的數目差異等,佢擔任議員多年,見識過「拉布」八個、十個小時的會議,也聽過無數「為講而講」的發言。但是,最重要的還是會議的成效,是有沒有就議題充分反映到地區意見,而不是簡單的時長次數。

麥美娟續指,瞭解到區情不同,如人口密度不同,自然會出現個案的數目差異,單純講求數字難顯真章。正如處理一宗複雜的鄰舍糾紛所需精力,可能十倍於一般諮詢,凝結的心血遠超統計表呈現的數值。

她舉例,今年和區議員及關愛隊探訪的兩個家庭,家中成員因嚴重意外重傷或不幸逝世,家庭頓失經濟支柱,陷入困境。當時正是區議員們透過地區網絡聯絡到他們,比所有部門、慈善機構都要快,並馬上協助他們向不同社區基金或善團申請援助金,為他們解決燃眉之急,及後也作為橋樑聯繫社會不同的有心人向他們提供援助並持續跟進。「數字上,這只是兩個個案,但其意義絕非冰冷數據能夠反映。」

麥美娟坦言,數字當然有其價值,讓公眾能客觀了解議員的部分工作,但絕非衡量服務的唯一標準,區議員更要用實際表現爭取更多市民的認同。

她分享早前到東區與區議員及關愛隊探訪長者家庭的一個細節:在聊天中發現長者家中牆上貼有一張微微發黃的紙,寫有緊急聯絡人的資料,赫然寫著的並非子女的聯絡,卻是當區區議員的名字和電話。「這8位數電話號碼的背後,是議員用誠心服務換來的信任,我想這才是區議員最有意義的『數字』」。

麥美娟重申,新一屆區議員們都盡責履職,達成了區議會主席指派他們的任務和各項目標。新一屆區議會有「四個第一次」,「第一次」引入履職監察制度,確保區議員盡責履職;「第一次」全體區議員出席率不低於80%,出席率更為歷屆之最;「第一次」全體區議員上任3個月內成立辦事處,每週開放時間不少於40小時,包括至少4小時的非辦公時間;及「第一次」全體區議員每年提交工作報告,系統化向社會彙報區議員的工作。每個「第一次」都是要回應市民對新時代區議員的期望,希望區議員能履職盡責,多接觸市民,協助政府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更好為市民排憂解難。

高人認為麥局長曾經擔任區議員20多年,親身經歷了,反對派如何騎挾區議會拉步,拖垮政府施政,令香港整個社會發展舉步維艱,更能感受到做實事的重要,「唯數字論」只是形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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