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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骨病」絕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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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骨病」絕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2025年04月16日 19:53 最後更新:20:10

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中央官員集體發聲,為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強硬回應美國貿易戰,鼓勁打氣。但當中也有提醒警告,值得細思。

中央官員針對的焦點是一種「軟骨病」的問題。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說,「香港同胞素有愛國愛港的優良傳統,那些背叛祖國、背叛香港的人,永遠不會有好下場。」廣大香港同胞進一步將愛國愛港精神傳承光大,特別是面對美國等外部勢力的遏制打壓,威逼利誘,不屈不撓、堅決鬥爭。「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在大是大非面前,堅定與國家站在一起,堅定地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這是中國人的應有的風骨和氣節。

夏主任特別提到,那些在關鍵時刻出賣國家利益,替敵人搖旗吶喊的,香港同胞不會答應,全國人民也不會答應,絕不會有什麼好下場,必將背負歷史的罵名,在大義大節面前,要特別清醒。

中聯辦主任鄭雁雄也提到,歷史不會自行退場,安全要靠持續鬥爭,不能忘卻敵對勢力亡我之心不死的危險,錯以為向強盜求饒,送禮就能換來生命安全和發展空間。

而駐港國安公署署長董經緯也明示,國家利益高於一切,沒有戰勝不了的敵人,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反華勢力亡我之心不死,鬥爭較量遠沒有窮期。國家安全從來不是別人的恩賜,獻媚沒有出色,跪低沒有出路,求饒只有出局。香港各界要做到觀大勢、知大任、明大義、行大道,絕不能面對威脅訛詐得「軟骨病」、患「恐懼症」,絕不能束手就擒,當「棋子」、做「炮灰」。

中央官員說出這樣的重話,其來有自。美國對中國發動這場毫無底線的貿易戰,是對我國民族存亡的一大威脅,和一場實體戰爭沒有分別。香港人不能夠得到「軟骨病」,甘心當外國的棋子。

其實在中美的鬥爭中,美國經常找商界入手,制裁打壓,巧取豪奪,層出不窮。在特朗普1.0的時代,美國毫無道理地以莫須有的國安理由,制裁華為,甚至借故將華為的財務總監孟晚舟扣押在加拿大。華為挺過來,打回去,在國家支持之下,成功拯救孟晚舟回國。在自身的努力下,在兩年前用國產芯片重新推出5G的智能電話,打出漂亮的翻身仗。

另一個打壓對象是字節跳動旗下的TikTok,在拜登的年代就已經要逼令TikTok沽出控股權,要由美資公司持有。特朗普上任之初扮好人提出寬限期,實質上仍然想逼TikTok賣盤。4月初一度傳出TikTok賣股協議即將達成的消息,但隨著中美貿易戰惡化,TikTok股權交易再次泡湯,特朗普被逼延長對TikTok賣股的限期。

最近美國財長貝森特聲言要逼中概股在美國退市,美國新聞界就分析貝森特這個做法,是想借逼中概股退市來強壓中國讓步,同意出售TikTok股權。但恐怕特朗普政府低估了中國的意志。在國家的眼中,TikTok在美國運營,本來由外資控股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如果中美能夠達成全面的貿易協議,TikTok讓出控制性股權,也是其中一個選項。但如果中美達不成協議,中央既不怕美國逼令中概股在美國退市,也不怕特朗普要封禁TikTok,大不了將TikTok美國版關掉,讓用慣TikTok的美國年輕人向特朗普投訴,中國不怕玉石俱焚。

中央官員講話無一字提到長和,但亦字字關乎長和。有關人士,要懸崖勒馬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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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首惡定罪  法治得以伸張

 

「公義不但要能實現,而且要以人們能看見的方式實現」(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這句法治名句源於英國首席大法官休爾特勳爵(Lord Chief Justice Hewart , R v Sussex Justices Ex parte Macarthy),實踐法治要看得見,睇得到。香港法院審訊黎智英案,正好體現了這個「看得見的法治原則」。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經歷156日審訊,案件今日(12月15日)宣判,3名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一致裁定,主腦黎智英3項控罪包括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罪」罪成,另外兩項《香港國安法》之下「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均罪成。這是香港首宗被定罪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件。

