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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跟進建造業違規不力 特首震怒 硏究推出「部門主管問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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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跟進建造業違規不力 特首震怒 硏究推出「部門主管問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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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跟進建造業違規不力 特首震怒 硏究推出「部門主管問責制」

2025年04月18日 16:38 最後更新:16:46

近年建築工程的致命意外增多,部分涉及承建商的違規行為,原來負責跟進的屋宇署監管不力,拖延處理,大多數違規承建商並無處分。

申訴專員公署日前公布主動調查行動結果,揭發屋宇署收到勞工處提供的建造業承建商定罪個案後,竟誤以為要收到詳細資料才跟進,沒主動了解是否導致致命意外等情況,因而在2011至2021年的10年間,僅就一宗個案向註冊承建商作紀律處分,個案更處理長逾6年,申請專員批評情況「絕對不理想」。

2022年9月安達臣道發生冧天秤事件,導致3死6傷。承建商的違規問題惹起關注。

2022年9月安達臣道發生冧天秤事件,導致3死6傷。承建商的違規問題惹起關注。

建造業的職業安全問題由勞工處及屋宇署監督,但出現政出多門陋習。申訴專員公署日前公布主動調查行動結果,指屋宇署與勞工處就建築安全表現欠佳的註冊承建商,原本有紀律處分轉介機制,但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屋宇署過往一直誤以為勞工處會主動提供個案詳情,故沒有主動了解承建商有否造成致命意外,就放生了相關承建商。由2011至2021年的10年間,該制度下僅一間名單中的問題承建商,經歷6年拖延,才被處分。

申訴專員公署高級調查主任黃靜雅認為,當中有多處延誤,如屋宇署收到勞工處的轉介一年後才完成分析,再要求勞工處提供詳細的個案資料,在獲取資料一年後,又再徵詢法律意見,整個程序冗長,效率低下。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屋宇署主動與勞工處釐清轉介機制的程序,並跟進過往遺漏的個案,已經要求勞工處提供2015至2023年,58宗與建築工程有關、涉及地盤死亡事故並已定罪個案的詳細資料。

消息指,公署調查報告揭露屋宇署10年不作為,令特首李家超大感震驚,在昨日政府高層早上召開的早禱會上,討論事件,批評監管不力。特首認為事件反映3大問題,首先是是組織文化有問題,所以才會不作為。其次是管治力度不足,所以才會多番拖延。第三是主管督導責任不足,所以有問題不能早早發現解決。如今要快速解決這個難題,部門主管就要負責,所以考慮推出「部門主管問責制」,向主管問責,以提升管治能力。政府期望引入新制度後,政府部門各級人員能夠每日「三省吾身」,主動找出問題、跟進處理。

高人話,現在政府頂層包括局長有政治問責制,但部門主管不用問責。引入新制度,可令部門首長有更承擔感,更好地督促下屬做好工作。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做議員搶眼球唔容易,昨日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一句「不如禁埋肥叉燒」,又的確搶到眼球,但係講得啱唔啱,又另作別論啦。

事緣政府推禁煙十招,4月在憲報刊登《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實施新一階段控煙措施。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昨日(5月13日)去立法會草案委員會為《草案》解話,江玉歡就借機發炮。

江玉歡話,禁煙政策過於激進,牽涉到個人自由問題,更質疑是否對個人有害就要控制,直言「坐成日夠有害啦,係咪唔可以坐成日呢?」她繼續講話,公共衞生成本是維持自由城市其中一項,「你係唔係想連呢個成本都唔畀呢?」她認為當局今次的措施「太盡」,強調「如果我哋真係要控制公共成本,不如禁埋糖、禁肥胖、禁酒、禁食鵝肝、肥叉燒好唔好?」關於當局禁用加味煙、電子煙等,據她所知,除了幾個非洲城市,「國際上還有哪些國際自由商業城市推行像香港的全面控煙措施?」

江玉歡。

江玉歡。

嗱嗱嗱,阿歡姐講得太盡,就露咗底啦。

醫務衞生局今晚出稿回應傳媒查詢,醫衞局建議在新一階段控煙措施下禁止加味傳統吸煙產品的理據。醫衞局回應話,煙草公司一直在傳統吸煙產品中添加不同種類的味道,如薄荷、水果和糖果味,掩蓋煙草煙霧的刺喉性,令非吸煙者更容易開始吸煙並保持吸煙習慣。研究顯示,禁止加味傳統煙可以減低青少年使用煙草的機會。

醫衞局在2023年的控煙策略諮詢文件以及其後的相關立法會文件中已清楚指出,全球約50個國家和地區,包括歐盟27個成員國、加拿大和英國已禁止售賣加味煙。中國台灣地區亦於去年公告煙草產品禁止使用指明的味道添加劑。

醫衞局再次強調,禁止加味傳統吸煙產品並非香港獨有,也並非「去得太盡」,反而香港需要透過是次立法工作跟上國際控煙政策。

Ariel解讀一下醫衛局段稿,歡姐話「除了幾個非洲城市,國際上還有哪些國際自由商業城市推行像香港的全面控煙措施?」醫衛局就話歐盟27個成員國、加拿大和英國已禁止售賣加味煙,佢地唔係非洲國家,都係「國際自由商業城市」喎。而且醫衞局在2023年的控煙策略諮詢文件都講過,歡姐如果做吓功課都應該知。所以香港並唔係學非洲城市禁煙「去得太盡」。

其實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都講得幾好,佢話在立法會委員會上講,自由的前提是有意志及知情權,上癮後意志會被剝奪,個人自由選擇亦被剝奪,她指吸煙及吸毒有上癮情況,絕不可用自由意志,說可選擇做這些事情。

李夏茵。

李夏茵。

高人話,歡姐係律師,一句「不如禁埋肥叉燒」,的確拗得吸睛。但講論點,佢最後只係講出一種「自由至上論」,講到自由城市就一定要付公共衛生(即係健康)成本,呢點就好多人都唔會同意啦。用番歡姐的邏輯,香港係自由城市,就唔應該禁止人隨地吐痰啦,好多遊客都喜歡吐痰,參觀立法會都應該可以隨處吐痰,香港做自由城市,無理由呢少少公共衛生成本都唔使付啫。這種邏輯,一聽就知唔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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