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物流公司前經理隱瞞利益衝突 謀取私利逾120萬認罪還押候判

法庭事

物流公司前經理隱瞞利益衝突 謀取私利逾120萬認罪還押候判
法庭事

法庭事

物流公司前經理隱瞞利益衝突 謀取私利逾120萬認罪還押候判

2025年05月08日 20:48 最後更新:21:55

一名42歲物流公司前經理,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項欺詐罪名,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暫委法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永浩是慕佰仕物流有限公司前空運及業務發展經理,他涉嫌處理客戶空運艙位訂單時隱瞞利益衝突,經兩間與他有關係的中介公司,向承運代理商發出總值逾910萬元的訂單,從中謀取私利共逾12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2016年至2019年期間,先後建議慕佰仕經兩間公司向一間承運代理商發出逾430張空運艙位訂單,並向該兩間中介公司JTC及飛華,支付總值逾910萬元的訂單款項。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調查顯示,JTC由與被告有關連的人士成立,被告及其家人在該公司均有財務權益,廉署人員亦在被告住所搜獲JTC的公司印鑑及支票簿等公司文件。調查又發現被告與飛華達成協議,安排慕佰仕透過飛華經JTC向承運代理商下訂單,被告會向飛華支付手續費,每張訂單涉款約50元至100元。被告透過有關安排,就涉案訂單獲取私利共逾120萬元。但他從來沒有向慕佰仕披露自己在JTC擁有權益,亦沒有披露他與飛華就訂單所作的協議。

廉政公署4月1日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就其永久居留申請,行賄入境事務處人員,並反抗廉署人員把她從入境處總部帶往廉署作進一步調查。案件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觀塘裁判法院

觀塘裁判法院

汪素冰,36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以及一項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13A條。被告無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5月28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廉署表示,被告曾於2018年中至2020年初以學生簽證來港留學,其後再以訪客身分來港,並曾有逾期居留的紀錄。於2025年案發時,被告正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根據相關程序,被告必須先向入境處申請核實是否符合永久居留的資格,而該申請為免費。由於被告未能符合在港通常居往七年的要求,其申請被拒絕。

香港入境處。fb圖片

香港入境處。fb圖片

廉署續,指被告於2025年9月17日向入境處投遞一封內附現金的信件。控罪指被告涉嫌於當日向入境處居留權組人員提供現金賄賂共1100港元和100元人民幣,以協助被告批出其核實身份證資格的申請。廉署接獲入境處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0月8日在將軍澳入境處總部行政大樓,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被告當日多次反抗廉署人員把她從入境處總部帶往廉署的辦事處作進一步調查。入境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