法庭要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黎智英進行煽動,以及勾結外國勢力;而《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生效,禁止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由於法律不能溯及生效前的行為,故要證明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有勾結外國勢力,才能入罪。

主審法官判詞顯示黎智英罪成有兩個關鍵要點:

1.     黎智英證供不可信。

判詞指法庭認為黎智英「作證時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法庭拒絕接納他的證供。」可見法庭認定黎智英是一個「大話證人」。

至於案中的主要控方證人是6名從犯證人,當中4人(即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於相關時間是《蘋果日報》的高層。他們各自供述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以至於當時負責《蘋果日報》社論及論壇版的主管楊清奇稱他們只有「鳥籠」自主。楊清奇表示自己在撰寫社論及為論壇版選稿時,會以黎智英的觀點和立場作為指引。幾位證人亦提到,黎智英在飯盒會上將自己的政治觀點告知《蘋果日報》的高層。這有助法庭判定黎智英不是一個尊重新聞自主的傳媒人,而是一個操控輿論機器的煽動者。

其餘兩名從犯證人為陳梓華和李宇軒。陳梓華供述在2019年,他嘗試協助李宇軒為「G20」團隊的國際文宣活動尋求經濟援助,以呼籲外國向中國及香港特區施加政治壓力。

判詞指「每一名控方證人均被深入盤問,但這無損他們任何一位的可信性,法庭裁定他們都是誠實可靠的證人。」法庭認定6人是「誠實證人」,故相信他們描述的案發經過。 

2.     《國安法》生效後繼續犯案。

法庭裁定「案中有大量的證據顯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繼續表達其反中國的立場,進行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活動。但他這樣做時就採用了一個較為間接和隱晦的策略,收斂了自己的激烈言辭。這點可從《蘋果日報》的社論、論壇、他自己的文章、帖文和節目中看見。

法庭基於案中的證據,裁定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請求外國(特別是美國)實施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的活動,在《國安法》實施後並沒有停止。即使他的請求變得含蓄和隱晦,但是他進行其活動的意圖依然如故,故裁定他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名成立。

如今黎智英案初步審結,法庭將考慮各被告的求情後,稍後才會判刑。按《香港國安法》第29條,觸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後回看,事發後陳梓華和李宇軒意圖逃往外地,被截獲遣送回港後,願意出任從犯證人,而《蘋果日報》4名高層亦願意出任從犯證人,是案件偵查的關鍵轉折點。由於黎智英策劃的勾結外國勢力活動秘密進行,控方本來不易搜證,但有從犯證人指出事件真相,就有助建立完整的證據鏈條,對起訴有很大幫助。

從黎智英整個審訴和判決可見,香港法庭審理黎智英案,並不是速審速判,而是經歷156日審訊,讓控辯雙方證人詳細作供,各自被仔細盤問,誰講真話,誰說大話,公眾一目了然。法庭採用「看得見的法治原則」,既保障了被告的權利,也進行了公正的審訊,最後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黎智英罪名成立,彰顯了香港的法治。

反觀美西方,卻不斷干預香港的審訊。在黎智英案開審前夕,已有美國國會議員提出議案,要求白宮制裁多位特區政府官員、檢控官和法官,意圖恐嚇法官。在案件審訊期間,有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議員,持續就黎智英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就黎的羈押安排,作出偏離事實的評論,訛稱黎智英受到虐待,干預香港司法。到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近日發表「2025年報告」提及黎智英案件,亦肆意抹黑香港特區的依法執法、檢控和司法機關,向司法機構作最後施壓。

這件案件的焦點是黎智英勾結美國等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美國議員和政客就是勾結黎智英的當事人,他們惡意評論事件,妨礙香港司法公正的意圖太明顯了。

美西方對本國危害國安的案件從嚴處理。看當日美國法庭對2021年國會山騷亂案參與者、右翼組織驕傲男孩負責人塔里奧判處22年徒刑,就知道他們對煽動暴亂份子毫不手軟。但他們卻對香港類似事件說三道四,其雙重標準,令人厭惡。

香港法庭判定黎智英有罪,聞者足誡,法庭判決警告反動份子,勾結外國勢力,出賣國家,不會有好下場。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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